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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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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982 公司简称:宁波热电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9,154,611.0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729,413.44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9,472,941.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0,173,207.46元,减去2019年度分红49,297,380.0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6,132,299.56元。

公司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分配总额54,334,775.55元(含税)。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086,695,511股计算,可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占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45.60%。

如在本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登记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业务范围:电力电量、热量、灰渣的生产及其咨询服务;热力供应;投资管理;股权投资;融资租赁;大宗商品贸易。其中,热电联产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公司拥有相对完整的供热体系,面对环保要求的提高和原供热区域内下游热用户市场日趋饱和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层一方面通过技改为企业挖潜增效,一方面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并积极发挥金融投资板块优势,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行业收入和金融投资收益。

(二)行业情况说明

热电联产具有梯级利用能源、提高空气质量和节约城市用地等优势,作为一种高效能源生产方式,在未来仍存在着巨大的市场发展潜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明州热电100%股权、宁波热力100%股权、科丰热电98.93%股权、宁电海运100%股权和溪口蓄能51.49 %股权,上述企业合并入本公司前后均受开投集团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本公司对第一季度合并报表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公司债券情况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19年4月15日,公司已按时兑付本期公司债券应付利息(详见2019年4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15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13甬热电评级结果为:AA+。本次评级未对债券评级及主体评级作出调整。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售电量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87%,销售蒸汽555.73万吨,同比增长0.89%。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1,165.25万元,同比增长30.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915.46万元,同比减少45.88%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331,858.55万元,同比增长9.17%。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0户;各子公司情况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更情况详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06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除项目贷款外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涉及到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津市宁能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项目贷款担保期以项目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担保额度计量均为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担保除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为全额担保外,其余均按股权比例提供。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等银行(上述银行均包含各银行宁波分行及下属分支机构)申请最高授信总额不超过 700,000万元,最高融资余额不超过300,000 万元,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票据、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复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以上授信业务在壹年内签署有效。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冯辉先生和马驹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投资建设热网管道、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年度总投资2亿元的额度内根据经营需要进行生产经营系统的技改项目和热网管道的投资建设,授权期限为壹年。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开展投资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连续12个月累积且最高时点投资本金占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开展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二级市场股权投资,固定收益类的债券、可转债等,利用金融衍生品进行的规则套利和套期保值类的跨期、跨市及期现套利等,风险可控类的证券投资和委托贷款等品种,以及以闲置或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短期理财产品),同时授权经营层对投资业务资产进行处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

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冯辉先生和马驹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经协商,2020年度在公司现有规模的情况下,财务审计费为7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6万元(不含与审计相关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在此基础上,新增公司审计费用按《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1号)基准收费标准最低一档的八折计算,内控审计费用则按照每家5000元计算。

赞成票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赞成票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经营层对外捐赠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层在捐赠金额单笔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含5万),年度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的额度内进行对外捐赠,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壹年内有效。

赞成票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赞成票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07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3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逐项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符合《公司章程》要求。同时,此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所述,同意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08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58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6,930,000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99,833,1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8,749,71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61,083,39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71,804.2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19,407,296.92元。包括:(1)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7,617,488.39元;(2)以募集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397,904,849.85元;(3)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浙江金西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以下简称“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能热电”)向本公司借款方式变更为本公司向宁能热电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并以募集资金进行增资53,884,958.68元。

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552,754.6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4,775,692.4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86,451,785.5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为方便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950000000596040)中的余额转至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账号33101984136050516236),该募集资金监管户监管的未到期理财到期后由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9年5月2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包商银行实行接管,并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包商银行业务。根据托管政策要求,2019年7月11日,公司将在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02801896600070)中的募集资金本金(100%)和利息共计95,095,618.51元转入公司在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账号:610249254)。2019年7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本金和利息总计95,095,618.51元从包商银行宁波分行专用存款账户(账号:610249254)转入至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16236)中进行管理。

