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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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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7版)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9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拟注销股票增值权数量合计:5.7825万份。

2、因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公司拟对2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共计5.7825万份进行注销。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4名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而不具备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共计5.7825万份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实〈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5月12日,公司公告披露《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8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增值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9年3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9名因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及5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8.0825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增值权进行注销。

7、2020年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4名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而不具备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共计5.7825万份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增值权进行注销。

二、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原因、数量

1、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经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2019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07,763,900.82元,未能达到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股票增值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即以2017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4%。公司将按照《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24名不具备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共计5.7825万份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公司拟对2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共计5.7825万份进行注销。

我们认为上述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事项。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公司拟对2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共计5.7825万份进行注销。

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律师法律意见

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程序、注销原因、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和《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增值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1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9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15:00一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9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卫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战略官陈飞先生,董事、财务负责人兼副总经理伍玮婷女士,独立董事金李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甘玲女士,投资者关系总监陈希文先生,保荐代表人龙伟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2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顺达丰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达丰润”)的通知,顺达丰润将其质押的本公司股票部分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顺达丰润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备查文件

1、证券部分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8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12名,实际参与董事12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卫先生主持,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周忠惠、周永健、金李、叶迪奇,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3,472.24元,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8,347.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8,066,843.65元,扣除2019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924,234,773.2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4,807,195.40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3月23日总股本4,414,310,919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11,010,729股后的股本4,403,300,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1,188,891,051.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19一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且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七、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王卫、陈飞、伍玮婷回避表决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九、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50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伍玮婷女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伍玮婷女士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伍玮婷女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类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伍玮婷女士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转授权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效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财务负责人伍玮婷女士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八、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944名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而不具备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8.222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741元/股。

若公司在实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前,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一致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草案规定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并及时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4名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而不具备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共计5.7825万份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十、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0)。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0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5日(周三)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周三)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周三)上午9:15至2020年4月15日(周三)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届时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4月8日(周三),截至2020年4月8日(周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一路深圳软件产业基地1栋B座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于2020年3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3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议案7、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公司独立董事周忠惠、周永健、金李、叶迪奇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9日9:00一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万基商务大厦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景芬

联系电话:0755-36395338

传真号码:0755-36646400

电子邮箱:sfir@sf-express.com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 3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2。

2、投票简称:“顺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9:15时,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对于累积投票的提案,请在对应议案相应空白处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的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注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9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3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2020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监事5名,实际参与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逊先生主持,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共召开监事会11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83,472.24元,按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8,347.2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8,066,843.65元,扣除2019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924,234,773.27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54,807,195.40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3月23日总股本4,414,310,919股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11,010,729股后的股本4,403,300,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1,188,891,051.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19一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21)。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进行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公司拟对94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8.222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741元/股。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本议案需提交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8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第二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标,公司拟对2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内所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增值权共计5.7825万份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增值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0-021

债券代码:128080 债券简称:顺丰转债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12月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3016号文《关于核准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深圳明德控股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7月向境内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7,337,31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782.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217.96万元(以下简称“股票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17年7月31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745号验资报告。此外,因本公司使用股票募集资金银行利息、理财收益等人民币14,633.74万元追加投资原募投项目,本公司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增加至人民币796,851.7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9,792.9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96,851.70万元(其中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782,217.96万元,股票募集资金累计银行利息、理财收益等人民币14,633.74万元),尚未使用的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00元;本年度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298.24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及汇兑收益共计人民币14,931.03万元,其中累计银行利息、理财收益等人民币14,633.74万元已于本年度投入原募投项目,实际节余人民币297.29万元。

鉴于本公司已完成全部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节余股票募集资金(银行利息、理财收益等)人民币 297.29 万元,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低于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可以豁免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将上述节余股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存放专项账户的节余股票募集资金 298.87 万元(含销户时结算的活期利息合计 1.58 万元)全部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本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903号文《关于核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本公司于2019年11月公开发行5,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0,000.00万元。扣除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950.40万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78,049.60万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11月22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597号验资报告。此外,本公司发生了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332.2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7,717.37万元(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219,246.21万元,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19,246.21 万元,尚未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人民币358,471.16万元;本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收到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367.38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367.3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额使用完毕,根据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应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已经全部办理完毕。

于2019年12月31日,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信息如下:

注①: 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根据工商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署。

注②: 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根据中国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

注③: 隶属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民生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④: 隶属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根据光大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

2017年8月,本公司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分别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温州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丰预泰实业有限公司、无锡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汇海物流有限公司、郑州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顺路物流有限公司、顺丰科技有限公司、义乌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4日、2017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八次会议、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本公司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部分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股票募集资金用途重新进行约定,原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失效。根据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本公司对于终止以股票募集资金投入的“冷运车辆与温控设备采购项目”、“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郑州顺丰电商产业园项目”、“中转场建设项目中的顺丰速运南通区域航空枢纽(二期)项目”对应的股票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账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鉴于本公司已完成全部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节余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本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因此,本公司(含子公司)分别与独立财务顾问及涉及各股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已于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且独立财务顾问督导期结束时(2019 年 12 月 31 日)失效。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股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股票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8,471.16万元,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30.99万元,连同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理财收益人民币367.38万元,合计人民币359,069.53万元。其中作为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而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余额为人民币301,000.00万元,存放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58,069.53万元。

于2019年12月31日,存放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① 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根据工商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署。

注② 隶属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民生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注③ 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根据中国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签署 。

注④隶属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根据工商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署。

注⑤隶属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根据民生银行分支行对外用印权限制度,《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 。

2019年1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顺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贸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时,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本年度,本公司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本公司闲置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股票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根据本公司2019 年 1 月 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闲置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30亿,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期限自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度,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本公司循环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实现收益人民币216.74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股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本年度,本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对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本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制度规范,根据本公司 2019 年 11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可转债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滚动交易金额不超过 180 亿元人民币,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2019年度,在董事会审议额度内,本公司循环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报告期内实现收益人民币232.52万元。于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301,000.00万元。

除上述保本理财外,2019年度本公司还实现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134.86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部分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 24日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募集资金总额”及“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原募集资金净额782,217.96万元,及项目变更后投入“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下一代物流信息化技术研发项目”的累计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及汇兑收益等14,633.74万元。

注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根据附表2所列示的发生变更的募投项目末级子项目所计算的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金额。

注3 公司业务快速发展,结合公司未来战略规划,原有飞机运力已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航空运输效率及市场的竞争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4 该项目旨在提高冷链运输速度与运输质量,为客户提供高水平温控服务,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收益。

注5 该项目旨在提前布局下一代物流信息化技术,提升智慧物流能力,支持未来综合物流业务发展,促进信息数字化、网络化、市场化,支持新业务创新与孵化,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6 该项目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司快递骨干网络的处理能力,提高全网运营效率,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附表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人民币万元

注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及“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人民币117,887.13万元。

注2 该项目旨在扩充公司自有货运机队规模,巩固与提升公司自有航空运输能力,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3 该项目旨在提升实现公司信息系统的扩容增效,实现对智慧物流信息化技术的布局,以科技推动业务升级,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收益。

注4 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的中转操作能力和效率,提高公司的仓储服务能力与质量,增强中转运输网络和仓储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5 该项目旨在提高公司的干支线运输能力和最后一公里网络服务效率,增强运输网络的安全性,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

注6 该项目旨在减少公司的利息支出,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降低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无法直接量化其实现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