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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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06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111,751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23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1、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2、股份发行核准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0号),核准公司向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93,220,33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671,185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68)。

2017年3月公司向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为93,220,338股;向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8,129,032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3、股份登记及锁定期安排

上述发行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其中向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的93,220,338股A股股份于2017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限售期为12个月;向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等投资者发行的18,129,032股A股股份于2017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份登记手续,具体发行及限售情况如下:

上述新增发行股份,除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6,111,751股之外,其他的均已于2018年3月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有变化。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持有人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简称“郑煤机员工持股计划”),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已承诺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已履行了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履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郑煤机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四)对郑煤机本次重组涉及的本次部分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111,751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3月23日(原定上市流通日2020年3月22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解禁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20-007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即将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亚新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90号)核准,公司以认购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鉴于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将于2020年3月22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17年3月,公司向“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6,111,75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8.68元/股。2017年3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的股份登记及股份限售手续,相关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上市可交易时间为2020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4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配套发行)(二次修订稿)》、2017年3月25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共计持有公司A股股票6,111,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28%。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配套发行)(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本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以及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鉴于2020年3月22日为法定休息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上市可交易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3月23日。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其他情形(如有)。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根据《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本次配套发行)(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本次配套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起算,其中36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届满后进入解锁期。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资产管理计划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同意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过半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