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900948 公司简称:伊泰B股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2019年合并报表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3,789,312,908.34元。为更好的回报股东,提升企业价值,根据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按照总股本3,254,007,000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3.50元(含税),股利分配总额为1,138,902,450.00元,占本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89,312,908.34元的30.06%。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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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以煤炭生产、运输、销售为基础,集铁路与煤化工为一体的大型清洁能源企业。公司直属及控股的机械化煤矿共9座,现阶段的主要产品为环保型优质动力煤,主要作为下游火电、建材及化工等行业企业的燃料用煤。现有控股并投入运营的铁路主要有3条:准东铁路、呼准铁路和酸刺沟煤矿铁路专用线。同时,公司还参股新包神铁路(占股15%)、准朔铁路(占股12.36%)、蒙冀铁路(占股9%)、鄂尔多斯南部铁路(占股3.9226%)、浩吉铁路(原名蒙西华中铁路,占股2%)。此外,公司还在优质煤炭富集的纳林庙地区建成了以曹羊公路为主线,辐射周边矿区的150公里矿区公路。多年来,公司不断加大铁路管理方面的技术与设备投入,煤炭集运能力得到持续提升,覆盖公司主要矿区的运输网络不断完善,为公司及周边煤炭外运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公司一直致力于发展洁净煤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延伸煤炭产业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以世界领先的煤间接液化制油技术为依托,在内蒙、新疆地区部署建设大型煤化工项目。
2019年,煤炭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优质产能逐步释放,煤炭供给质量稳步提升,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煤炭市场价格基本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国煤炭转运能力及铁路总体运输能力大幅提升,煤炭行业整体效益稳步回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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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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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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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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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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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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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完成“14伊泰01”还本付息工作和“18伊泰01”、“18伊泰02”2019年度的付息工作。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18伊泰01”进行了信用评级,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A,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18伊泰02”进行了信用评级,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A,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19伊泰01”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债券信用等级维持AAA,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19伊泰02”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19伊泰03”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在18伊泰01债券存续内,在每年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对本期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在18伊泰02、19伊泰01、19伊泰02和19伊泰03债券存续内,在每年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对本期债券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若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发布年度报告,则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需在5月21日前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评级结果将在本期公司债上市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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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1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9年,我国煤炭需求增速放缓,煤炭优质产能持续释放,供需基本平衡,煤炭市场价格在合理区间内窄幅波动。公司紧跟市场,稳定供求关系,巩固主业规模,保证煤炭产运销平稳运行,着力推进降本增效工作,全力推动各项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944.1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09.2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89亿元。公司全年累计生产商品煤5,640.60万吨,销售煤炭8,725.25万吨,铁路板块累计发运煤炭10,407.00万吨,煤化工板块累计生产各类油品和化工品137.05万吨。
煤炭生产方面,2019年,公司合理组织生产,通过精细化管理和技术创新,提升设备运行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优化洗选及配煤工艺,实施精准调度,加强成本管控,实现稳产高产,降本增效。
煤炭运销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推行地销精细化管理,引入对标竞价机制,巩固特殊煤种销售,严格履行合同兑现,持续优化客户结构,提升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同时,实施低库存战略,提升存货周转速度,压缩营运资金占用,提升外销盈利水平。
铁路运输方面,一方面,通过加强设备检修,科学治理设备隐患,全面提升了设备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加强车流衔接,加快列车周转,提升装车质量,全面激发运输活力,提升了运输效率。
煤化工板块方面,报告期内,煤制油公司装置保持安全、稳定、长周期、高负荷运行,同时,优化合成催化剂添加方案,促进产量提升,有效控制成本,实现了高质量运营。伊泰化工公司持续提升产量,全力节本降耗,实现了生产经营质量的大幅提升。
安全、环保工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安全技术创新,强化安全监察工作,夯实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同时,公司稳步推进建设项目环保、水保审批验收工作,强化环保过程控制,有效防控环境风险,环保设施整体有效运行,环保问题和隐患较往年大幅减少,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1.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2.1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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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和成本分析
