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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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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0-016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3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7、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532,2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9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6,003,3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13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28,9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69%。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28,9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28,9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56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张艳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曹麒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4)于 2020年02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止征集结束时间(2020年3月13日15:00),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独立董事曹麒麟先生。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依次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532,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528,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532,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528,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532,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528,9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8,296,3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10%;反对2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为:同意2,293,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6719%;反对235,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赵志莘律师、张艳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0-017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对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并于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首次公开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19 年8月12日至2020年2月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20年2月13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内幕信息知情人刘进先生、丁同文先生在其交易期间并未获知本次股权激励的任何信息。刘进先生系根据其减持计划作出的减持公司股票的操作,公司于2019年5月6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同时公司充分履行了交易进展披露义务;公司于2019年9月5日及2019年9月17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黄建起先生大宗交易的交易对手丁同文先生(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已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2,470,000股。上表中的股票买卖行为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不是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除45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外,其余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在策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

经公司核查,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也不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0-018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帝王卫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帝王”)。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8)。

近日,公司收到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三水核注通内字【2020】第2000038204号),佛山帝王的注销登记已予以核准,佛山帝王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完成后,佛山帝王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