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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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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0-007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16日在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公司2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1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龙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888,890,000.00元,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和保密制度》。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保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3月31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09)。

三、备查文件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19-008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类型的议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部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变更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发的《关于核准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89万股,发行价格为10.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8,900,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934,4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05,966,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9日全部到账,并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9)第00581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0,000.00元变更为888,890,000.00元,股份总数由800,000,000股变更为888,890,000股,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前述《公司章程(草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启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公室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的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0-009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3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3月31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总部大楼2楼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3月31日

至2020年3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 、2020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 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及地点: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0 年 3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到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19号成都燃气董事会办公室(708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3月30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和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28-87059930

传真:028-87776326

邮编:610041

联系人:熊莉娜、冯欣豪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成都燃气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3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