①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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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业务板块协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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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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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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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80,594.65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9.0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29,580.7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1.55%;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289,537.3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00%。
(2)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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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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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煤炭开采洗选方面的科研创新投入,主要在煤炭综采、支护、安全信息
系统、洗选、煤提质、配煤等方面进行了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在保障安全高效生产、促进环
保节能降耗、提升产品质量和扩大产品应用范围及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等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4)现金流
2019年12月31 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595,404.60万元,比上年同期1,699,416.71万元减少 104,012.12万元,减少 6.12%。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648,085.54万元,比上年同期973,370.11万元减少325,284.57万元,减少 33.42%。主要是报告期内煤炭价格较上期下降及税费支付增加所致。
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228,904.17万元,比上年同期727,337.39万元减少498,433.22万元,减少 206.66%。主要系本期股权投资及构建长期资产减少所致。
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523,193.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净流入80,074.17万元减少603,267.66万元,减少753.39%。主要系本期新增借款减少所致。
1.2.2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
1.2.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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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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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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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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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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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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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煤炭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煤炭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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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煤炭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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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计算标准: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估计本公司资源量和储量乃根据最近一次国土部备案的资源量,按动用资源量逐年核減,得出剩余资源量。本公司与以往披露估算假设相比无重大变更。本年报用于计算得出矿产级别储量的报告标准或基础均采用中国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生产矿井储量管理办法》、《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计算相应级别的储量。该储量表由公司內部地质专家审核。
(3)其他说明
煤炭成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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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其他生产费中灾害治理产量增加导致土方剥离费比上年增加20.32元/吨。
1.2.6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不适用
①重大的股权投资
不适用
②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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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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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
1.2.7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不适用
1.2.8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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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07年9月18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8亿元,本公司持有其52%的股权。
报告期内,酸刺沟煤矿夯实管理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优化生产系统,升级改造设备,提升设备运行能力;加强成本管控,实现降本增效,加强煤质管理,实现提质增效;合理规划生产销售,优化洗选、配煤工艺,实现效益最大化。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38.56亿元,净利润17.72亿元。
(2)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合并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呼准铁路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呼准铁路公司作为存续方承继及承接伊泰准东铁路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准东铁路公司作为被合并方注销法人资格。
合并后,呼准铁路公司主要经营铁路运输业务,注册资本为362,859.80万元人民币,即呼准铁路公司(207,459.8万元人民币)和准东铁路公司(155,400万元人民币)原注册资本之和,本公司持有其72.66%的股权,其他股东为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持股18.94%)、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04%)、内蒙古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持股2.83%)、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持股1.22%)和中国铁路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3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合并事宜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报告期内,呼准铁路公司强化现场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备检修,夯实设备安全基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准东铁路实现连续安全生产6,955天,呼准铁路实现连续安全生产4,791天,全年无一般C类及以上责任铁路交通事故和责任人身轻伤以上事故。同时,呼准铁路公司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通道货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加强车流衔接,提高运输组织效率,全面提升设备质量, 全力增量创收,全年累计发运煤炭10,407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2.33亿元,实现净利润5.12亿元。
