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3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0-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0-041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号)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2,3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8,157,565.0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7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3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变更为“100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总规模100万吨,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59,556万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全部用于新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新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江工业园。《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1月11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20-010)。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情况如下:

四、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针对于2019年6月28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一)三方监管协议

甲方: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通过全资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实施的“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以及甲方通过全资子公司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实施的“100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朱翔坚、汪颖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提供上一个月)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发送扫描件至保荐代表人朱翔坚、汪颖邮箱,原件邮寄至保荐代表人朱翔坚。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规定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二)四方监管协议

甲方: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丁方: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丁方”)

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一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丙方通过甲方实施“100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若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丁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丙三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丁方作为丙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和丙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丁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和丙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和丙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丁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丙方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朱翔坚、汪颖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提供上一个月)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发送扫描件至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朱翔坚、汪颖邮箱,原件邮寄至朱翔坚。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和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规定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或丁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丁方发现甲方、乙方、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简称:山鹰纸业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2020-042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19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

并购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2月18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鹰资本”)认缴出资人民币25亿元,与浙江农银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凤凰”)共同发起设立浙江农银凤凰绿色环保浆纸并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并购基金”)。具体内容刊登于2020年2月19日、2020年2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告编号:临2020-029、临2020-030)。现将相关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产业并购基金设立进展

因产业并购基金引入有限合伙人,山鹰资本、农银凤凰与其他有限合伙人正式签署了《嘉兴英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经各投资方一致同意,产业并购基金首期认购规模为人民币350,100万元,山鹰资本首期认缴出资人民币10亿元。近日,产业并购基金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嘉兴英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农银凤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俞志刚)

成立日期:2020年3月19日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1817号1408-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台州凤凰夏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台州凤凰夏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农银凤凰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6日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开投商务大厦1501室-84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海盐杭州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海盐杭州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爱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年4月1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海盐经济开发区大桥新区海港大道1816号604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业务)。

(三)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国云

注册资本:100,326,059.69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8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侨香路侨城坊(二期)1号楼11层C单位

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经营);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及其它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四)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上述新增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且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意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在上述新增有限合伙人任职的情况,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三、产业并购基金情况

1、基金名称:嘉兴英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首期规模350,100万元。

3、存续期:5年(3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2年。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可缩短其合伙期限。

4、投资人及投资比例

新合伙协议签订后,各合伙人应于合伙企业托管账户开立且收到执行事务合伙人发送的出资缴付通知后缴足相应认缴出资,缴款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

除上述事项外,产业并购基金核心内容与公司已经披露的公告信息并无重大变化。

四、风险提示

基金在投资过程中面临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投资标的业务开展情况等多种因素影响,若不能对投资标的进行充分的投资论证,将面临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或出现亏损的风险。针对主要的投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