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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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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15.68元/股;

修正后转股价格:15.6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0年3月20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公开发行177,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亨通转债”,债券代码:110056),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亨通转债”在本次发行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修正。

公司于2020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3号),核准公司向华为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47,641,288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新增47,641,288股A股股份登记手续。由此导致的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亨通转债”在本次发行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因增发新股导致转股价格调整,“亨通转债”转股将于2020年3月19日停牌,2020年3月20日复牌,并恢复转股。“亨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15.68元/股调整为15.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3月2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0-030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转股代码:190056 转股简称:亨通转股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