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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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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69 公司简称:风神股份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做出之日,公司股份回购专户累计回购股份10,865,326股,其中回购专户所持有的6,585,100股已于2019年8月13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专户剩余股份4,280,226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议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562,413,222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剩余股份4,280,226股,即558,132,99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7,906,649.8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1965年,是“世界500 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大型轮胎上市公司。公司是国内轮胎行业精益六西格玛推进先进企业;荣获“十二五”全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环境保护先进单位,代表中国企业参加联合国第三届绿色工业大会并做典型发言;连续18年被东风商用车公司评为年度最佳供应商,2019年荣获东风商用车50周年“特别贡献奖”及“COST优秀奖”两项殊荣。

公司主要生产“风神”、“风力”、“卡之力”、“河南”等多个品牌一千多个规格品种的卡客车轮胎、工程机械轮胎等多种轮胎,是徐工、龙工等国内工程机械车辆生产巨头的战略供应商,是世界知名中重卡制造商东风商用车公司主要轮胎战略供应商,是VOLVO等全球建筑设备企业的配套产品供应商。公司轮胎产品畅销全球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海外市场尤其是在众多欧美国家高端市场的产品价格水平位居中国品牌前列。

公司拥有风神(太原)有限公司及风神轮胎(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20%股权、Prometeon Tyre Group S.r.l.10%股权。通过开展一系列的业务整合,借助倍耐力技术提升产品性能质量,发挥工业胎自有技术和品牌优势,整合市场渠道资源,加快企业的转型升级步伐,实施精益生产,加速推进企业内涵式发展,持续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坚持采购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和自主采购模式,采购类别包括天然橡胶、合成橡胶、钢丝帘线、炭黑等原辅材料,同时实施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所有大宗原材料均由公司集中招标统一采购方式,有利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合成橡胶主要通过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长期战略合作伙伴采购;天然橡胶主要通过电商平台方式,根据市场变化实施远期和即期相结合的灵活采购方式,实施不均衡采购策略,从泰国等优质产胶区采购。公司原材料国内外供应渠道稳定,采购成本可控。

2、生产模式

公司结合生产能力、产品工艺流程和产品结构的特点,根据轮胎市场下游客户的需求和对市场的预测判断,采取“以销定产、以产促销、产销平衡”的生产模式。公司拥有先进的工业轮胎生产设备,导入倍耐力轮胎制造工艺技术,发挥自身优势,实施持续改进,改善核心设备精度,形成了完善的工业胎高端生产能力;同时采用精益生产工具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对生产资源进行动态调配与协同运行,提高生产运营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针对不同的细分市场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包括:

(1)直销销售模式:

国内直销客户主要是卡客车辆、工程机械车辆的主机配套厂。公司依靠国内领先的技术、服务实力,多年来在卡客车和工程机械车辆生产企业中占据优势的配套地位。公司拥有专业的配套市场营销团队,专注于服务下游配套市场,向重点主机厂提供全方位的产品和服务,长期得到主机厂的认可。

(2)经销商销售模式:

出口市场:公司在海外划分6大营销区域,分别针对北美、拉美、欧洲、中东非洲、亚太和独联体等市场。目前公司拥有300多家海外一级经销商,产品销售范围覆盖世界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

替换市场:各区域按照分销网络进行销售,目前全国各省开发一级经销商200多家,实现了国内销售渠道和服务网络的整体布局。公司进行集中化协同管理,最大化发挥每个品牌在不同细分市场的优势,通过对市场需求的研究判断,定制化、针对性地开发新产品,快速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全球轮胎行业发展至今已有160多年历史,步入低速稳定发展期,行业市场化程度很高,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道路建设的大幅提速,汽车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工程机械业得到快速发展,中国汽车行业整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我国轮胎生产技术的提高、轮胎企业巨头产业转移和世界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轮胎生产国和出口国。但是,整体来看,我国轮胎行业仍旧大而不强,特别是低端产能过剩、过度依赖出口、低质低价竞争等多重因素严重影响行业发展。

(1)汽车产业运行略显颓势,轮胎内销市场发展难度加大

2019年,随着中国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虽然我国汽车产销量继续蝉联全球第一,但是生产和销售量呈现一定颓势。特别我国汽车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受中美经贸摩擦、环保标准切换、新能源补贴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承受了较大压力。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最新产销数据,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72.1万辆和2576.9万辆,同比分别下降7.5%和8.2%,同时,在基建投资回升、国Ⅲ汽车淘汰、新能源物流车快速发展,治超加严等利好因素促进下,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36万辆和432.4万辆,产量同比增长1.9%,销量下降1.1%。

经过多年发展,中国轮胎市场进入了一个有相对确定市场份额的存量市场,呈现出从高速增长转向中低速甚至负增长的新常态。轮胎行业的发展与汽车市场的起伏密切相关,如今我国新车销售低迷,轮胎行业在经历了近20年的高歌猛进后也亮起“红灯”。同时,面对新车销量不升反降、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多国对中国轮胎开展“双反调查”等多重因素影响,2019年中国轮胎行业压力陡增,难度加大。

