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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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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募集说明书摘要

2020-03-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泰达股份 股票代码:000652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封面载明日期,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摘要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审慎考虑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洁净”)、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等多家子公司被列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

泰达洁净是国内知名的口罩过滤材料生产企业,是国内可以生产N95以上级别滤芯材料(硬核技术)的两家企业之一,是全国唯一一家生产口罩滤材的国有企业。自新冠病毒爆发以来,泰达洁净开足马力,全力以赴生产口罩滤材及其成品,不遗余力驰援武汉等疫区。截止2020年2月5日,泰达洁净日产口罩滤材7.5吨,可生产550万只平面口罩(包括医用外科口罩和医用一次性口罩),70万只N95级别口罩(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和国标美标N95级别口罩),合计620万只,占全国口罩日产量近五成。泰达洁净是《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GB/T32610标准的主要编制单位,口罩过滤材料是泰达洁净的主要产品之一,劳保防护口罩滤材可达到美国NIOSH 42CFR-84标准中N90、N95、N99三个等级要求;欧盟EN149标准FFP1、FFP2、FFP3三个等级要求;以及国标GB2626-2006标准KN、KP系列要求。平面医用卫生口罩材料,可达到欧洲及国外医用口罩EN14683,ASTM2100标准和我国YY-0469、GB-19083标准,细菌过滤效率(BFE)、颗粒过滤效率(PFE)和病毒过滤效率(VFE)均可达到99%以上。应对口罩过滤材料激增的市场需求,泰达洁净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全部口罩滤材生产线提高产能,集中资源保障口罩滤材的生产和供应。目前,天津泰达洁净公司口罩滤材生产线的产能已经全面释放,集中所有资源保障口罩滤材的生产和供应,产品正陆续输送给振德医疗、厦门弓立、河南亚都等19家国内知名口罩生产厂家。

泰达环保是我国最早从事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企业之一,全国在建在营项目15个。现按照天津市对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统一调配,泰达环保运营的双港、贯庄垃圾焚烧发电厂,承担了天津市47家发热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中的24家垃圾无害化处理任务,通过加强消毒药剂和专业配备,为保障区域公共环境卫生安全,防止污染源进一步传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期债券的发行,将有利于发行人优化自身的财务结构,提升自身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坚决贯彻2020年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一系列指示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全力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中去,打赢本次疫情防控“攻坚战”。

二、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562,462.99万元;发行人最近一期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84.24%,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61.96%;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可分配利润为29,336.37万元(2016年-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三、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公司拟分配现金股利,按2018年末总股本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共分配59,022,954.08元(2019年末总股本1,475,573,852÷10×0.40元),剩余1,103,350,312.20元转下次分配使用。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披露了《2018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67),并于2018年6月12日实施完毕。

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五、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2019年3月14日,本期债券债券发行获得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387号”文核准,核准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本期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其债券,或者由于本期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七、本期公司债券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说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不可控制的因素,发行人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兑付。在本期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至本期债券本息的约定偿付日止)内,资信评级机构将进行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发行人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件、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以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资信评级机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xr.com.cn/index.asp)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予以公告。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对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八、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分别以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和长期股权投资等做抵押或质押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1,169,487.19万元,占总资产的33.78%;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受限资产合计908,215.57 万元,占总资产的25.45%。上述资产抵押或质押是发行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向银行借款提供的保证措施,为发行人正常经营需要。

九、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短期借款为748,762.11万元,占有息债务比例为44.77%,由于近年来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相应的短期借款额度也不断增加,预计发行人未来几年内,短期借款仍将保持较高水平。

十、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总额分别为3,208,426.06万元、3,282,213.87万元、3,461,568.60万元和3,568,421.49万元,负债合计分别为2,774,334.66万元、2,797,448.92万元、2,945,763.36万元和3,005,958.50万元,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1,805,189.97万元、1,951,375.99万元、2,549,121.78万元和2,498,866.86万元,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65.07%、69.76%、86.54%和83.13%;且公司流动比率为1.38倍、1.29倍、1.03倍和1.06倍;速动比率为0.63倍、0.55倍、0.47倍和0.45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6.47%、85.23%、85.10%和84.24%,公司债务规模继续增长,资产负债率较高;短期有息债务占债务规模较高,未来面临一定集中偿付压力。未来随着发行人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资产负债率仍将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如果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可能对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偿付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一、发行人与关联方广陵新城投资、恒丰伟业、中和石化及东方华盛之间有业务往来,因而产生了一定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金额合计为58,551.90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重为3.2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合计为103,844.5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40%。发行人与关联企业之前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价格计价,关联交易未对发行人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十二、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63,180.63万元、1,902,344.80万元、1,923,155.39万元和1,070,240.14万元;营业利润分别为54,326.14万元、68,993.72万元、65,766.40万元和5,114.18万元;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2,792.68万元、54,814.56万元、44,937.38万元和6,653.71万元。最近一期发行人收入、利润水平较2018年底下滑较大。

