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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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09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3月13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3月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4名,分别为沈国甫先生、丛培国先生、史习民先生和何斌辉先生。会议由董事长张月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和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0年3月9日任期届满,现进行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广泛征询意见和股东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月明、孙伟、徐侃煦、章伟强、邬海凤、沈国甫等六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次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进行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均获得全部9票同意。公司股东大会对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的提名。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的议案》。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丛培国、王保平、杨大军等三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本次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进行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均获得全部9票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由于杨大军先生目前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年修订)》的规定,杨大军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承诺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的提名。独立董事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3月30日在浙江省海宁市皮革城大厦1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4日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月明简历

张月明,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经济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9年8月至1992年9月担任海宁市财政税务局长安财政税务所干部;1992年9月至1998年9月历任海宁市财政局企业财务科、会计管理科科员、副科长;1998年9月至2001年11月历任海宁市政府办公室贸易科科员、副科长;2001年11月至2004年1月历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预算会计核算中心主任、经济建设科科长;2004年1月至2005年4月担任海宁市治江围垦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2005年4月至2010年6月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8年5月至2010年6月兼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2010年6月至2012年2月历任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海宁市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担任海宁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尖山新区管委会主任、副县级干部;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担任中共海宁市委办公室主任;2017年2月至今担任海宁中国皮革城党委书记;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月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伟简历

孙伟,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3年8月起任海宁市袁花财政税务所办事员、科员;1998年4月起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科员;2004年4月起任海宁市财政局国资综合管理科副科长、科长,2013年4月至2017年6月任海宁市财政局副局长;2008年6月至2013年6月担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监事,2010年8月至2017年6月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3年6月起至2015年12月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2019年9月担任海宁市海州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担任海宁市国资局副局长、海宁市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2017年7月至今担任海宁市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孙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侃煦简历

徐侃煦先生,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法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担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斜桥分局干部;2000年8月至2005年4月历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干部、副科长;2005年5月至2007年9月担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硖石税务分局副分局长;2007年10月至2010年8月历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副科长、科长;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担任海宁市财政局国库科科长;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担任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12年9月至2017年3月担任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徐侃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章伟强简历

章伟强,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2年至2001年任职于海宁市粮食局,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办公室主任、监事、行政总监、副总经理,同期至2007年10月止担任皮管委组宣人教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海宁中国皮革城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以及海宁皮都锦江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州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董事、天津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监事。

章伟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05,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邬海凤简历

邬海凤,女,汉族,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6年8月至2008年9月就职于海宁市联运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10月至今历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产权管理部、投资管理部(内审部)职工、副经理;2016年12月至今担任海宁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担任海宁市委党校培训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海宁三桥联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监事、海宁市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海宁智慧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邬海凤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担任投资管理部(内审部)副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国甫简历

沈国甫,男,汉族,195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3年6月至1997年7月任浙江宏达经编实业公司总经理,1997年7月至2001年8月任浙江宏达经编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9月至2010年9月任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9月至今担任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起兼任宏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先后当选为中国家用纺织品行业协会副会长、浙江省经编行业协会会长、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联合会执行会长。曾被评为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中国民营企业峰会自主创新优秀企业家、中国纺织品牌文化建设杰出人物、浙江省优秀创业企业家、浙商新锐企业家,全国劳动模范。

沈国甫先生持有公司股东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2%的股权,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36%的股权(持有公司股份30,300,000股),通过上述股权关系,沈国甫先生间接持有公司0.52%的股权,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丛培国简历

丛培国,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4年至1992年,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讲师、副教授,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1993年1月至今,从事职业律师工作,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并购公会理事;2005年1月至今,担任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主任。2013年至今担任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至今担任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耐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丛培国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保平简历

王保平,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82年参加工作,先后就职于陕西省计生委、浙江省计生委、浙江省农发集团、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属企业监管中心、浙商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11月至2017年7月在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资产管理部经理、党总支副书记;2017年7月至2018年11月,任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浙江国贸集团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6年5月曾任宁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6月至2017年11月曾任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至2016年曾任杭州科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保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大军简历

杨大军,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0年至1991年担任新疆阿克苏市行政公署公务员,1992年至1993年担任广东美亚时装有限公司服装设计师,1993年至1998年在香港大进投资有限公司从事Jeanswest品牌中国市场拓展和零售管理工作,1998年至今任优他汇国际品牌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优意国际品牌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目前还担任中国服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协会理事、中国纺织规划研究院副主任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和浙江理工大学客座教授,同时兼任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法国SMCP.PA公司独立董事、香港利邦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大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10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3月13日,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公司会议室举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3月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1名,为周雷先生。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金松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和传真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20年3月9日任期届满,现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1/3。经广泛征询意见和股东提名,本次监事会提名李宏量、金海峰、李董华等三人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次监事会对上述候选人按名单进行逐个审议,每位候选人均获得全部5票同意。

上述三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对上述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14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宏量简历

李宏量,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7年12月至2010年4月任海宁中国皮革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办主任、监事。现任公司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办主任。

李宏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海峰简历

金海峰,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1995年8月至1997年10月任海宁市财政税务局许村财税所办事员;1997年10至1999年1月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许村税务所办事员;1999年1至2000年8月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许村税务所科员;2000年8至2007年9月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长安税务分局科员;2007年9至2009年10月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长安税务分局副分局长;2009年10至2012年7月任海宁市地方税务局袁花税务分局分局长;2012年7至2016年4月任海宁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兼市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主任;2016年4至2017年8月任海宁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2017年8至2019年4月任海宁市财政局预算局副局长(兼税政科、基层财政管理科、债务管理科科长、市预算编制中心主任);现任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海宁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海宁市恒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市旧区有机更新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海宁市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市财政局国资综合管理科科长(兼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海宁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海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监事;海宁市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海宁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海宁市财政局国资综合管理科担任科长(兼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董华简历

李董华,男,汉族,197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0年9月至2008年9月任海宁市纺织机械厂财务人员;2008年9月至今任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财务部(办公室)财务人员、副主任。2017年7月至今任海宁市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董事。2017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李董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担任财务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20-01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上午 9∶15至3月30日下午15∶00。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20年3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1 张月明;

1.02 孙伟;

1.03 徐侃煦;

1.04 章伟强;

1.05 邬海凤;

1.06 沈国甫;

(二)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 丛培国;

2.02 王保平;

2.03 杨大军;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合计9人,本次选举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中。

(三)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3.01 李宏量;

3.02 金海峰;

3.03 李董华;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拟选举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合计5人, 其中股东代表监事由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表决,即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 票作废。监事候选人相关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监事会决议公告中。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要求,议案(一)、(二)、(三)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一)、议案(二)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三)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均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编码

四、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3月26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20年3月26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14:00一16:00;

6、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证券法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克琪

联系电话:0573-87217777

传真:0573-87217999

电子邮箱:pgc@chinaleather.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州西路201号皮革城大厦19楼证券法务部

邮编:3144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44”,投票简称为“海皮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本次表决不设总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股东: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帐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签名(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