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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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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0-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 600695 证券简称:A股 绿庭投资 编号:临2020-004

B股 900919 B股 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绿庭(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香港”)之一致行动人上海绿庭科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科创”)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36,894,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绿庭科创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2,274,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60.3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3%。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绿庭科创关于办理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绿庭科创将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6,894,000股股份中的14,62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剩余未解除质押的22,274,000股股份的质押式回购之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6月11日。解除质押股份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暂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如有变动,公司将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绿庭香港及一致行动人绿庭科创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695 900919 证券简称:绿庭投资 绿庭B股 公告编号:2020-005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上海绿庭科创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科创”)持有公司36,894,304股非限售流通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控股股东绿庭(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庭香港”)持有公司111,661,770股非限售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7%。绿庭香港和绿庭科创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48,556,07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89% 。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绿庭科创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14,222,6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绿庭科创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庭科创累计质押股份22,2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3%。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如减持采用大宗交易进行,减持数量不超过14,222,642股,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公司2012年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新增股份于2012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作为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绿庭科创承诺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此次非公开发行所取得的股票,也不要求上市公司回购。本次承诺事项于2015年9月4日承诺期满。绿庭科创在承诺期限内严格履行了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不能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绿庭科创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绿庭科创减持计划实施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