十三、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7,735.61万元、116,994.91万元、-74,642.96万元和18,605.17万元。2016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2015年增加了5,766.12万元,增幅为26.25%,主要系发行人2016年泰达环保项目支付的投标保证金;2017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转负为正,主要系发行人2017年定期存单收回及保证金收回增加所致。

十四、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5,880.68万元、78,101.18万元、134,076.10万元和264,208.12万元,波动较大。公司2017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为78101.18万元,较2016年增加183,981.86万元,主要系发行人批发业务及房地产业务销售回笼资金增加所致。2018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发行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波动较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出现未来销售款项不能及时回笼、项目投资额较大等情况,则发行人可能面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风险。

十五、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无对外担保情况,均为发行人对子公司的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人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325,000.00万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未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58.88%;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担保余额为855,856.78万元。虽然发行人的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为内部担保,但子公司如发生债务逾期情况,可能导致发行人资金链紧张,对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六、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486,580,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98%。控股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6.26%的股份进行了质押,占所持股份的比例为49.32%。被质押的数量为240,000,000股,质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质押到期日为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如若无法按期偿还借款,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可能会在短期内被强制出售,将影响其在公司的控制权地位。

十七、截至2019年9月30日,担保人泰达控股对外担保余额为152.47亿元,占当期净资产规模的22.25%,担保人对外担保金额较大。如被担保企业持续出现债务逾期情况,可能导致担保人进行代偿而出现资金链紧张,对担保人的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八、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294,608.20万元、376,113.11万元、495,784.44万元和531,929.56万元,在公司总资产中的占比分别为9.18%、11.46%、14.32%和14.91%。如果公司对这些应收款项管理不当或资金往来手续不完善,或不能及时进行账务清结处理,可能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九、发行人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石油及其制品批发,零售,仓储(存储汽油,柴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披露之日,发行人共持有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1%的股权。2018年,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674,098.8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87.05%。受国内经济形势和行业疲软的影响,油品市场压力徒增,供需失衡尚待缓解,为公司能源贸易产业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二十、发行人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一级土地开发;二级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化工产品,金属及金属矿产品,建材,五金交电产品等贸易。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披露之日,发行人共持有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权。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连续的放松限购、限贷及降息降准降首付、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出台,市场出现缓慢回暖迹象;但由于前期大量刚需的提前释放导致有效需求不足,市场难以实现爆发式增长。2017年,中央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定位,加快制度建设促进市场平稳发展,限购限贷限售叠加土地拍卖收紧,调控效果逐步显现。我国房地产市场2017年已进入下行阶段,房地产开工面积增速和房地产投资增速依然低位徘徊,全国房地产市场区域分化严重,为公司房地产业的经营发展带来一定风险。

二十一、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率分别为6.60%、5.59%、5.40%和4.62%,毛利率持续下降,主要系毛利率较低的批发业务占比大幅提高且房地产业务物料、施工、建安等成本上升毛利率下滑明显。公司贸易品种集中度较高且受市场行情影响很大,稳定性较差,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十二、发行人经营领域涉及生态环保、能源贸易、区域开发房地产等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物价政策的调整可能会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对发行人经营环境和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十三、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期债券担保人泰达控股资产总额27,161,431.19万元,负债总额20,309,696.70万元,其中有息债务13,376,310.56万元,资产负债率74.77%。担保人有息债务规模较大,主要原因为担保人开展了用于日常经营周转的流动性融资,为重大新项目开展长期融资,如果未来有息债务规模扩张较快,每年的利息支出将会随之大幅增加,可能导致公司的偿付能力受到影响。

