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3月2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
基金转换补差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20-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上述代销机构的基金转换补差费率优惠活动(若有)。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 费率优惠及约定

自2020年3月25日起,本公司旗下在上述销售机构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参与上述代销机构转换(仅申购补差部分)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如本公司新增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转换业务的基金,则自该基金在上述代销机构开放转换业务之日起,将同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各代销机构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二、 特别提示

1、 本费率优惠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在上述代销机构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办理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中的转出费、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解释权归各代销机构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各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3、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howbuy.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网址: www.snjijin.com

5)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8-518

网址:www.danjuanapp.com

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服电话:4008-773-772

网址:www.5ifund.com

7)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徐伟琴

客服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8)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fund.jd.com

9)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021-51690111

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 25 日

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网上交易、微信交易除外)申购,首次

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微信交易系统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通常不得低于上述下限。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或累计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申购金额及持有份额比例限制详见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本基金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中心大厦27楼

联系人:施筱程

客服热线:021-51690111

传真:021-68878782、68878773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电子邮件:service@maxwealthfund.com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021-51690111

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最新的销售机构名单。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于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在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最新披露的《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51690111。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3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上述限额如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额申购交易申请,限制起始日为2020年3月26日。投资者成功提交申请的时间以本公司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2)自2020年3月26日起,本基金大额申购限额调整为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请金额高于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笔申请或确认该笔申请失败;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请金额高于1000万元(不含1000万元)的,则对申请按照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笔数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或确认失败。本基金仅接受符合以上要求的交易申请,但有权根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全部拒绝该类申购申请。

(3)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业务仍照常办理。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51690111,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揭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

永赢智益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0年3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投资者可在本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自2020年4月8日起,本基金进入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在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开放日,具体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调整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网上交易除外)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或累计申购金额。各销售机构对上述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通常不得低于上述下限。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申购金额及持有份额比例限制详见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最高限额,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投资者办理申购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00 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00 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 100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具体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本基金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本基金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投资者办理赎回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的未付收益或部分转出且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为负时按转换比例结转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可与以下基金进行相互转换:

■■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③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④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⑤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⑥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的规定。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⑦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⑧若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工作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另有公告的除外);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⑨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位数依照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它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转入或某笔转出。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暂停转换或暂停后重新开放转换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之前提下调整上述转换的收费方式、费率水平、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中心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021)5169 0103

传真:(021)6887 8782、6887 8773

联系人:施筱程

客服热线:(021)5169 0111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将根据《永赢智益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智益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并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永赢智益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永赢智益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为5至1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等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希望了解其他有关信息和本基金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axwealth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021-51690111。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