项目建设方面,截至2019年12月31日,西营子发运站环保改造工程的铁路路基桥涵工程、附属工程和供电线路基本完工,站后工程和储装运系统的施工进度过半。呼准增二线项目的呼甲联络线已于11月8日正式开通,王气至呼和南上行线已于11月28日顺利开通,呼准上行线施工进度过半。
(3)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煤化工产品及其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由本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3.529亿元,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5%的股权,内蒙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9.5%的股权。
报告期内,煤制油公司通过优化合成催化剂添加方案、标准化检修维修等措施达到提升装备稳定性、提高产量、降本增效的目的,实现全年累计有效运行360.7天,生产各类油品和化工产品21.51万吨,实现营业收入9.65亿元,因其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石化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本期重组完毕后,恢复生产时间较短、固定资产折旧费及维修费较高、历史遗留人工费较高等原因,导致亏损3,915.44万元,煤制油公司实现净利润-3,247.16万元。
2019年,煤制油公司二期2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开展项目可研、成本效益分析和产品方案研究报告等工作,编制完成技术比选方案,重点设备的加工制造和技改工作按计划推进。
(4)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10月29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59亿元,本公司持有其61.15%的股权。
2019年,伊泰化工公司统筹装置技改检修工作,提升设备运行效率,加强成品质量管理,推进降本增效,实现装置稳定运行365天,生产各类化工品115.54万吨,实现销售114.54万吨,实现营业收入52.24亿元,净利润1.47亿元。
报告期内,伊泰化工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宁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50万吨/年费托烷烃精细分离项目试生产手续全部办理完成,通过了试生产验收工作,于10月5日打通全流程,产出合格产品。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生产合格产品7.39万吨,实现营业收入2.05亿元,因投产时间短、固定资产折旧费用高等原因,实现净利润-2,182.50万元。
(5)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2019年,伊犁能源公司完成到货设备和工程设施的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安全管理工作,多措并举降低投资成本,完成部分下游项目的可研报告并取得属地发改委的批复备案,继续开展编制下游项目环评报告和项目融资等工作。
(6)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伊泰新疆能源公司继续推进项目审批工作,完成仓储设备保护工作,加强项目融资、合同维护和税费减免等工作。
(7)参股子公司情况
①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泰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由本公司和伊泰集团共同出资设立,本公司持股40%。2019年,财务公司累计办理结算业务5.14万笔,结算金额为3,451.58亿元,实现净利润2.44亿元。
②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京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由本公司、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本公司持股29%,主要经营煤矸石发电、销售,供热。报告期内,京泰发电公司完成发电量35.45亿千瓦时,净利润7,027万元。为满足京泰二期工程建设需要,各股东拟按照持股比例分期对京泰发电新增注册资本共计10.08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拟以现金形式增资 2.9232 亿元,报告期内完成增资1.1832亿元,累计增资2.9232亿元。
③参股铁路公司
报告期内,蒙冀铁路2019年营业总收入798,000.13万元,净利润132,431.68万元(未经审计)。新包神铁路全年营业总收入442,260.04万元,净利润137,030.89万元(未经审计)。鄂尔多斯南部铁路营业总收入390,726.05万元,净利润63,936.07万元(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浩吉铁路(原名蒙西华中铁路)于2019年9月28日开通运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总收入82,535.32万元,本年亏损145,724.81万元(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准朔铁路于2019年1月2日正式开通运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实现营业总收入57,344.87万元,本年亏损70,998.58万元(未经审计)。报告期内,准朔铁路变更章程,本公司按实缴资本持有其12.36%股权。
1.2.9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不适用
1.3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3.1行业格局和趋势
从宏观形势看,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内外不确定因素增加,但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长期发展态势没有改变,2019年我国经济增长继续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煤炭行业方面,煤炭供给侧结构性去产能继续深入推进,优质产能逐步释放,煤炭供给质量稳步提升,煤炭产业经济继续平稳运行。
2019年,全年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平衡,煤炭市场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国煤炭转运能力及铁路总体运输能力大幅提升,煤炭行业整体效益稳步回升。
2020年,煤炭行业落后产能继续淘汰,优质产能持续释放,煤炭供给质量进一步提高,定价机制市场化使得价格的传导机制更加通畅,助推煤电双方利益平衡。煤炭消费总量和在一次性能源消费占比将有所下降,但煤炭仍将保持较强的竞争优势。
1.3.2公司发展战略
2020年,公司将在巩固煤炭主业的基础上,加快产业升级步伐,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一,以国家深入贯彻推进供给侧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参与产能置换,确保现有矿井先进产能得到释放,巩固煤炭主业的创效能力;继续积极寻找并购机会,抓好预留资源的落实,整合内外部优质煤炭资源,解决好资源接续,充实公司战略储备;推动煤炭生产专业化运营落地,保持生产经营活力,使煤炭成本控制水平再上新台阶。
第二,要在巩固重点长协客户的基础上,适应政策及市场变化,通过期现结合、对标竞价,拓展客户、优化化工用煤结构,提升销售利润。要抓住浩吉铁路开通、“公转铁”政策实施和电力基地西移的机遇,积极开拓华中市场和铁路直达业务,适时解决准东铁路线向西延伸问题,为公司煤炭销售、铁路运营开辟新的市场。
第三,发展洁净煤技术,推动新动能成长,探索高质量发展,要毫不动摇坚持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抓好投产项目提质增效,增强煤化工整体盈利能力。在稳步推进煤化工项目审批建设运营的基础上,促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增加附加值,进一步开拓市场,提升产业效益与核心竞争力。
第四,继续完善安全生产机制,探索煤炭生产专业化运营的安全监管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标准化建设,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继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坚持防治与建设互促共进,健全污染防控治理体系,确保环保设施有效运行、达标排放,多重方式加大环境风险防控力度,发展环保产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
第五,持续深化管理改革,提升各基层单位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激发并充分释放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市场主体的活力,通过专业化运营的有效机制,继续管控好运营成本和费用,扩大竞争优势,同时,打造高质高效的职能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梯队建设,着力打造年富力强、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较强的队伍。
第六,构建资本板块,逐步实现 “实业+资本”双轮驱动的产业新格局,从而打破传统行业和地域约束,进入新兴产业,充分整合外围资源。实现实业与资本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逐步降低公司相对集中的实业板块产业周期性风险,保证公司长远、持续发展。