二十四、截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352,309.29万元、1,443,780.61万元、1,431,940.03万元和1,527,940.9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2.15%、43.99%、41.37%和42.82%。发行人存货中主要为土地开发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规模较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且报告期内存货规模持续上升,主要因区域开发板块业务产生的土地开发成本规模上升所致。由于扬州当地土地出让指标问题,2018年尚未有土地出让,因此广陵新城土地出让效率降低,进而导致2018年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下降,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14次/年、1.28次/年、1.27次/年和0.72次/年。如果未来房地产政策进一步趋严,发行人一级土地整理和二级开发项目的变现速度严重放缓,存货周转率将进一步下降,可能对公司的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十五、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信用评级报告》,报告中揭示的主要风险为:(1)公司在建和拟建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存在一定资本支出压力;公司在建的发电项目以及区域开发项目仍需投资额较大,公司面临一定的资本支出压力;(2)区域开发业务回款相对滞后。公司参与的扬州广陵新城一级开发项目近年来确认了较多区域开发收入,但实际回款情况相对滞后,需持续关注公司区域开发板块的资金回笼情况;(3)公司债务负担较重且短期偿债压力大。近年来,随着公司对各业务板块的不断投入,公司财务杠杆维持在较高水平,且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大,以短期债务为主的债务期限结构使得其短期偿债压力偏高;(4)受限资产规模较大。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受限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等,受限资产合计90.82 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 25.45%,对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十六、最近三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0.68、0.71、0.86,呈现小幅波动,且均小于1,主要是发行人短期有息债务规模较大,未来面临一定的偿付压力,如果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可能对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偿付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十七、发行人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来资本性支出约为25亿元,在建拟建环保项目未来资本性支出约17.31亿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有息债务合计1,672,429.66万元,其中1年以内(含1年)的有息债务为122.00亿元,占有息债务总额的72.95%,发行人根据有息债务的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但由于发行人有息债务规模较大,短期刚性债务支付压力大,面临较大的集中偿付压力。

二十八、发行人多项业务依托于下属子公司来开展,母公司以投资控股为主。截至最近两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母公司资产总计分别为864,032.68万元、837,124.86万元、950,887.17万元和1,124,090.00万元;负债总计分别为538,523.01万元、500,523.60万元、576,916.99万元和696,516.4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325,509.67万元、336,601.26万元、373,970.17万元和427,573.60万元。截至最近两年及一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11,653.98万元、15,230.23万元、45,879.86万元和13,870.68万元,确认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4,820.52万元、9,722.34万元、49,957.04万元和49,844.75万元。发行人对子公司经营策略及分红方式有着较强的控制力,发行人下属的经营主体的利润分配政策均在综合考虑整个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整体利润情况的前提下,由发行人根据公司整体的考量进行适当调整。但如果其相关子公司盈利能力及分红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内部治理结构发生变化,将对发行人的偿付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二十九、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区域开发板块的应收账款余额为472,602.70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的95.32%,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金额为62,186.45万元,占比17.30%;账龄为1到2年的,金额为124,492.20万元,占比34.64%;账龄为2年以上的,金额为117,883.30万元,占比32.80%。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集中在区域开发板块且主要余额账龄偏长,如未来房地产政策进一步趋严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可能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十、根据2019年12月31日泰达股份《企业信用报告》显示,已结清业务欠息记录中,报告期内公司出现三笔欠息,合计金额270.30万元,分别是:第一笔215.08万元,欠息日期2019年10月21日,结息日期为2019年11月25日;第二笔9,028.6元,欠息日期2019年9月21日,结清日期2019年9月23日;第三笔54.31万元,欠息日期2019年10月22日,结清日期2019年10月24日。同时,《企业信用报告》显示存在25,575.00万元关注类对外担保,分别是为平安银行对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00.00万元贷款的担保和为苏州银行对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19,575.00万元贷款的担保,目前两笔贷款均正常存续。此外,报告期内,已结清关注类贷款4.30亿元。

三十一、2019年9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出具了《关于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监管函》,针对2016年至2018年期间,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高邮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根据高邮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协议约定先后向高邮市国有资产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供1亿元无息借款,向两家高邮市属企业提供2亿元有息借款,及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天津滨海南港石油仓储有限公司出借1,400万元工程款,均未履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事项对发行人及其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军、韦剑锋、谢剑琳、赵春燕)出具监管函。发行人已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的问询。

三十二、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9年11月19日完成更名,本次更名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和本期债券对应相关申请文件效力。

三十三、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无效。

三十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三十五、本期债券主体评级AA-,不符合质押式回购安排的规定。

三十六、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并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期债券名称由“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为“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ianjin TEDA Co., Ltd.

股票代码:000652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6层

法定代表人:胡军

成立时间:1981年8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47,557.3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069967Y

信息披露负责人:王菲

联系电话:022-65175652

邮编:300457

传真:022-65175601

互联网网址:www.tedastock.com

(二)核准情况

1、本期债券发行议案

2018年7月17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债券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8月3日,发行人召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债券的议案》。

上述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本期债券由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8年8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泰达控股为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9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泰达控股为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3、2019年3月14日,本期发行获得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387号”文核准,核准规模为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简称“20泰达01”。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协商一致后决定最终发行规模。

4、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金额的本金。

11、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2、付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2020年3月24日,起息日为2020年3月25日。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3月2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3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6、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24日止;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4日。

(下转30版)

主承销商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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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