(2)中国轮胎行业进入转型升级关键期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加之环保治理要求的日益严格,同质化严重、创新能力不足的低端落后轮胎产能遭到淘汰,轮胎企业加大产业转型升级力度,智能化、绿色化生产制造成为行业亮点,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推动高质量发展。同时,中国轮胎企业的集中度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能力有所提高,产业结构调整加剧,优胜劣汰愈加明显。在新的技术、新的模式等推动下,中国的轮胎产业也开始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期。

(3)绿色智能成行业发展方向

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不断升级的技术应用以及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正促使轮胎行业逐步趋向绿色和智能化。绿色轮胎必然成为轮胎产业的主流轮胎,因此,更低的噪声、更好地降低汽车的燃油消耗,将是未来轮胎行业竞争的重点。

(4)国际化布局加快

受欧盟反倾销和中美贸易战等国际贸易壁垒的影响,国内轮胎企业出口形势严峻,对国内轮胎企业出口带来较大挑战,国际化已是轮胎行业重要的拓展方向。许多国内轮胎企业通过紧抓国家“一带一路”政策机遇,在海外进行产能布局,规避贸易壁垒,进一步提升中国轮胎在全球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9.14亿元,同比下降4.90%;实现净利润2.06亿元,同比增加1028.70%。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以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合并

母公司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本期初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同时于本期对损失率等情况进行了一段时间的持续跟踪。期中,公司结合持续跟踪结果修正了预期信用损失比率并发布了相应的变更公告。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6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562,413,222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剩余股份4,280,226股,即558,132,99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7,906,649.8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向银行申请总额为折合人民币13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以下银行: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折合人民币132亿元(最终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以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予以确定。以上授信期限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在办理具体融资业务时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不受授信期限限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全资子公司董事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每笔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及期限均以公司与银行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估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王锋先生、焦崇高先生、袁亮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焦梦远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中,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王锋先生、焦崇高先生、袁亮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订公司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续订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 投保人: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保险期限:1年

本次续订的保险责任限额及保险费总额,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数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续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锋先生、袁亮先生回避表决此项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会议听取了《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中的第一、三、四、五、六、七、九、十、十一及十六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7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仁君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562,413,222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专户剩余股份4,280,226股,即558,132,99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7,906,649.8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估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监事齐春雨先生回避表决)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审计部工作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中的第一、二、三、四、五、六及七项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09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1.58亿元。2018年度立信共为56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06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65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4家)、批发和零售业 (20家)、房地产业(20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7家),资产均值为156.4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8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杨宝萱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 黄法洲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崔志毅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注:若审计范围或资产出现重大变化,相应协商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立信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会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我们认为立信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续聘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立信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为保持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意见

立信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9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会计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0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优化公司整体融资结构,支持全资子公司风神轮胎(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神(香港)”)经营业务及资金周转,保证正常经营周转及补充流动资金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风神(香港)提供最高额(按日借款本金余额计算)不超过美元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年。

本议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12个月)内,风神(香港)可以在上述担保最高额范围内滚动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风神轮胎(香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EOLUS TYRE (HK) LIMITED

注册资本:500万元港币

注册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1501室

经营范围:轮胎相关业务进出口贸易、外汇收付及境外融资

注册证明书编号: 2754283

商业登记证号码:69960655-000-10-18-9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风神(香港)总资产为482.5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11.76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1.48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2.96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14.6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在实际融资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独立董事须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1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估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大,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同时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3月19日,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估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锋先生、焦崇高先生、袁亮先生对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董事焦梦远先生对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业务,系生产经营所需,其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客观、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其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发展,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定价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二)2019年关联交易预估情况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分别涉及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及其关联公司、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轮胎集团”),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关联交易预估情况

1.公司与中国化工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单位:万元

2.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化工部直属的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等原化工部直属企业重组基础上新设立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于2004年5月9日挂牌运营,隶属国务院国资委管理,注册资金1,1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宁高宁。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塑料、轮胎、橡胶制品、膜设备、化工设备的生产与销售;机械产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建材、纺织品、轻工产品、林产品、林化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化工装备、化学清洗、防腐、石油化工、水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设计和施工;技术咨询、信息服务、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

(2)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于2009年7月正式营业,法定代表人:施洁,注册资本:84,122.5万元。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3)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

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2号十二层1205-1206室,主营业务范围:批发危险化学品;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化工、石油化工产品和精细化工产品;销售煤炭、石油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羊毛、纺织品、服装、鞋、家用电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汽车零配件及装饰品、水处理设备、化学试剂;物理与化学清洗及石油化工工程的施工;技术及信息咨询服务销售润滑油;委托加工化工产品。

(4)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

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万元,住所: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小尚村丰收路中站段3529号,主营业务范围:公司生产的轮胎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备件、仪器仪表及相关技术的经营;开展境外生产合作、加工、来样加工、组装和补偿贸易;轮胎生产和销售;轮胎原辅材料销售;以及汽车零件销售。

(5)Prometeon Tyre Group S.r.l.

