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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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2020-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91 证券简称:*ST秋林 编号:临2020-016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暂停上市起始日:2020年3月18日

● 风险提示: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若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在暂停上市期间,若公司又触及重大违法暂停上市情形,公司只有分别满足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和重大违法三种情形下的申请恢复上市条件,方可申请股票恢复上市。否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A股

2、股票简称:*ST秋林

3、股票证券代码:600891

4、暂停上市起始日期:2020年3月18日

二、股票暂停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2018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再次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条和第14.1.7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0年3月18日起暂停你公司股票上市。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股票上市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始终重视保护投资者各项合法权益,在暂停上市期间,董事会将继续勤 勉尽责,积极采取措施使公司经营步入正轨,根据现状,公司以保障股东利益为出发点,采取多种途径来解决目前的困境,改善内部控制缺陷,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争取股票恢复上市。

(一)公司上期财务报表项目中存在的导致公司净资产为负、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事项,公司在2019年度,采取了包括聘请律师等一系列核查措施,目前已掌握部分情况,并通过法律诉讼取得一定进展。公司下一步仍将继续积极与省市政府、债权人、中介机构等相关方沟通,共同研究摆脱公司困境的办法,使公司渡过难关;

(二)关于公司在华夏银行天津分行的3.03亿元募集资金被非法用于担保问题,公司以及发债方已在前期向中国银保监会举报了华夏银行天津分行的违规行为,且得到了中国银保监会的确认,公司已向审理法院提交了意见函,公司于2020年1月19日收到了审理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定公司承担质押担保责任。针对此判决结果,公司已提起上诉。同时,公司在得知募集资金被非法使用后,在第一时间向哈尔滨市公安局报案,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公司将积极配合审理法院及公安局,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配合证监会立案调查

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规定,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若暂停上市情形未能消除,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第14.1.1条的第(一)项至第(四)项的标准,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

2、在暂停上市期间,若公司又触及重大违法暂停上市情形,公司只有分别满足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和重大违法三种情形下的申请恢复上市条件,方可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否则,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徐超颖、杜佼

联系电话:0451一53644632

传真:0451-53649282/53644632

电子邮箱:zqb@qlgroup.com.cn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19号

邮 编:150001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已多次发布公告警示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