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20-011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名称的议案》、《关于修订〈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名称以及《公司章程》备案的相关手续,并取得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名称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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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20-02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持有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3%)的股东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37,304,7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8,652,364股。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关于计划减持恒康医疗的告知函》,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安排
2、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
3、减持期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37,304,728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8,652,364股。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其他: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时出具承诺:1、本次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并申请股份锁定。2、股份锁定期满减持股份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截止本公告日,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减持恒康医疗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