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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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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基金关于南方上证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3年5月20日下发的[2013]13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我公司旗下南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优选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策略优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高端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深证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大数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南方量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国策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新兴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量化增强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浪潮信息(股票代码000977)自2020年3月11日起停牌。经我公司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0年3月17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上述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估值。

自上述股票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南方基金关于南方上证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下列销售机构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下列销售机构为南方上证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上证50增强A,基金代码:008056;基金简称:南方上证50增强C,基金代码:008057)的销售机构。

从2020年03月18日起,投资人可前往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该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下列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细情况:

投资人也可通过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8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

东兴证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相关业务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兴证券”)签署的销售协议,东兴证券将自2020年3月18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从2020年3月18日起,投资人可通过东兴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上述列表中的基金可参与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优惠规则以东兴证券的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东兴证券客服电话:95309

东兴证券网址:www.dxzq.net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经与相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申购赎回、估值和信息披露等涉及信息披露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及基金合同修订条目和内容参见附件。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也已进行相应修订。

2、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访问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

附件一:相关基金的名单

附件二: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