1.3.3经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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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目标及预计会受到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陈述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2020年,公司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持续降本增效,全力完成各项经营指标,促进各产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1) 聚焦、深耕主业,巩固好煤炭产运销基础。
公司要毫不动摇坚持把煤炭主业做强,煤炭生产板块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适应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政策要求,以资源利用最大化为原则,争取更好的经济效益。要科学安排生产计划,解决采掘接续问题,抓好预留资源的落实,加快优质产能核增进度。要推动煤炭生产专业化运营尽快落地,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降本增效,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持生产经营的活力。
要在巩固重点长协客户的基础上,适应政策及市场变化,加快客户结构优化调整的步伐,开辟蒙华铁路沿线新市场,推动客户结构继续向非电力行业转型,通过煤源调运和期现联动,扩大煤源补充和贸易销售,提升应对坑口煤炭市场供需变化的抗风险能力,为后续销售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定运行提供可靠的煤源支撑。要把握好国家“公转铁”政策机遇和“西煤东送,北煤南运”的物流格局,优化运输组织,提升集装箱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设备升级,优化储装管理,为完成全年运输任务打好基础。
(2) 推动新动能成长,增强煤化工整体盈利能力。
煤化工是公司探索高质量发展的动能和希望,要毫不动摇坚持延长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已投产项目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创新意识,继续探索与解决高负荷运行下的各装置瓶颈问题,持续开展降本增效工作,力争提高产品利润,完成预期目标。即将投产项目要规范生产管理运营,实施生产管理标准化、精细化,保障产品合格率,加强安全管理,推行技术革新,争取早日达产,实现效益互补。
要在全球范围内对标学习化工先进运营经验,抓好降本增效、智能工厂建设和技术创新实践,为整个煤化工板块积累经验,促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增加附加值。要进一步开拓市场,探索与国际化工龙头企业建立战略合作,提高伊泰化学品牌知名度,提升产业效益与核心竞争力。
(3)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安全形势稳定,推进环保节能工作,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
安全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基础和保障。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强化对安全关键环节重点管控,加大安全考核力度,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不断强化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加强环境保护是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推进体系建设工作,加大环保节能工作检查力度;通过设备改造及工艺创新,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稳定运行,实现各类环保排污达标;持续推进清洁生产,开展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率。
(4)加强技术创新,提高创新驱动能力。
公司上下要高度重视创新对推动公司转型发展的突出作用,把创新驱动作为提升公司竞争力的新引擎。继续发挥创新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创新合作机制,加强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合作,尽快在煤矿矿压治理、薄煤层开采等技术攻关上取得突破;在煤化工部分高附加值产品的应用转化上取得进展,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依托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推动智能工厂、智能煤矿、无人矿井建设,完善信息化系统,提升生产经营运行效率。
(5)加强投融资管控工作,提高资产运营质量。
要严格按照降低负债的目标,强化资金成本意识,合理安排经营和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优化资产结构,继续推进铁路、煤化工及延伸项目投资多元化。多措并举,在加强应收款管理的同时,统筹煤化工及铁路整体融资,推动企业商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供应链融资,拓宽资金来源,优化负债结构。
1.3.4可能面对的风险
(1)政策风险
鉴于煤炭在我国资源禀赋及能源消费结构中的主导地位,煤炭一直是我国能源规划的重中之重,受国家政策影响较为明显。一方面,随着国家推动节能减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资源环境约束增强,能源发展产生环保、生态问题的风险在逐步加大,煤炭开采、煤化工项目的准入门槛、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将更加严格;另一方面,随着国家逐步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包括去产能、产能结构优化在内的政府调控政策也会对公司的生产运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快产业升级、加强研究创新和节能环保,在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等方面全面达到或超过政策要求。同时,及时跟踪了解国家对煤炭行业的调控政策和对矿产资源管理的政策变化,合理安排生产,积极把握释放先进产能等政策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
(2)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本公司所属煤炭行业及其下游行业均为国民经济基础行业,与宏观经济联系紧密,非常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影响。伴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结构优化、发展方式变化、体制变化、能源结构变化和增长动力的转换,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总结以往经验,紧密关注市场动态,稳定供求关系,强化煤炭市场分析能力。公司将通过巩固主业,做大做强公司煤炭生产、铁路、煤化工各板块,积极提升自身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多样化、一体化经营能力,以更好的应对宏观经济波动。
(3)行业竞争风险
长远来看,国内煤炭产能过剩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缓解,随着落后产能的淘汰和行业集中度提高,煤炭行业国际化的趋势也愈加明显,煤炭行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在国际油价长期低位运行、国内大型煤化工项目陆续投产的情况下,煤化工行业也将面临低油价、高煤价、产品销售竞争激烈等诸多困难。
针对日益加剧的行业竞争,公司将通过管理改革实现降本增效,继续保持行业领先的低成本高效率生产优势;同时,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及销售结构,多渠道拓展市场,加强与重点客户战略合作关系,提高公司的行业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面对国际油价低迷等不利因素,公司将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顺应市场变化,同时加强技术创新和下游产品开发力度,实现产品精细化、高端化延伸,提升效益。
(4)资金需求增加的风险
煤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目前公司正在内蒙古和新疆地区布局三个较大规模的煤制油项目,此前投入到这三个项目中的资金主要用于可研、设计和征地等前期工作,在这些项目正式开展建设之后,所需资金规模将会加大。
对此,公司会根据各项目审批进度、国际原油市场情况以及公司整体资金安排,逐步有序推进各项目的建设工作,及时跟进、落实各项目贷款,并进一步推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拓展公司的融资渠道;同时,通过细分产业链,积极寻找战略和业务合作机会,分散项目风险、缓解资金压力。
(5)安全风险
煤炭生产为地下开采作业,虽然公司目前机械化程度及安全管理水平较高,但随着矿井服务年限的延长、开采及掘进的延伸,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考验,同时本公司的经营业务由煤炭行业向煤化工行业延伸,使得安全生产的风险加大。
对此,公司始终以安全工作为核心,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加强过程控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责任落实、目标落实、奖惩到位;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抓紧完善煤化工作业和安全技术规程;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员工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通过推进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开采设施系统的使用,降低了工人劳动强度,提高了作业人员安全系数。
