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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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问询函的公告

2020-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收到四川证监局川证监公司[2020]9号《关于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函件全文公告如下:

“我局在你公司《发行股分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审读中关注到以下事项:

你公司重组《草案》显示,本次交易最终采用收益法确定评估值,评估增值103,331.51万元,增值率为131.15%。根据《草案》披露的测算过程:(1)交易标的预测期内营业收入平均增速33.82%,显著高于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速15.43%。(2)预测期主要产品营业收入构成发生大幅变动,预测生猪收入占比由40.35%上升到74.22%。(3)以标的公司2018年、2019年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为基准,标的公司市盈率显著高于可比公司。同时未来三年平均利润增长率也显著高于可比公司。请结合地区分布、业务和资产规模、行业地位及占有率、可比公司等情况进一步说明收益法评估中上述指标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以及盈利预测高于行业同类公司水平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函当日披露,并不晚于收到本函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事项说明和有关材料报送我局,抄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已将函件转发给相关方,并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及时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