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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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0-015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7号公司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0年3月10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纪委书记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纪委书记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股权比例向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3.8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股东借款,借款年利率为10%。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分期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借款。授权公司经理班子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办理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20-016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3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并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之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公告如下:

一、事项概述

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世金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形成股东借款的原因

本次股东借款的主要用途为:科世金公司在获取外部融资或项目销售前的必要支出,包括综合建安、其他支出等。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公司按持股比例向科世金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3.8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年利率为10%的股东借款。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分期向科世金公司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3)审批程序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该事项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被资助对象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12日

法定代表人:谭顺国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仁义街15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MA60NPKL0D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停车场服务。

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公司未向科世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2.股权结构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市金科宸居置业有限公司和重庆浚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3%、33%及34%股权比例。

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重庆浚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荣茂。

3.关联关系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科世金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2月29日,科世金公司总资产为1,016.09万元,总负债16.37万元,净资产999.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1%。(未经审计数据)

该公司于2019年12月新成立,尚未开展相关业务,自该公司成立以来营业收入为0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0.28万元。(未经审计数据)。

5.科世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1、根据科世金公司所持有项目的可研报告,项目销售回款可以覆盖股东借款及利息;

2、科世金公司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

3、科世金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公司委派1人;

4、科世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监事由公司委派。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独立董事的客观、独立判断,就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为科世金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2、科世金公司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分期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执行统一标准,不存在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3、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批准后,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累计批准的处于有效期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92.875亿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为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已采取了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2、重庆科世金置业有限公司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分期向其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执行统一标准,不存在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

3、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符合深交所《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

林义相 牛俊杰 杨小舟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