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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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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1.机构信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其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审计项目预计将主要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以下简称“北京分所”)的人员执行。北京分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22层、23层、25层、26层,邮编为100020,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总数为9,804人。2019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为1,26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信息: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73亿元,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0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费用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聘请的外部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在2019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审计工作,为公司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审计服务。公司拟支付其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238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较2018年度审计费用略有增加。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具备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重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4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原因: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为持续保持内控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不再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其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预计将主要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以下简称“北京分所”)的人员执行。北京分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22层、23层、25层、26层,邮编为100020,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总数为9,804人。2019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为1,26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信息: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73亿元,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0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费用

公司原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审计期间,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支付其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5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较2018年同比持平。

二、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为持续保持内控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不再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董事会对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重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5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7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简要原因说明:鉴于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加大,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现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广大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8,094,623.06元。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896,678.9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1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39,419,2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809,876.9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6.3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896,678.9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14,862,476.5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含税)为30,809,876.9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发展现状

公司所处行业为重型机械行业,重型机械行业是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提供各类技术装备的制造业,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水平与经济科技综合实力的标志,也是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利益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重型机械行业的产品大多为重大技术装备,通过为下游工业部门提供各类技术装备,带动和提高下游行业技术水平,具有行业关联度高,技术带动力度大等特点,是工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环节,通常被称为“工业的母机”和工业化建设的“发动机”。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国家要支持战略性产业发展,推进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要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提升制造业水平,发展新兴产业。公司未来将受益于行业快速发展机遇。

(二)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当前,整个重型机械行业正面临着发展工业互联网,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关键阶段。为巩固和提升公司打造高端制造企业的“硬科技”综合实力,确保经营规模和效益的持续增长,需要公司保持发展定力,聚焦先进装备制造主业,通过加大资本投入并辅以充足的现金流,持续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强化市场开发能力,持续强化核心制造能力,持续强化客户服务能力,持续强化产业化和工程化能力,构建核心人才队伍,以应对市场与产业的变化与革新。

同时,2020年初,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公司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从目前看对公司总体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大。但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加速蔓延和扩散,已对全球经济造成冲击,后续影响难以判断。为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须留存部分收益,积极做好各项应对。

(三)公司留存收益着眼于提高投资者长期回报

近年来,公司集中发力并推进装备制造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高新技术(JM融合)三大领域,公司须提前做好资金规划及配置安排,保证“5+1”产业板块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基于此,为满足公司技术创新投入、已规划项目建设、对外合资合作、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的资金需求,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广大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公司提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同时为应对公司所属行业的波动性,留存收益既可提供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和分红的稳定性,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预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6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23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1,551.11万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注:单项低于50万元的政府补助进行分类合并列示。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7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披露了《中信重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339,419,2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07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30,809,876.98元(含税)。

公司本次拟现金分配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36%,略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要求,补充公告如下:

一、行业特点及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资金需求

公司所处行业为重型机械行业,重型机械行业是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提供各类技术装备的制造业,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工业化水平与经济科技综合实力的标志,也是关系国家、民族长远利益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当前,整个重型机械行业正面临着发展工业互联网,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关键阶段。

为巩固和提升公司打造高端制造企业的“硬科技”综合实力,确保经营规模和效益的持续增长,需要公司保持发展定力,聚焦先进装备制造主业,通过加大资本投入并辅以充足的现金流,持续强化科技创新能力,持续强化市场开发能力,持续强化核心制造能力,持续强化客户服务能力,持续强化产业化和工程化能力,构建核心人才队伍,以应对市场与产业的变化与革新。

二、公司留存收益着眼于提高投资者长期回报

近年来,公司集中发力并推进装备制造业、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高新技术(JM融合)三大领域,公司须提前做好资金规划及配置安排,保证“5+1”产业板块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同时,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基于此,为满足公司技术创新投入、已规划项目建设、对外合资合作、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现的资金需求,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广大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公司提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同时,2020年初,国内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公司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应对,从目前看对公司总体生产经营的影响不大。但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加速蔓延和扩散,已对全球经济造成冲击,后续影响难以判断。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公司留存部分收益,积极做好各项应对。

鉴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宏观经济发展态势等因素,从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提出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技术创新投入、已规划项目建设、对外合资合作、日常营运资金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公司产业经营发展的内在需要,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同时公司需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本着既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董事会提出上述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现金分红投资者说明会,有关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0-018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原聘任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

变更原因: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为持续保持内控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不再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其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就拟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项目预计将主要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的人员执行。北京分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22层、23层、25层、26层,邮编为100020,有执行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为李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为220人,从业人员总数为9,804人。2019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为1,261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3.业务信息:普华永道中天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51.72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0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的2018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77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73亿元,资产均值为人民币11,453.2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住宿和餐饮业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能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普华永道中天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0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5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具有20多年的注册会计师行业经验,拥有证券服务业从业经验,无在事务所外兼职。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就普华永道中天拟受聘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毕玮多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王蕾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费用

公司原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度审计期间,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拟支付其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5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较2018年同比持平。

二、 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 公司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吕江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2幢13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7年

签字会计师连续服务年限:徐克美4年(2013年、2017年-2019年)、杨欢5年(2013年-2017年)、罗俊3年(2014年-2016年)、张伟2年(2018年-2019年)

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原因: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要,为持续保持内控审计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拟不再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与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解聘事项与永拓进行了事先沟通,永拓对该事项确认无异议,并承诺将积极配合新聘的审计机构协助完成交接工作。

前后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沟通情况:经永拓、普华永道中天前后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沟通,对公司本次审计业务均无影响。

公司原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永拓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对其审计团队辛勤的劳动表示诚挚感谢。

(二) 公司不存在以下特殊事项

1.公司与前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师、前后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会计师沟通过程中存在异议;

2.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系主动辞去已承接的审计业务,或已接受委托但未完成审计工作即被上市公司解聘;

3.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时间距离年度报告披露日较近,审计进度较往年延迟较多,甚至可能影响审计质量和年报按期披露;

4.公司上一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5.公司上一年度触及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等情形。

三、拟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