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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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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20-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38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3月18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7.4882万股的1.4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26.2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93.2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7.4882万股的1.33%;预留23.80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股份总数的6.8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4,547.4882万股的0.10%。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具体内容于2020年3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39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是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0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董事王昌红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王昌红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项时,按照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项,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王昌红先生系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40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激励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41

债券代码:123009 债券简称:星源转债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星源转债”赎回安排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3月1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星源转债”,公司将以100.03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星源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公司已于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3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十六次“星源转债”赎回实施的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3、“星源转债”赎回日:2020年3月20日

4、“星源转债” 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0年3月20日

5、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结算公司账户):2020年3月25日

6、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0年3月27日

2020年2月24日,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赎回全部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已触发“星源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同意公司行使“星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星源转债”。

一、债券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1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7日公开发行了480万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141号”文同意,公司48,000万元可转债已于2018年4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星源转债”,债券代码“123009”。“星源转债”转股期为2018年9月13日至2024年3月7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26.64元/股。

二、本次赎回情况概述

1、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十一)本次发行主要条款”之“11、赎回条款”中“(2)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本次触发赎回的情形

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2月21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26.64元/股)的130%(34.63元/股),已触发上述赎回条款。

三、“星源转债”赎回安排情况说明

1、2020年3月20日为“星源转债”赎回日。自2020年3月20日起,“星源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星源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2、2020年3月25日为“星源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2020年3月27日为赎回款到达“星源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星源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星源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3、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电话:0755-2138390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04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且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应为商业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现金管理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现金管理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现金管理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前12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12,489.33万元(含本次),未超过30,000万元的审批总额。

六、备查文件

1、中国工商银行保本型法人91天稳利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