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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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20-023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出席会议董事应到6人,实到6人。公司董事长吴光胜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诸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徐健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诸志超先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该议案尚须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于2020年4月2日下午14:30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20-024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出席会议监事应到4人,实到4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吴晓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主席李晓丛先生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届监事会提名吴晓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20-025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0年3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日交易时间,即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 A 区 8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选举诸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吴晓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3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1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南区粤兴六道六号中科纳能大厦A区8A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天睿

电 话:0755-23101922

传 真:0755-29663108

电子邮箱:hxfz@huaxunchina.com.cn

5、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7”,投票简称为“华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本公司(本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股东大会代本公司(本人)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表决说明:

1、议案对应的表决结果栏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 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特此授权。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20-026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徐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徐健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其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董事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健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徐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徐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徐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诸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诸志超先生:2011年3月至2017年11月历任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中心主任、电子商务总部总经理、深圳前海农产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农迈天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农数据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2015年5月任深圳市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6月至今任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起兼任国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诸志超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股份的0.0457%,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诸志超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诸志超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20-027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晓丛先生书面辞职报告,李晓丛先生因调入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李晓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监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李晓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晓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监事会对李晓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提名吴晓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17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晓光先生:男,1965年12月生,中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获中国会计学院、财政部颁发总会计师证书。从业32年,从事财务工作、金融工作、及管理工作等,积累了较丰富的金融行业经验。现任华讯方舟集团副总裁。1994年10月至2005年9月,创维集团总部财务部工作,分别担任财务经理、财务助理总监、财务副总监。2005年9月至2012年1月,任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集团彩电事业部)财务总监。2012年1月至2013年9月,创维集团财务部常务副总监,兼财务公司筹建办主任,负责筹建集团结算中心、财务公司。2013年9月至2017年6月,任创维集团财务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深圳华南城集团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负责集团资金管理工作。2018年6月至2019年4月,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副总裁,分管财务、资金、投资。2019年5月至今,任华讯方舟集团副总裁。

吴晓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裁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吴晓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吴晓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