Prometeon Tyre Group S.r.l.是一家总部在米兰的跨国工业胎制造企业,经营范围包括Prometeon自有品牌和经倍耐力授权的倍耐力品牌卡客车胎、农业胎和斜交胎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其主要工厂分布于巴西、土耳其及埃及,销售范围覆盖全球160多个国家。

(6)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为河南轮胎厂。公司注册资本32,007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焦梦远,公司主要经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轮胎,橡塑制品及其国家允许经营的其他产品的销售。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10.1.5条、10.1.6条对上市公司关联人的规定:

(1)中国化工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是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2)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是控股股东橡胶公司控制下的企业;

(3)公司董事焦梦远为河南轮胎集团董事长,河南轮胎集团是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因此,上述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是依法存续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依据《中国化工集团公司融资担保管理办法》并参照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担保费。

2、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其他成员企业同期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3、为发挥集中采购优势,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公司拟参与中蓝国际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蓝国际”)的集中采购业务,向其采购燃料(煤炭)。中蓝国际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集中采购的业务操作平台,为中国化工集团所属企业实施煤炭集中采购工作。公司本次委托中蓝国际进行原材料采购构成关联交易。

4、为降低生产成本,完成生产经营计划,公司向倍耐力轮胎(焦作)有限公司采购母炼胶、帘布,并向其提供综合服务费、转供动力、能源设施租赁等。

5、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如下:

(1)根据生产需要,在平等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出租房屋以及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

(2)河南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职工提供单身宿舍、生产区医疗保健等综合管理服务,综合服务费按市场价格收取。

五、上述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

2、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与上述关联方在购买原燃材料及商品、销售商品材料、接受或提供劳务服务以及关联租赁方面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具备完整的业务系统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双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3、公司向河南轮胎集团出租房屋以及租赁河南轮胎集团土地、房屋等设施,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有利于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河南轮胎集团为公司职工提供综合管理服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效率,降低服务成本,保障员工福利,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与员工生活和谐发展。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计划,除已经签署的协议外,公司将根据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情况,与上述各关联方陆续签署相关协议,以确保完成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目标。

独立董事须对本议案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表决时,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锋先生、焦崇高先生、袁亮先生需回避表决;公司与河南轮胎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焦梦远先生需回避表决。公司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表决意见。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2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锋先生、焦崇高先生、袁亮先生回避表决此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3年。合作期间,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存贷款业务提供了快捷、便利的服务,公司拟继续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在经营范围许可内,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等金融服务。

一、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共同出资成立的,为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该公司由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于2009年7月正式营业。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9622W,注册资本:84,122.5万元。 其中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41%;中国蓝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6.88%;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81%;中国化工农化有限公司持股7.9%。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获准从事主要经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代客结售汇等业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1,665,568.99万元,2019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37,865.85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是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与公司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关联关系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三、金融服务协议原则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由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年。

协议签署的原则:

协议双方互相视对方为重要的合作伙伴,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业务合作达成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双方利益最大化;协议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

协议主要内容:

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公司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也不低于公司在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公司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伍亿元整。

(2)结算服务: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指令为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包括资金归集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可以使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求;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及费率,并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及费率水平。

(4)其他金融服务: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将按公司的指示及要求,向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四、风险控制情况

(1)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本公司支付需求。

(2)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一旦发生可能危及本公司存款安全的既定情形或其他可能对本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的事项,将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

(3)公司将严格内控管理,防范、控制公司在中国化工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资金风险。

五、签署协议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0469 证券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3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9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焦作市焦东南路48号 公司行政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9日

至2020年4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3月2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详细内容详见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化工橡胶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非自然人的,还应持非自

然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股

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4、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4月8日。

5、参加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6、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会期预计半天。

(二)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凭证出席会议。

(三)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焦东南路48号

2、邮政码编:454003

3、电话:0391-3999080 传真:0391-3999080

4、联系人:孙晶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69 股票简称:风神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14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告》(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期末应对各项资产提取减值、跌价或坏账准备,公司2019年底对各项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如下: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具体提取的坏账准备情况详见下表:

应收账款分类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其他应收款分类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2019年期初坏账准备余额为108,132,255.59元,当年计提坏账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48,316,336.59元,当年因转销或核销应收款项减少坏账准备11,981,479.73元,期末余额144,467,112.45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对于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算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019年期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6,364,946.72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6,092,267.85元。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27,855,332.72元, 2019年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4,601,881.85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在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019年期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4,691,492.37元,本期计提11,508,394.29元,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或报废转销减值准备5,296,459.20元, 2019年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0,903,427.46元。

上述计提事项已得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认可。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