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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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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7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下午16:00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冷志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其中孙峰、王克鸿二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冷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选举冷志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冷志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选举施金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施金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并综合考虑董事的专业特长,充分发挥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专业职能,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选举专门委员会委员。以下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冷志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冷志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施金霞女士、潘恩海先生、朱鹏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施金霞女士、潘恩海先生、朱鹏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施金霞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施金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童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童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童娟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4一86880522

传真:0514一86880505

电子邮箱:ir@yawei.cc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第4、5、6、7项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3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单宝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单宝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曹伟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曹伟伟先生简历见附件。

联系方式:

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0514-86880505

电子邮箱:ir@yawei.cc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冷志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亚威机床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技术中心主任。现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LIS CO.,LTD董事长,江苏亚威精密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亚威艾欧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Yawei Precision Laser Korea Co.,Ltd执行董事,江苏亚威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昆山艾派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亚威徕斯机器人制造(江苏)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亚威赛力玛锻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南高智能装备创新中心有限公司董事。

冷志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除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科技”,持有公司股份41,456,751股)存在关联关系外,冷志斌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2,394,895股,占公司总股本4.02%;持有亚威科技16.0%股份。

施金霞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亚威机床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党委副书记,江苏亚威精密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亚威艾欧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日清纺亚威精密机器(江苏)有限公司董事,LIS CO.,LTD监事。

施金霞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除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亚威科技存在关联关系外,施金霞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025,968股,占公司总股本2.16%;持有亚威科技7.5%股份。

吉素琴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2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亚威机床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现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亚威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亚威徕斯机器人制造(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

吉素琴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除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亚威科技存在关联关系外,吉素琴女士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1,713,247股,占公司总股本3.90%;持有亚威科技20.3%股份。

潘恩海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卷板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亚威赛力玛锻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恩海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潘恩海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632,049股,占公司总股本1.37%;持有亚威科技2.1%股份。

孙 峰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年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和君集团董事长助理、和君资本投资总监、和君集团合伙人。现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君资本资深合伙人、沣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除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苏州沣盈印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外,孙峰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

朱鹏程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8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公司总经理。现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亚威创科源激光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亚威精密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LIS CO.,LTD董事,江苏亚威艾欧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朱鹏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朱鹏程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551,462股,占公司总股本1.36%;持有亚威科技2.1%股份。

王克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博士学历,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首席科学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任南京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受控电弧智能增材技术工信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江苏省高端制造装备与技术工程实验室副主任,第二届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异钢管工作组委员、航空焊接与连接技术科技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汽车结构部件先进制造技术学术委员会成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专项项目专家委员会专家,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期从事机器人单元智能化、制造业数字化、受控电弧高效高性能增材、新材料与异种材料焊接机理、机器人高效低耗焊接工艺等研发工作,近年来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60余项,拥有发明专利150余件,60余项科技成果获得成功应用,获国家技术发明奖、国防技术发明奖、国防科技奖、江苏科技进步奖、兵器科技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等22项。

王克鸿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王克鸿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蔡 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中国民主促进会江苏省委经济与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蔡建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 昕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生,博士学历。曾任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菱西橱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云海特种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昕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昕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童 娟女士,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总账会计,现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战略运营部部长。

童娟女士于2019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童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单宝华先生,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生,大学专科学历。曾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物资部部长;现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总审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单宝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242%。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曹伟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市场管理部副部长,现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品牌部部长。

曹伟伟先生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曹伟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在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王峻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7日以专人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王峻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选举王峻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 峻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江苏亚威机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品质保障部部长、计划采购部部长。现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王峻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峻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皆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7,528,491股,占公司总股本1.35%;持有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1,456,751股)4.2%股份。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