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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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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49 公司简称:宁夏建材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0元(含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8,181,042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3,872,331.42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72%。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19年度不向股东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要业务:公司主要从事水泥及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制造与销售,产品主要用于公路、铁路、大桥等基础设施及房地产建设。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公司属生产销售型企业,拥有完整的产、供、销一体化系统。水泥生产所需主要原料石灰石主要来自公司自备矿山,资源储量丰富,品质较好;水泥生产工艺技术成熟,自动化控制水平较高,近年来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和智能工厂建设,不断提高节能降耗水平。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营销方式,通过巩固核心市场和重点工程市场、开拓民用市场,不断巩固公司区域市场占有率。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水泥及商品混凝土、骨料的销售及各项成本费用的控制。

(二)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1.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2019年,政府相关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以质量和效益提升为目的,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淘汰落后产能,压减过剩产能,用二代技术标准全面改造提升中国水泥工业,把提升产品功能,加快绿色智能发展,拓展延伸服务业,“走出去”国际化经营,作为实现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全面转入结构性去产能、系统性优产能新阶段,着力增强去产能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质量、环保、能耗、安全标准和信用约束,努力实现科学精准、稳妥有序去产能,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发布《关于促进制造业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加快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广清洁高效生产工艺,实施绿色化、智能化改造,鼓励研发应用全流程质量在线监测、诊断与优化系统。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显示,鼓励类目录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装备、产品、行业。水泥行业鼓励类目录为:利用不低于2000吨/日(含)新型干法水泥窑或不低于6000万块/年(含)新型烧结砖瓦生产线协同处置废弃物,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焚烧飞灰使用水洗工艺脱盐预处理;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硫(铁)铝酸盐水泥、铝酸盐水泥、白色硅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工艺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新型静态水泥熟料煅烧工艺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新型干法水泥窑替代燃料技术、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水泥外加剂的开发与应用;粉磨系统节能改造(水泥立磨、生料辊压机终粉磨等);水泥包装自动插袋机、包装机、装车机开发与应用。针对产能置换政策的执行情况,2020年1月3日工信部出台《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操作问答》,要求已停产两年或三年内累计生产不超过一年的水泥熟料生产线不能用于产能置换,自2021年1月1日起实行。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重点扶持的60户水泥企业之一,西部地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建材工业企业,宁夏建材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产能分布在宁夏五市、甘肃天水及白银市、内蒙乌海和赤峰市,目前经营业务主要分布在宁夏、甘肃、内蒙古等省区,是宁夏最大的水泥、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公司以其在资产规模、管理、技术、质量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占据宁夏水泥市场近50%的份额。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于2019年10月20日到期,因该日为休息日,实际本息兑付日顺延至2019年10月21日。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10月18日在册的全体“16宁建材”持有人,按期支付了自2018年10月20日至2019年10月19日期间最后一个年度利息和本期债券本金。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2日在指定报纸及网站披露的《宁夏建材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告》。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经营数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现金流量及相关风险进行了动态信息收集和分析,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因素,进行了定期跟踪评级,确定维持本次跟踪的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6宁建材”债券信用等级为AA。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详见2019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年度,公司销售水泥1430.56万吨,同比增加7.96%,商品混凝土产销量177.54万方,同比增加33.48%,销售熟料286.70万吨,同比增加55.00%,销售骨料665.57万吨,同比增加28.74%,生产熟料1258.58万吨,同比增加16.58%;生产水泥1435.13万吨,同比增加8.57%;实现营业收入47.90亿元,同比增加14.7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890.01万元,同比增加79.53%。公司经营业绩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司营销质量提升,产品销量增加,营业收入同比上升;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成本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单位产品成本及相关费用下降,致使经营业绩同比增加。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2)公司于2019年3月1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3)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上述(2)、(3)项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详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附注“五、44(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4)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6月10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及自2019年6月17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企业对2019 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经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宁夏中宁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宁夏中宁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除上述变化外,公司无其他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尹自波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0-008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3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上午9: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尹自波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新冠肺炎疫区捐赠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资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同意公司向新冠肺炎疫区捐赠现金人民币12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捐款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同意公司向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捐赠人民币 450 万元,直接汇入中国建材“善建公益”基金指定账户,用于专项扶贫。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基薪发放方案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效表决票数7票,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下午14:0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方式及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就本次董事会通过的第一、二、四、五、七、九、十项议案及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1)。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19-009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9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彧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效表决票数3票,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公司于2020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监事会发表关于公司2019年度依法运作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项决策程序和决议内容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管理,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中宁赛马水泥有限公司完成吸收合并宁夏中宁赛马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司向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单方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76%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赛马科进混凝土有限公司持有24%的股权,宁夏煜皓砼业有限公司更名为“赛马物联科技(宁夏)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收购天水华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40%股权,天水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天水华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比例由60.00%增至100.00%,天水华建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更名为天水赛马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上述吸收合并、增资及股权收购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及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以政府指导价、招标、市场比价、参考非关联第三方同类产品交易价格等为依据定价,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能够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经查,本审核意见提出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有关年报的保密规定。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 2020-010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5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9年度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59,048,839.13元。经公司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10元(含税)。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8,181,04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3,872,331.42元(含税),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72%。

2.公司拟不向股东送红股,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

2、本次公司拟向股东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72%。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3、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四、备查文件

(一)宁夏建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宁夏建材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宁夏建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之独立意见。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449 证券简称:宁夏建材 公告编号:2020-011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5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219号建材大厦16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4月15日

至2020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 3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20年 3月21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公众股股东持股票账户、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票账户、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三)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

(四)登记时间:2020年4月 9日至 2020年4月 14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4:30。

(五)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东街 219 号建材大厦 16 层本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电话:0951-2085256、0951-2052215

特此公告。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