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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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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21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截至2020年3月1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16,970.8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2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名,实际到会董事九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锡商银行筹建审批时间经历的周期较长,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战略基础上,与锡商银行筹建组以及主要发起人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后,决定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前期参与设立发起设立的锡商银行尚未开业,公司也未实际出资。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事宜。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施景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锡商银行筹建审批时间经历的周期较长,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战略基础上,与锡商银行筹建组以及主要发起人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后,决定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事宜。同意公司终止该项对外投资。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2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适度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年度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5年2月16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20元。截至2015年2月16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327.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柯利达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51)。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内部控制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年度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本年度内公司拟选择的产品均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低,安全性高、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行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年度购买的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且本次委托理财的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并授权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具体负责办理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柯利达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兴业证券对柯利达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金额: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25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柯利达”)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19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1,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72.9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327.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2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350ZA0006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技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苏州城中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建筑幕墙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2017年6月30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子公司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蠡塘路20号的厂区内变更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以东、泗荡泾路以南)。

二、前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0年3月13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共计16,970.8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3月11日,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注: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数字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公司基于现有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展。

本次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因此,以上安排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8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审议程序符合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的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经核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2、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到期归还。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0-02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参与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的概述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或“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参与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商银行”)。锡商银行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990亿元,持有锡商银行1.990亿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9.95%。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9月16日作出《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19]843号),同意在江苏省无锡市筹建无锡锡商银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8日披露的《柯利达关于参与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暨获得筹建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

二、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的原因

鉴于锡商银行筹建审批时间经历的周期较长,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战略基础上,与锡商银行筹建组以及主要发起人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后,决定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事宜。

三、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的影响

截至目前,锡商银行尚未成立,公司也未实际出资。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无锡锡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签署后续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以上议案均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股份发行,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前期参与设立发起设立的锡商银行尚未开业,公司也未实际出资。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参与发起设立锡商银行事宜。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