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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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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深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2020-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3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深交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收到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转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天风证券“中融-天风-泰达股份供应链金融[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0]133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深交所对天风证券“中融-天风-泰达股份供应链金融[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中融-天风-泰达股份供应链金融[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中融-天风-泰达股份供应链金融[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等法律文书符合挂牌要求无异议。

二、天风证券发行专项计划应当按照报送深交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如基础资产或专项计划法律文件在深交所无异议函出具之后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报告深交所。如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告知深交所,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三、专项计划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40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20期。天风证券应当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首期挂牌申请文件、24个月内正式向深交所提交全部专项计划挂牌申请文件,逾期未提交的,本无异议函自动失效。

四、天风证券应当在每期专项计划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无异议函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发行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