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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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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52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5.50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7,430,000.00元,转增209,04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731,640,000股。由于公司可转债将于2020年5月22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伏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封装胶膜和背板是太阳能电池组件关键封装材料,对太阳能电池组件起到封装和保护的作用,能提高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并延长组件的使用寿命。以传统单玻晶硅组件为例,采用光伏胶膜和背板进行封装,其结构示意图如下所示:

报告期内,随着光伏组件价格的下降,欧盟对光伏组件双反政策到期等影响,光伏发电在海外能源市场的竞争力显著提升,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再创新高。公司全年共计销售光伏封装胶膜7.49亿平米,比上年同期增长28.88%;背板产品4,967.69万平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5.57%。

(2)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采购模式: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EVA树脂。EVA树脂为石油的衍生品,公司主要和国内外大型石化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进口方式采购,其他生产原辅材料主要直接向国内外生产厂家采购,少量通过经销商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根据行业特性以及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的特点,对常规产品进行少量的备货。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以自有品牌向下游企业客户(主要是国内光伏组件厂商,部分为国外客户或其代理商)直接销售。每年公司和下游客户签订框架协议,约定全年供需数量、规格等,具体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安排发货和结算。

(3)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隶属于光伏行业的封装材料领域,是全球光伏封装材料的龙头企业。光伏封装材料的销售情况和光伏行业的新增装机容量紧密相关。

1、全球光伏行业发展状况

1)海外市场快速增长

作为最具潜力的清洁能源之一,光伏发电技术持续进步,成本不断下降,目前在全球多个地方已经成为成本最低的发电方式。经济性提升的同时,全球各国对光伏产业的发展支持方向不变,进而推动光伏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过去十年全球光伏市场的年复合增速超30%。根据彭博新能源数据,近年来全球光伏产业呈现稳定上升的发展态势,光伏发电应用地域和领域逐步扩大,全球光伏应用市场持续增长,新增装机量由2008年的6.5GW增长至2018年的108GW,累计装机容量超520GW。根据彭博新能源最新预测,2019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预计113-122GW,同比增速在5%-13%左右。其中海外市场装机规模为82-92GW左右,同比增速高达30%-44%左右。

2020年受海外爆发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可能出现下滑。

2008-2018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容量及未来预测

2)新兴市场不断涌现

随着技术与成本的不断优化,光伏发电的优势逐步显现,全球各国对光伏发电的关注度及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新兴市场不断涌现。据彭博新能源数据,2018年全球光伏应用市场新增装机容量在108GW,其中装机规模超过1GW规模的国家或地区数量达到13个,相比2017年的9个增加明显。2019年新增光伏装机超GW级的市场数量预计超16个,装机区域的集中度将进一步降低,逐步形成新兴市场遍地开花的新局面。

具体分地区来看,2018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44.36GW,自2013年以来装机规模持续位于全球首位,其次为美国、印度、日本、德国,以及澳洲、中东、东南亚等新兴市场。在新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带动下,全球光伏市场需求“去中心化”趋势明显,打破了过去过度依赖单一市场的不均衡市场格局,促进全球光伏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均衡地发展,并有效降低了单一市场需求波动及政策变动对行业整体发展的影响。

2018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分布

数据来源:彭博新能源,2020.2

2019年新增光伏装机超GW级的市场数量超16个

资料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0.2

2、我国光伏行业发展状况

1)2019年装机规模

受“531”新政影响,国内市场2018年下半年行业明显调整,为保障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2019年光伏建设方案发布前期经过多轮征求意见,正式发布的时点较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业的装机节奏。2019年国内实现新增光伏装机30.11GW,同比下降31.97%。

2019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规模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2020.2

2)2020年国内光伏装机预计

2019年国内光伏装机规模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在于光伏建设方案政策落地较晚,竞价项目申报仓促,且没有充裕的时间做前期准备。2020年光伏建设方案已于2020年3月10日正式发布,发布时间相比2019年的5月底,提早近3个月,平价和竞价项目申报时间相比2019年亦提早了半个月,给予企业较为充裕的时间准备项目前期工作,有助于后期项目的顺利开展。基于2019年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经验积累,2020年竞价项目准备更为充分,建设节奏有望加快,年内完成率大概率优于2019年水平,支撑下半年国内装机。具体来看,基于2020年光伏补贴规模,以及2019年平价项目的发展情况,叠加领跑者项目和大基地项目的贡献,2020年国内装机规模同比有望实现增长。

新的行业环境下,高成本低技术含量的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市场份额将陆续向优势企业集中。长期来看,全球及我国的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的趋势不变,行业的短期波动不会改变长期发展的趋势。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把握行业竞争格局升级的重要发展机遇,加快产品结构和生产设备的升级,开发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胶膜新产品,持续满足核心客户的高附加值应用需求,充分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和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四次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批准通过的会计估计变更,于2019年3月3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年报披露时增加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43,560,724.58元,年报列非经常性损益。半年报披露时增加公司净利润68,302,911.18元,列经常性损益。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3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225,471.6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1,774,528.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2日到账,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403号”《验证报告》。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福特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51”。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19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19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17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1月22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5月22日至2025年11月17日。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2月0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斯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福斯特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19-052)。

5.2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3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5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21.38%。

公司聘请了联合信用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简称“福特转债”,债券代码“113551”)进行资信评级。联合信用给予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联合信用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未来公司偿付上述可转债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稳定,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5.6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7,815.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706.2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050.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8.2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632,846.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86%。

2019年度,公司紧密围绕董事会制订的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高效的开展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度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

