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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2020-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含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从11.5352%减少至10.2674%,仍为公司5%以上股东。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3月23日接到5%以上股东(非控股股东)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歌石祥金”)通知,其于2020年1月15日至3月20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11,5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78%。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歌石祥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3,393,9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158%;其中质押予万向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信托”)的59,852,372股;质押予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的26,541,600股;质押予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的7,000,000股。

2.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万向信托通过集合竞价减持3,500,000股,西藏信托通过大宗交易、集合竞价合计减持8,090,000股。

3.本次权益变变动后,歌石祥金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10.2158%减少至8.9480%,其中质押予万向信托56,352,372股;质押予西藏信托18,451,600股;质押予国民信托7,000,00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歌石祥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备注:歌石祥金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上述股份减持未披露有关减持计划。公司已多次向有关股东就减持需要遵守的规则进行宣讲,希望有关股东与债权人充分沟通,尤其在新《证券法》施行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则,合法合规的履行减持(包括被动减持)信披义务。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