(6)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国家继续加强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以及矿用物资价格及人员工资的上涨,煤矿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上升,使公司外部成本上升,成本压力增大,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此,公司将继续深化管理改革,加强可控成本的预算管理,推行定额考核制度,挖潜降耗,进一步实施技术和工艺创新、优化配置,实现降本增效。
(7)煤矿整体托管风险
为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合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选择将部分煤矿进行整体托管。托管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策略调整或承托方无法继续符合煤矿整体托管承托条件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对此,公司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及机电设备运行的监督与检查,加强对承托方使用委托方资产的管理监督与考核以及对生产经营指标的管理与考核,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降本增效,保持生产经营的活力。
1.3.5其他
(1)公司2020年资本支出计划
■
本公司目前有关2020年资本开支的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条件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监管批文而有所变动。除了按法律所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
(2)融资计划
本公司将通过统筹资金调度,优化资产结构,同时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支持公司的健康发展。本公司维持日常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通过日常经营收入及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其他融资方式并行来解决。
1.4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不适用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自2019 年6 月10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2019 年6 月17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一一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并根据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至准则实施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进行调整。本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公司2019年1月1日起采用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四十二)租赁。
4.1.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上期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4.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36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6户,减少3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临2020一01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聘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具体如下:
■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弓新平,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峻雄,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熙,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费用
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370万元(含税),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370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七届第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1.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2.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职业资格,且在以往年度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均能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分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20-016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发行H股
进行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3月20日,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增发H股进行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对董事会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股本中的新增的H股股份进行一般性授权。审议事项如下: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一般性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或处理的股份数量总额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该决议案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的同类股份数量的20%的H股股份,并在本议案第2项所述前提下,在该限额内,对配售或发行的H股股份数量做出决定。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公司法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并取得所有政府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有)行使一般性授权。
3、一般性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将一直有效,直到下列三者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2)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满12个月当日;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者更改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及发行任何新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新股份配发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份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份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金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修改。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20-015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
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单详见“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18亿元票据融资担保额度(具体以发生金额为准),已实际为其提供的票据融资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承兑人的商业汇票在持票人办理票据融资业务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抵质押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8亿元,其中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3亿元,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5亿元。该担保行为仅发生在开展票据融资业务时,为融资票据到期兑付提供担保,不对持票人自身的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额度为: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实际执行过程中,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商业汇票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还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有效。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下转7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