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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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改旗下15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的公告

2020-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将报监管机构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15只公募基金(具体基金名称详见附件)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信息披露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在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中,对涉及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上述修改系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改,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上述修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摘要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和公司网站。投资者若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

附件产品名单: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

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银华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银华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名称“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02)(以下简称“本基金”)已出现了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终止基金合同的事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作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终止的事由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同时根据《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本基金不能满足作为法律法规规定的避险策略基金运作的条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1月26日发布的《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第五个保本周期到期相关规则的公告》,本基金从第五个保本周期到期日(2019年3月1日)后已不再提供保证,亦不再承诺保本。

本基金管理人先后于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14日及2020年1月8日——2020年2月3日召开了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本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进行审议,但因参与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数量不满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最低要求,本基金的转型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过,关于本基金转型为其他类型基金的方案无法实施。

因此,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约定,即“基金管理人无法为下一保本周期确定担保人,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又不同意取消保证担保或修改基金合同后形成新的基金品种,则基金管理人将依法宣布本基金终止”,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决定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的清算。根据基金合同关于终止基金合同情形的约定,本基金本次终止基金合同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的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审议。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为2020年3月18日,自最后运作日的下一工作日(即2020年3月19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二、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自2020年3月19日(含该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自该日起,本基金将终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二)基金财产清算组

1、基金合同终止时,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基金财产清算组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

2、基金财产清算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三)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时,由基金财产清算组统一接管基金财产;

2、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价和变现;

4、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

6、将基金财产清算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7、参加与基金财产有关的民事诉讼;

8、公布基金财产清算结果;

9、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清算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由基金财产清算组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指定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三、特别提示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终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和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了解相关事宜。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转债B级;交易代码:150144)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较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2020年3月16日,转债B级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360元,相对于当日1.180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5.25%。截止2020年3月17日,转债B级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1.478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转债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转债B级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转债B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证转债,场内代码:161826)参考净值和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类份额(场内简称:转债A级,场内代码:150143)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转债B级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转债B级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转债B级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