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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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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0-035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青岛中天与和翌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武汉中能、上海年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合能签署〈互相担保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运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和翌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年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签署《互相担保合作协议》,相互担保金额为3.35亿元人民币,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青岛中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贷款重新约期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贷款重新约期,借款金额为9,900万元民币,期限为60个月,由公司、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农总行规定,担保合同签署金额为借款金额的1.35倍,公司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1.35亿元最高额担保合同。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青岛中天及亚太能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调整借款期限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亚太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办理展期及调整借款期限业务,贷款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由公司、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亚太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使用授信时追加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由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股权提供最高额2亿元人民币质押。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和浙江兴腾能源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嘉兴分行申请重整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天”)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兴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腾”)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重整授信,用于借新还旧。授信金额为1,988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不超过6.5%,期限为12个月,由公司、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浙江兴腾使用授信时追加浙江中天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五、审议通过《关于为宣城中能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申请借新还旧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孙公司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用于借新还旧。借款金额不超过2,48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由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焦祺森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焦祺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由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总经理黄杰先生提名由海涛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038)。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焦祺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81年出生,博士学历,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是中央国家机关青联第四、第五界委员。现任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京安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由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2年出生,中级经济师,北京师范大学金融学博士,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独联体地区部,首创龙基科技有限公司,碧桂园集团京西区域,中国化工集团中安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任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由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0-036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举行,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了《关于补选周路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高国赞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高国赞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监事职务(详见《关于公司监事辞职与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由于高国赞先生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拟补选周路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周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公安部消防器材管理办公室技术处、华夏消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寰岛(集团)公司、森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森田资产管理有公司总经理。

周路先生现任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51%股权。周路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编号:临2020-037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蒋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蒋杰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蒋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蒋杰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蒋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蒋杰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焦祺森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焦祺森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焦祺森先生为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森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森宇化工油气有限公司51%股权。焦祺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同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由海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总经理黄杰先生提名由海涛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焦祺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81年出生,博士学历,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是中央国家机关青联第四、第五界委员。现任中国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京安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森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由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2年出生,中级经济师,北京师范大学金融学博士,具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职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独联体地区部,首创龙基科技有限公司,碧桂园集团京西区域,中国化工集团中安润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任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由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ST中天 公告编号:2020-038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3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雍贵中心D座9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30日

至2020年3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4、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2020年3月27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4:00-16:00时)到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雍贵中心D座9层会议室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20年3月27日16:00时)。

六、其他事项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雍贵中心D座9层

邮编:100062

联系电话:010-84927035-888、010-84927035-803

传真:010-84928665

联系人:由海涛

(二)会务费用

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0-039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太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提供担保额为1.35亿元人民币最高额担保;公司拟为青岛中天及亚太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清洁”)提供担保额为50亿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拟为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中天”)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兴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兴腾”)提供担保额为1,988万元人民币担保;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市中能”)提供担保额为2,480万元人民币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青岛中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为公司为青岛中天贷款重新约期进行担保。拟借款金额为9,9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青岛中天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贷款重新约期,根据农总行规定,担保合同签署金额为借款金额的1.35倍,公司拟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签署1.35亿元最高额担保合同。

截至本公告日止,相关合同尚未签署,该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相关合同签署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青岛中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太清洁为青岛中天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及亚太清洁办理展期及调整借款期限业务进行担保。青岛中天及亚太清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办理展期及调整借款期限业务,贷款金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由公司、青岛中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亚太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使用授信时追加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由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股权提供最高额2亿元人民币质押。

截至本公告日止,相关合同尚未签署,该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相关合同签署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3、公司拟为控股孙公司浙江中天及浙江兴腾进行担保。浙江中天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兴腾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重整授信,用于借新还旧。授信金额为1,988万元人民币,借款利率不超过6.5%,期限为12个月,由公司、邓天洲先生、黄博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浙江兴腾使用授信时追加浙江中天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止,相关合同尚未签署,该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相关合同签署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4、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宣城市中能进行担保。宣城市中能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用于借新还旧。借款金额不超过2,48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由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日止,相关合同尚未签署,该事项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相关合同签署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3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青岛中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贷款重新约期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青岛中天及亚太能源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申请调整借款期限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和浙江兴腾能源有限公司向民生银行嘉兴分行申请重整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宣城市中能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分行申请借新还旧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担保事项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待签署完毕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亚太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二)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浙江中天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87%。

(四)宣城市中能汽车燃气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不含本次)62.97亿元人民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2.97亿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3.47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50%;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7.06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 ST中天 公告编号:临2020-040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青岛中天、和翌能源、武汉中能、

上海年昌、湖北合能

签署《互相担保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运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天”)拟与和翌能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翌能源”)、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能”)、上海年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年昌投资”)、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合能”)签署《互相担保合作协议》(以下简称“互保协议”,相互担保金额为3.35亿元人民币,期限最长不超过五年;

● 本次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情况概述

2019年12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19-168),并于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2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7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青岛中天以暂定价人民币38,885万元向和翌能源转让其持有的武汉中能100%股权;以暂定价人民币42,281万元向年昌投资转让其持有的湖北合能76.69%股权,武汉中能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一)担保基本情况

鉴于青岛中天已通过协议方式将持有武汉中能、湖北合能的股权转让给和翌能源、年昌投资。由于目前正处于过渡期内,中天能源、青岛中天与武汉中能、湖北合能仍存续金融借款互保情形,为保证各方债务稳定性及公司正常经营,保证各方在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具备金融机构所要求的贷款保证条件,各方在平等自愿、权责对等的基础上,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互相担保合作协议》。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3月1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天能源、青岛中天与和翌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武汉中能、上海年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合能签署〈互相担保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同意各相关方签署《互相担保合作协议》。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主体各方基本情况

(一)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和翌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上海以歌投资管理中心持有和翌能源99.9%股权,朱磊持有上海以歌投资管理中心100%股权,和翌能源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朱磊。

(四)上海年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股权结构:自然人沈筱华持股100%。

财务状况:年昌投资为自然人持股100%,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

经公司前期详细核查,沈筱华持有年昌投资100%股权;朱磊持有上海以歌投资管理中心100%股权。沈筱华与朱磊为交易对手方实际控制人。

上海以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以庆投资”)、上海裕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裕国投资”)为年昌投资子公司;以庆投资持有上海马孚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孚动力”)30%股份,裕国投资持有马孚动力19%股份;马孚动力持有浙江康投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康投”)100%股份。

(五)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六)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三、互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青岛中天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和翌能源(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2:武汉中能燃气有限公司

丙方1:上海年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丙方2:湖北合能燃气有限公司

互保范围:截止本协议签署日,存续的甲方1、2和乙方2、丙方2之间金融借款互相担保之情形;存续的通过质押乙方2全部股权方式为甲方2提供借款担保之情形。

金额和期限:甲1、2和乙方2、丙方2所担保贷款总金额原则上是对等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作相应调整;甲1、2、乙方2、丙方2互保总额为人民币3.35亿元,在此额度内可一次或分次使用;自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后五年,互保期限之内甲1、2和乙方2、丙方2之间都有权向对方要求提供担保。

互保解除:在各方完成标的资产的工商变更手续、过渡期结束时,或借款届满一年后,各方应采取相应措施,解除之间金融借款互相担保之情形;本协议所规定的互保额度与互保期限是总则性的,总金额范围与期限内的每一笔担保的具体金额、保证期限、保证责任及生效条件等由相应的具体保证合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签署本次互保协议,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