2019年9月3日,公司六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9月1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574902507410421,该专户仅用于浙江金西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北仑春晓燃机热电联产项目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的购买理财或大额存单,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600,000,00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公司将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在最高时点资金占用总额不超过7.5 亿元(含本数)的投资额度内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且单笔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余额为60,000万元,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金西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金西项目原由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能热电以借款方式实施。2014年8月,经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宁能热电向本公司借款方式变更为本公司向宁能热电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增资金额为5,400万元,债权投入金额为29,600万元。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本次变更金西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运营管理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暂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2019年12月19日,公司董事会六届三十四次会议、监事会六届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暂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暂缓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北仑春晓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建设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宁波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35%股权、中海油工业气体(宁波)有限公司35%股权和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10%股权。本次收购事项的总金额为84,428.83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8,001.71万元(含北仑春晓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后续建设剩余的募集资金、浙江金西开发区热电联供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结余、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具体数字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以及募集资金未到期理财到期后本金利息之和为准)。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12月30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已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外,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事项说明

截至2020年3月5日,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结余792,541,406.07元,全部用于投入上述股权收购项目,投入后募集资金账户结余为0元。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9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09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

2、宁波北仑南区热力有限公司

3、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

4、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

5、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

7、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8、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9、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0、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1、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

12、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

13、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

14、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

15、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16、津市宁能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0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拟核定为61.16亿元,最高担保余额拟核定为44.66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106,500.05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58,075.41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为子公司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署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除项目贷款外担保有效期限最长为5年;涉及到常德津市宁能热电有限公司、丰城宁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望江宁能热电有限公司、津市宁能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项目贷款担保期以项目贷款审批有效期为准。担保额度计量均为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具体情况如下:(币种:人民币)

上述担保除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热电”)为全额担保外,其余均按股权比例提供。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2、被担保单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认为,上述担保系为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因此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为106,500.05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58,075.41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10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在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执行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发生情况。此项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此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剑波、马驹和冯辉回避了本次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度完成及2020年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说明:①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三发”)2019年蒸汽采购关联交易完成总额比2019年预算减少41.7%,主要原因为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所需部分蒸汽改为由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供应。

②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煤炭关联交易额2019年完成总额比2019年预算减少52.1%,主要原因为煤炭价格下跌影响以及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和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下半年受地方政府能源双控影响致用煤量减少。

③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配送”)煤炭关联交易额2020年度预计总额比2019年度完成总额增加172.6%,主要原因为公司2019年5月25日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过户手续,物资配送与重组标的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和宁波溪口抽水蓄能电站有限公司六家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统计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④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向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蒸汽采购关联交易完成总额比2019年预算减少85.27%,主要原因为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2019年度向主要供气方采购蒸汽比例各自份额发生变化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三发”)

法定代表人:姜洪元;

注册资本:14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进港西路66号;

经营范围:发电(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 国内火力发电厂的建设,热力供应。

关联关系:本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国电三发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77,076.17万元,净资产为248,359.00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8,041.03万元,净利润43,135.18万元。

(2)宁波能源集团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俊俊;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住所: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

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凭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煤炭批发经营;焦炭、燃料油、钢材、木材、建材、五金交电产品、电力设备、电器设备、充电系统设备、太阳能和风能的新能源发电设备及配件的配送、批发、零售,货物装卸,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化工原料及产品、润滑油、水处理剂、环保设备、石灰石、生物质颗粒燃料、锅炉的批发、零售;普通货运代理。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二级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物资配送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8,227.90万元,净资产为7,761.87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4,341.84万元,净利润419.53万元。

(3)宁波长丰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海波

注册资本:59971833.79元

公司住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长丰工业区

经营范围:电力电量、热量生产及咨询服务;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二级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长丰热电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2,981.11万元,净资产为11,583.33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860.15万元,净利润1,769.48万元。

(4)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生物质”)

法定代表人:翁君杰

注册资本:柒仟伍佰万元整

公司住所:宁波鄞州工业园区(鄞州区姜山镇花园村)

经营范围:以农作物秸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等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电站的建设、经营:电力、热力的生产:热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非危险固体废物可燃烧物质及生物质燃料技术研发:副产品(肥料)销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二级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明州生物质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340.73万元,净资产为3,043.85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157.87万元,净利润-540.59万元。

(5)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

法定代表人:李抱;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市江东区昌乐路187号发展大厦B楼16-22层;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本公司房屋租赁;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的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开投集团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6,932,693.05万元,净资产为2,873,457.18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30,051.41万元,净利润147,864.86万元。

