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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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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0601地快智慧大厦2号楼2楼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总资产3,083.81万元、净资产2,686.98万元、营业收入1,749.38万元、净利润-125.38万元。

武汉迪艾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武汉迪艾斯 34%股权;公司董事长苏恩本先生任武汉迪艾斯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武汉迪艾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四:武汉博科国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校平

注册资本:1080万

主要股东:周校平持有51%;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0%,剩余3家股东合计持股29%。

成立日期:2012年5月10日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服务、咨询与销售。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旺路6号2楼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总资产849.29万元、净资产537.98万元、营业收入482.58万元、净利润13.79万元。

武汉博科国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武汉博科20%股权;公司董事长苏恩本先生任武汉迪艾斯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武汉迪艾斯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五:南京领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陶爱娣

注册资本:3000万

主要股东:陶爱娣持有70%,剩余零散股东合计持有30%。

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4日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中山科技园博富路9号8栋3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总资产1,336.57万元、净资产757.87万元、营业收入95.61万元、净利润-463.13万元。

南京领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恩本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领跑健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六:南京维恩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力

注册资本:1000万

主要股东:陶爱娣持有67.6%,徐李鹏持有10%,剩余零散股东合计持有22.4%。

成立日期:2019年4月3日

主营业务:为医疗生产制造商及中小型加工装配行业提供完整的信息化、自动化解决方案。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博富路9号8栋3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总资产293.57万元、净资产253.80万元、营业收入0、净利润-88.90万元。

南京市维智恩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恩本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七:南京领跑生命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苏恩本

注册资本:1000万

主要股东:南京领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30%;苏恩本持有15%;南京智能制造产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0%;顾钦青持有10%;宰云峰持有10%,其余零散股东持有25%。

成立日期:2019年2月25日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营养食品以及设备智能化改造的技术引进。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博富路9号11号楼2楼20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总资产980.03万元、净资产-17.24万元、营业收入65.47万元、净利润-553.24万元。

南京领跑生命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恩本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领跑生命研究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关联方八:南京力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陶爱娣

注册资本:300万

主要股东:南京领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持有100%。

历史沿革:2018年12月12日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营养、保健食品的销售。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699-1号2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2019年总资产183.94万元、净资产-50.87万元、营业收入21.46万元、净利润-208.57万元。

南京力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苏恩本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三)的规定,力普健康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陕西和信体外诊断试剂销售有限公司、陕西窗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国药基蛋医疗器械南京有限公司、南京领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与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陕西和信体外诊断试剂销售有限公司、陕西窗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广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国药基蛋医疗器械南京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经销商,公司与其签署《产品经销商协议》,向其销售公司仪器和试剂。关联交易价格为协议约定价格,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进行交易。

2、向关联方租赁公司办公用房

公司与南京领跑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办公用房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租用面积计算,租赁价格参考南京市工业用地租赁价格水平。

3、从关联方采购商品

公司与武汉迪艾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维智恩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博科国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领跑生命健康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力普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协议,从上述公司采购产品。

(二)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具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往来款项余额,不存在关联方利用关联关系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定价政策与结算方式

1、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定价方式与公司向其他经销商的定价方式一致。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依据公平、公允原则,并参考当期同类型产品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协定。关联交易的价格符合同时期的市场普遍价格水平,或处于与类似产品相比的正常价格范围。

2、结算方式

关联方作为公司的经销商之一,其结算方式与其他经销商一致。具体为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为买断式销售,通常采用预收货款方式交易,而对个别信誉良好、长期合作的经销商客户在完成回款及业绩指标的情形下,给予一定的信用账期。

(四)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协议与公司和其他关联方签订的协议一致,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为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向公司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认为2019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议案中2020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该议案已经通过了董事会审议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29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蛋生物”)拟使用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6月23日核发的《关于核准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25号),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3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2.2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4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921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7月12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826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协议。

截至2020年2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购买理财尚未赎回部分)为:14,449.57万元。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同时,应当满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和收益情况。

6、风险控制

(1)额度内资金只能向各金融机构购买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二)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6.24%,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56.10%。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面审核后认为:

1、由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周期性影响,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基蛋生物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目前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基蛋生物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基蛋生物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进行了确认。根据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同时,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基蛋生物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经公司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因此上表“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是按照本次审议通过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0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中低风险金融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委托理财概况

1、委托理财目的

本次现金管理目的是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

2、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选择适当时机,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以及其他中低风险金融产品。

3、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风险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购买期限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前有效。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6.24%,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27.45%。公司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 “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实施的,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型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理财额度内滚动购买理财产品,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实际收益”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已赎回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累计收益。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1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授信额度: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信用方式拟于2020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00万元额度。

● 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2020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信用方式拟于2020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00,000万元额度,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形式,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2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蛋生物”)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合作。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36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额度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资产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合作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入池资产是指公司合法拥有并向协议银行申请管理或进入资产池进行质押的权利或流动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且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资产池项下的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对入池的承兑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向企业客户及子公司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代理查询、票据贴现、电票自动入池、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金融资产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2、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通过合作银行增加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共享授信额度,可以在该额度内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或者提取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尽力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金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保证金。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因此此次资产池业务的担保风险可控。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董事会指定的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具体金额等;

3、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5、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集中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质押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3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

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控股子公司及经销商

● 本次审议担保额度总计为1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06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缓解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蛋生物”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及经销商资金压力,支持控股子公司及经销商做大做强,推动公司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市场销售业绩增长,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额度为控股子公司、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控股子公司和经销商支付公司货款。

