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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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2020-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2020-01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海华鼎”或“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筠女士《关于个人股东陈筠短线交易误操作的情况说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违规买卖股票的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前,陈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93%,为公司5%以上股东。

陈筠女士于2020年3月9日因股票代码输入错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以3.65元/股的价格买入青海华鼎股票400股。买入后,陈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24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94%。

2020年3月12日陈筠女士本着及时纠错的想法,又以4.03元/股的价格卖出400股。

截止本公告日,陈筠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793%。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陈筠女士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向公司提供了其本次交易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并主动上交了本次短线交易行为所得的全部收益。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应收归公司所有。陈筠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获利152元于2020年3月17日转至公司账户。

2、陈筠女士认识到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大股东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构成短线交易。虽然此次交易行为是由误操作引起,但陈筠女士已经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深刻反省;同时就本次违规操作行为向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歉,今后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