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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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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5版)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2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

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被担保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4亿元,其中含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8.5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3月17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下述范围内办理银行授信相关事宜,签署授信、担保协议、资产抵押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因业务交易产生的担保。

一、2020年度银行综合授信情况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并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作为该项下的抵押。上述授信额度项下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进口押汇、联动贸易融资、融资性保函、理财产品融资、结算融资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各家公司与授信银行协商确定。

二、2020年度担保预计情况

(一)因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为所属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根据各银行授信要求,所属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的范围内为母公司提供担保。

(1)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2.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包含目前已实际发生担保余额7.31亿元。

(2)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包含目前已实际发生担保余额0.70亿元。

(二)因业务交易需要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及二级全资子公司与其供应商之间的业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保证金额累计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其中包含目前已实际发生担保余额5,00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具体条款及实际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2、公司提供担保的所属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经营状况(万元)

注:被担保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子公司,且包含公司后续设立或兼并的公司。

二、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作为所属子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的授权,考虑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融资需求,且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

2、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2020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因业务交易需要所提供的担保方案,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51亿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75%,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3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顺利完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审计事项。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报审计公司的总体评价和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质,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承办分支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2018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为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A区14楼a单元19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共有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共有注册会计师860人,较上一年净增375人;包括注册会计师在内,总计有2,853名从业人员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8,157.19万元;2018年度业务收入共计69,904.03万元;2018年承担110家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11,245.3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工程地产(含环保)、软件和信息技术、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其资产均值为73.48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4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所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自成立以来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收到1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具体如下表所示。除此之外,未受到其他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建彬,中国注册会计师,1986年8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000993)、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002578)、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002679)、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002110)、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002788)、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IPO企业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拟):郭晓鹏,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0年10月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拟):郭清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8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096)、厦门纵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IPO企业提供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84.8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31.8万元,合计116.6万元。2019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委员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事先将续聘会计师事项与我们沟通,经审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我们同意将续聘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2020年计划续聘容诚会计事务所,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履行充分、恰当。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0年3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4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3月1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财政部于 2017 年7月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规范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二、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事项。

2、监事会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 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5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99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666,38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99元。截至2016年8月2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2,649.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02.99万元。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目前,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入、包含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立亚新材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0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监管要求。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并审阅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程序审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6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8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8日

至2020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5、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0年4月7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0年4月7日8:30-11:30、14:00-16:30

4、登记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园区紫华路4号火炬电子证券部

邮编:362000

电话:0595-22353679

传真:0595-22353679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7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陈婉霞女士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93,34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陈婉霞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93,340股(含本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减持期间为2020年4月10日至2020年9月30日。(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0年3月17日,公司收到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陈婉霞女士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陈婉霞女士其他方式取得是2016年度进行权益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得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陈婉霞女士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陈婉霞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