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优质经销商,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银行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公司与上述担保对象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为非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及财务数据详见附表。

公司可以在额度范围内,对附表中控股子公司及经销商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立或收购控股子公司的,对该公司提供的担保,也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2、参与供应链融资的经销商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经销商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完成公司指定的销售任务;

(4)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如因业务需求,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经销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需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4)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3、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仅限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基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基蛋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时资产负债率若超过70%,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4、公司本次为经销商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事项为基本框架性的约定,后续具体实施担保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三年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担保额度:以各经销商和控股子公司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5、反担保措施:公司要求经销商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

具体内容以公司实际与合作银行、经销商(或控股子公司)等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的经销商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及授信额度下的融资用途限于向本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经销商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优质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帮助控股子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加速公司资金回笼,减少应收账款,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控股子公司、经销商供应链融资款项,只能用于向公司支付货款,并提供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同时,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供应链融资事务的具体操作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经销商提供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供应链融资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及经销商的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对控股子公司及经销商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60万元,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为2,06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和1.27%。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附表: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

上述公司财务数据为被担保公司单体数据,数据均为被担保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4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因激励对象胡昕、王林、冯桂平已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3.9200万股,回购价格为14.222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李翔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7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

3、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通过公司OA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2月22日起至2018年01月05日止。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18年1月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子议案、《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18日,以28.9元/股的价格向10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9.9175万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2018年3月7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并于2018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因授予日后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89.9175万股调整为88.9175万股,首次授予人数由107人调整为105人。

7、2018年8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8、2018年1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回购注销了3.22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86,044,845股变更为186,012,645股。

9、2019年3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对10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可解锁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4.0287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基蛋生物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10、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5月21日实施完毕,2019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将回购价格调整为14.2224元/股,拟将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仲惠、陈计芳、杨艳、秦春铃和程莉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的回购数量调整为共计3.292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11、2019年6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王希华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0.4704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12、2019年10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并于2019年10月18日发布了《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司回购注销了37,632股,公司股份总数由260,417,703股变更为260,380,071股。

13、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议案》,同意对9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可解锁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64.6153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基蛋生物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14、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胡昕、王林、冯桂平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3.92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等规定,因激励对象胡昕、王林、冯桂平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向首期激励对象授予的价格为28.9元/股,鉴于公司于2018年6月1日实施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根据《激励计划》,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20.3214元;鉴于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实施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1元,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14.2224元。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2224元/股。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55.75万元(以上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激励对象胡昕、王林、冯桂平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260,340,871股。

单位: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胡昕、王林、冯桂平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我们同意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92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2224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激励对象胡昕、王林、冯桂平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流程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份,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3.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2224元/股。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尚需将本次回购注销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股份注销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5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天运始建于1994年3月,2013年12月完成转制,取得《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同意设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批复》(京财会许可[2013]0079号),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总部设在北京,在新疆、天津、浙江、四川、广东、深圳、辽宁、山东、陕西、山西、湖北、威海、河南、黑龙江、海南、江西、江苏、河北、无锡、厦门、贵州、云南、安徽等地设有二十四家分所,在香港设有成员所,2008年加入华利信国际,成为其成员所。

中天运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00204),并于2007年6月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此外,中天运还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其分支机构承办,分支机构的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以下简称“中天运江苏分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年3月

注册地址:南京市鼓楼区石头城路5号石榴财智中心C栋C2

资质证书:中天运江苏分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110002043201),中天运江苏分所是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评定的4A级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中天运首席合伙人为祝卫,现有合伙人72人;截至2019年末有注册会计师687人,较2018年末增加14人;从业人员总数为1,897人,现有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00余人。

3.业务规模

中天运2018年度业务收入69,555.34万元,2018年末净资产8,463.96万元。2018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9家,收费总额7,540.77万元,资产均值2,063,097.07万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和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新闻和出版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中天运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根据财政部及中注协的相关规定,中天运总分所由总所统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金,截止2019年末,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00万元,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天运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中天运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一份,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五份,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份。其中,行政处罚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2月做出,因中天运在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香榭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晓龙,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05年8月至2016年8月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6年8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46、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95)、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707)、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725)、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00)、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06)、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87)等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为15年。无兼职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贾丽娜,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1994年7月至2017年11月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江苏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12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99)、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13)、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8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688)、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347)、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38)、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46)、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707)、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00)、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666)、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029)、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178)等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为26年。无兼职情况。

本期签字会计师毕坤,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2011年11月至2014年6月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4年7月至2017年10月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2017年11月至今在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387)、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06)、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00)等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为9年。无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晓龙、质量控制复核人贾丽娜和本期签字会计师毕坤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等。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地区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2019年度审计收费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10万元),2020年度审计费用参照2019年收费标准,最终金额以签订的业务约定书金额为准。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了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时,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审计执业过程中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且对公司业务熟悉、便于沟通、收费合理,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日常针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继续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87 证券简称:基蛋生物 公告编号:2020-036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

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胡昕、王林、冯桂平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票共计3.9200万股,回购价格为14.2224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6,038.0071万股变更为26,034.0871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038.0071万元变更为26,034.0871万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了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三条,新增经营范围: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将监事会成员由五名变更为三名,其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监事,设监事会主席一人。章程修订后公司监事会由股东代表监事李靖、张祯和职工代表监事汪爱芳组成。

现拟对《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

(下转123版)

(上接1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