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3月17日

查看其他日期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于2015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委派李强先生、叶华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收到保荐机构通知,由包建祥先生接替李强先生担任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变更后,公司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叶华先生和包建祥先生,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4日公告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

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收到保荐机构通知,由肖兵先生接替叶华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为包建祥先生和肖兵先生,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

2020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保荐机构通知,肖兵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相关后续工作由康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

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自2015年6月10日至2018年12月31日,虽保荐机构就公司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完毕,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继续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相关事项全部完成。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包建祥先生和康杰先生。公司董事会对肖兵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康杰先生简历

康杰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15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688019)IPO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