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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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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202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2020年1月18日、2月15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04、2020-002、008)。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合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557,494股,交易均价为8.97元/股。

公司将持续关注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债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转让债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振光先生、毕天晓先生、陈岚女士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债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参股公司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新鸿业”)提供1.81亿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8.8%,按季计息、利随本清,财务资助款项主要用于西安新鸿业对“鸿基新城”项目的开发建设。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借款期限展期一年,利率不变。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拟将上述财务资助涉及的相关债权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债权转让价格为财务资助本金1.81亿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时间截止至所有债权转让款付清为止)。

鉴于本次交易对方万泽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万泽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10层01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林伟光

5、注册资本:68,100.00 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4178174Q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形象策划;物业管理;小区园林绿化(不含市规划区内项目绿化);建材购销;珠宝首饰、工艺品的设计及销售;房屋租赁;开办民办教育机构。

8、主要股东:深圳市万泽实业有限公司持股79.30%,林伟光持股20.70%。

9、实际控制人:林伟光。

10、万泽集团主要业务为从事各类投资活动和经营租赁业务。万泽集团旗下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和医药业务。

11、万泽集团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2、万泽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42.28%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3、经查询,万泽集团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拟转让债权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向西安新鸿业提供的1.81亿元财务资助应收款项账面原值为人民币206,617,533.33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23,825,150.67元,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2,792,382.66元。

本次转让的债权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按照财务资助应收本息平价转让,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本次拟转让债权进行评估,并及时对外披露评估报告。

五、债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二)标的债权

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本协议所涉转让的标的债权为:甲方对西安新鸿业持有的本金为人民币壹亿捌仟壹佰万元(¥:1.81亿元)的合法债权及相应利息、罚息(如有)等。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此次债权转让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捌仟壹佰万元(¥:1.81亿元)及相应的利息(利息具体计算标准以原协议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利息计算时间截止至乙方将所有债权转让款付清为止)。

2、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乙方将按照以下方式将债权转让款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内,乙方承诺:

(1)乙方将于本协议生效后30日内向甲方支付债权本金(¥:1.81亿元)的20%,即人民币:叁仟陆佰贰拾万元(¥:0.362亿元);

(2)乙方于2020年5月31日前将剩余款项(含利息)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3)甲方收到上述每笔款项后,均应向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收款收据。

(四)标的债权的转移和交付

1、甲、乙双方均确认,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标的债权即由甲方转让给乙方;

2、在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乙方依约向甲方支付第一笔债权转让款,甲方在收到第一笔债权转让款后3日内,甲方应将标的债权文件(若有)交付给乙方,乙方应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如乙方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应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五)本协议的生效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就本次债权转让事宜签署相关的补充协议,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公司资产结构而进行的,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升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关联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万泽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39.71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公司转让债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经交易双方友好协议,以该项债权的账面原值为基础确定债权转让价款,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拟将原提供给参股公司西安新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1.81亿元财务资助涉及的相关债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转让给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遵循了公平、合法的原则,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债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召开本次会议的决定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日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1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转让债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详细资料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公司的公告。

上述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明书、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股东帐户及股权登记日的持股凭证复印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3月30日,登记时间上午9时至11时半;下午3时至5时。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本公司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于登记和表决时提交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电话:0755- 83241679

2、传真:0755-83364466

3、联系人:李畅、关雷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4”,投票简称为“万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于2020年4月1日下午14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24号海岸环庆大厦八楼会议室召开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请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限: 授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