1)、产品销售再创新高

光伏材料:报告期内,随着光伏组件价格的下降,欧盟对光伏组件双反政策到期等影响,光伏发电在海外能源市场的竞争力显著提升,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再创新高。作为光伏封装材料的龙头企业,公司紧跟行业发展趋势,通过技术改造努力扩大产能,全年共计销售光伏封装胶膜7.49亿平米,销售收入569,504.78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8.88%和37.14%,并且由于下游高效组件的大范围推行,公司的白色EVA胶膜和POE胶膜在整体销售中的占比也持续提升;背板产品销售4,967.69万平米,销售收入52,659.32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15.57%和3.04%,继续保持稳健发展。

电子材料:报告期内,公司顺利推进感光干膜的量产工作,加强产品销售力度,重点突破了深南电路、景旺电子等国内大型PCB客户,全年销售感光干膜1423.55万平米,比上年同期增长83.79%,实现销售收入5,721.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4.88%,其中高端产品LDI干膜的销售占比提升。

2)、产品研发继续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对现有产品进行技术提升和系列扩展。光伏材料业务方面,除了继续提升白色EVA 胶膜和POE胶膜产品性能以外,推出了共挤型POE胶膜和网格透明背板来满足双面发电组件的材料需求,深入推进BIPV用光伏新材料产品。电子材料业务方面,感光干膜产品首次完成了酸蚀、电镀及LDI主要市场系列的全覆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产品的应用也从硬板拓展到软板,其他电子材料感光覆盖膜、低介电低损耗的FCCL等也在持续研发推进中。

3)、基地建设重点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安吉生产基地土建工程顺利开工,作为公司首个新建化工项目,在项目前期审批以及方案设计等方面遇到很多新的挑战,公司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公司在杭州临安本部开展白色EVA胶膜、POE胶膜和感光干膜的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在原有光伏胶膜厂房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对本次新建厂房进行了大量的设计优化工作,各生产环节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提高物流运转能力和生产效率。

4)、再融资顺利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并顺利完成发行和上市。公司本次可转债实际发行11亿元人民币,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白色EVA胶膜、POE胶膜和感光干膜项目。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 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②2019年1月1日,公司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③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调节表如下:

④2019年1月1日,公司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3) 本公司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综合光伏行业发展现状、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情况及公司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情况,在继续保持谨慎的前提下,对光伏行业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光伏行业应收账款组合的信用期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会计估计作出了变更,由原来的信用期外50%的计提比例变更为逾期一个月内计提20%、逾期超过一个月计提50%,此项会计估计变更业经公司第四次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批准,自2019年3月3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因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减少2019年度信用减值损失50,839,952.77元,增加利润总额50,839,952.77元,增加净利润43,560,724.58元。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福斯特热熔网膜有限公司,福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山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浙江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福斯特(安吉)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聚义汇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聚义金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光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福斯特(惠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福斯特(深圳)材料有限公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光威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十八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如下: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建华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13551 债券简称:福特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不含税)

A股每股转增0.40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由于公司可转债将于2020年5月22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7,062,795.31元。公司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7,059,794.52元,鉴于公司截至2019年末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本年度公司不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母公司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827,059,794.5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74,277,080.78元。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52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5.50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7,430,000.00元,转增209,04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731,640,000股。由于公司可转债将于2020年5月22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

二、董事会相关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本次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在建项目投资、长远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0-009

债券代码:113551 债券简称:福特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52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5.50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7,430,000.00元,转增209,04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731,640,000股。由于公司可转债将于2020年5月22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准确地核算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存货等,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董事长林建华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林建华、张虹回避表决。

2、关于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杨德仁、俞竣华、刘晓松回避表决。

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同意2020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60%)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等),授信期限为1年,时间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融资合同之日起计算。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上述综合授信融资需涉及抵押担保等业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简化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总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9%)的额度范围内,对2020年度发生的研究开发项目实施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此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福斯特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0-010

债券代码:113551 债券简称:福特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安望飞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9年末总股本52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5.50元(含税)现金红利,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7,430,000.00元,转增209,04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731,640,000股。由于公司可转债将于2020年5月22日进入转股期,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存在增加的可能,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的比例不变,最终将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数量为基数,相应调整现金分红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汇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此额度包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此额度为单日最高余额,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审议〈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0-011

债券代码:113551 债券简称:福特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综合光伏行业发展现状、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公司实际发生坏账损失的情况,对应收光伏行业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了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及冲回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准确地核算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及存货等,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将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106,741,815.10元。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0-012

债券代码:113551 债券简称:福特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诚信记录如下: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报酬为10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3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同比增加13.01%。2020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0-013

债券代码:113551 债券简称:福特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2019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议案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上述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8月14日。

为统一管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使用,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券商、资管、信托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强、风险可控、投资回报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包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流动性强,部分为可随时支取类型,可以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灵活使用。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因购买理财产品而导致流动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形。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收益不能保障。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收支情况,确定闲置自有资金额度,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议,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运行;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对理财产品发行人及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理财资金的安全;投资理财管理小组审核通过后由财务部提出投资理财申请,提交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13551 债券简称:福特转债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可以对最高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上述授权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5日。

为统一管理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除延长董事会授权有效期至2021年3月18日以外,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其他事项不变。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3号)核准,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1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225,471.69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1,774,528.31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403号”《验证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4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3,680.8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于2019年12月26日出具了天健审[2019]9529号《关于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二、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后续将根据项目建设推进而进行资金投入,过程中将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形。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下转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