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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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本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1、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精密数控机床生产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的投资,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6,782.21万元(具体金额以划转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新项目“包头年产5GW单晶硅拉晶生产(一期)项目”的建设;2、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施主体,投入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9年1月1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531,989.72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531,989.72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015号)。公司已于2019年1月17日划转了上述募集资金。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1月1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各时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均未超过董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授权范围。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报告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详见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5GW单晶硅拉晶生产(一期)项目于2019年底基本完工并逐渐投产,2019年度不计算其实现的效益。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
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部分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募投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6月1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投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的金额为人民币139,247,860.01元。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8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精密数控机床生产线扩建项目”经项目变更,已终止。
注2:实际投资金额还使用了对应募集资金产生的孳息,故高于承诺投资金额。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项目经项目变更,已终止。
注2、本项目于2019年底基本完工,截止日不计算其实现的效益。
注3、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而是用于提高公司的战略决策效率、运营管理效率和设备生产效率,优化生产流程和存货周转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进而达到经营效益提升的目的。
注4、本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用于公司加强对产业新技术、新工艺的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开发,形成符合行业技术要求的新产品。
注5、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的运营资金正常。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18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3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每股转增0.3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6,153,684.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截至2020年3月16日,公司总股本178,365,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076,8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8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截至2020年3月16日,公司总股本178,365,0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31,874,5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同意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19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元新材”)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针对上述授信事项,公司拟为子公司弘元新材提供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本次预计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担保额度失效,以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准)。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保证公司2020年资金流动性,支持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预计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由公司为弘元新材提供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本次预计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担保额度失效,以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为准)。以上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可以在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上述预计授信及担保事项,自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A座516室
3、法定代表人:杨昊
4、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石墨材料、碳碳材料、单晶硅棒及硅片、半导体设备、太阳能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弘元新材总资产1,429,534,486.58元,总负债908,911,055.38元,净资产520,623,431.20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2,700,672.91元,净利润19,525,656.12元。
7、弘元新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9年5月。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预计2020年度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0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能有效防范风险,决策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流动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本次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20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预计2020年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5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笔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本次预计委托理财事项。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的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本次预计及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预计2020年委托理财产品均为商业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相关部门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为控制风险,公司2020年度预计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为商业银行发行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对预计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是否保证本金、银行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均需进行了严格的评估。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预计2020年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均为公司主要合作的商业银行,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9,252.87万元,预计2020年公司拟用于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年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27.38%。公司委托的理财产品对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预计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约定存款或理财产品风险可控的理财品种,但金融市场可能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有一定的波动性,不排除本次委托理财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本次预计及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21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
截至2019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2019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广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琪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6年开始专职负责质量复核工作,2019年转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负责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薛波,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50万元,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2018年度审计费用2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25万元。主要是由于:(1)公司2019年新设立了异地全资子公司,审计范围、审计内容的增加;(2)2019年新增内控审计业务。
2020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5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我们已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对本项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0年度审计费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22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根据要求,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本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根据要求,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本准则,对2019年1月1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内容
本次新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明确以存货换取客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收入准则,实现了与新收入准则的协调一致;
2、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做出让步;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时不再区分债务重组损益和资产处置损益,而是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
3、收入确认: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会[2019]8号、财会[2019]9号、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23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7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向首次授予的68名激励对象总计授予196.5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0年2月20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054号),确认截至2020年2月18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对象68人实际认购股份196.50万股的认股款人民币2,367.825万元。其中: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96.50万元,余额人民币2,171.32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20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对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并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6,400,000股变更为178,36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6,4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78,365,000元。
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以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20-024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8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8日
至2020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公司已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会议召开前按相关要求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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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4月7日的上午9:0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证券部。
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委托出席的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柯杰、赵芹 联系电话:0510-85390590
邮箱:wxsjzqb@163.com 传真:0510-85958787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