(6)宁波天宁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物业”)

法定代表人:董达;

注册资本:1,600万元;

公司住所:宁波保税区东区兴业四路2号;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电设备(除汽车)、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纺织品(除国家统一经营)、塑料、橡胶、木材、包装材料、纸张(除专营)、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的二级控股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天宁物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403.87万元,净资产为5,000.70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497.76万元,净利润764.09万元。

(6) 宁波鄞州天宁凯利时尚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利时尚餐厅”)

法定代表人:董达;

注册资本:150万元;

公司住所:鄞州区和济街116号-1F、1F、2F;

经营范围:大型餐馆;中餐制售(含凉拌菜、冷荤食品、点心制售、水果拼盘);卷烟、雪茄烟的零售(以上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会议服务。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开投集团的三级控股公司。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凯利时尚餐厅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118.10万元,净资产为-676.70万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85.41万元,净利润-699.64万元。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均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国电三发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北仑热力有限公司在北仑区核心区域内享受热力专营权,而国电三发是该区域内的蒸汽供应方。

(2)公司与物资配送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其作为公司子公司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及新增子公司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煤炭采购招投标的参与方,有可能发生煤炭交易。此外,物资配送还是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氨水采购的招投标的参与方,有可能发生氨水交易。同时,公司新增子公司宁波宁电海运有限公司为物资配送的煤炭业务提供运输服务。

(3)公司与长丰热电、明州生物质之间的关联交易,因其为公司新增子公司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和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的蒸汽供应方。同时,长丰热电租赁了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的厂房及办公楼,明州生物质租赁了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的土地和厂房。

(4)公司与开投集团的关联交易是因其为本公司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天宁物业和凯利时尚餐厅为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2、定价政策

公司与国电三发、长丰热电、明州生物质之间的有关蒸汽采购销售的关联交易均为独立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协议价格进行;公司与物资配送之间的煤炭、氨水采购及运费业务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价格方式进行;公司与长丰热电、明州生物质之间的租赁业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协议价格进行;公司与开投集团、天宁物业和凯利时尚餐厅的关联交易价格将遵循市场价格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于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的说明:国电三发能为本公司在北仑区核心区域提供稳定的汽源;物资配送生产经营稳定,能提升本公司生产物资供应保障,降低采购成本;长丰热电为公司新增子公司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提供稳定的蒸汽来源,与之发生的租赁业务能有效增强两者的业务协同效应;明州生物质为公司新增子公司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提供蒸汽来源,与之发生的租赁业务能有效增强两者的业务协同效应;开投集团能为本公司提供所需的办公场所;天宁物业和凯利时尚餐厅能为本公司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2、2019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合计发生日常性蒸汽采购 10,314.98 万元,煤炭采购31,140.51万元,氨水采购658.34万元,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为14.36%,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和工作餐服务合计477.38万元,占公司管理费用的比例为3.23%,不影响到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业务依赖。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11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

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宁波银行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的状况,公司拟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因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所以上述交易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宁波银行开展持续性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剑波先生、马驹先生和冯辉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得通过,独立董事罗国芳、郑曙光、张鹏群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注册资本:562,832.9528万人民币;

公司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管在该公司担任董事。

截止2019年末,宁波银行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3,177.1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1,003.0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350.72亿元,净利润137.14亿元(以上数据源自宁波银行2019年业绩快报)。

三、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1、预计公司(合并,含子公司,下同)在宁波银行日均存款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2、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信额度。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批准的商业银行,受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能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存贷款及金融服务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宁波银行发生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安全性和流动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宁波银行运营状况,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加强风险监测。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相关银行开展持续性的金融服务合作,选择宁波银行为公司金融服务合作银行之一,主要是基于其资产实力,本地化金融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等综合性考虑。公司与宁波银行开展的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公司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利益能够得到合理保证。该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宁波银行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六届三十五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20-012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所”)为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业务(执业)资质: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2019年末合伙人数量:73人

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59人(其中从事过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为302人),较2018年末增加32人

2019年末从业人员数量:1,073名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总收入:40,853.96万元

2018年末净资产:3,900.83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57家,收费总额5,611万元,主要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资产均值76.32亿元。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18年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41.73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