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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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车间火灾事故的结果公告

2020-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0-012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车间火灾事故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7月22日晚上23时28分左右,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朗迪叶轮机械有限公司的一个车间发生火灾事故。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朗迪集团关于下属子公司一车间发生火灾事故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

根据余姚市公安消防大队出具了《火灾事故认定书》(余消火认字[2019]第0006号),起火原因认定如下: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

公司已全额收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火灾事故支付的保险理赔款共计602万元。经公司相关部门核实,本次火灾事故扣除保险理赔款后实际损失金额约为116.80万元,该金额直接计入2019年度当期损益,最终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火灾相关事故认定和赔偿工作已全部结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20-01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朗迪塑胶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朗迪”)、中山市朗迪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朗迪”)、绵阳朗迪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朗迪”)、宁波朗迪制冷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制冷”)。

● 本次担保系原担保合同到期续签,本次公司为4家全资子公司担保的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截止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担保的金额为2.2亿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因原担保合同到期,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迪集团”、“公司”)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需求,公司为四川朗迪、中山朗迪、绵阳朗迪、朗迪制冷4家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1.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2、公司2019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上述担保事项已于2019年4月29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1、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2、公司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3、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支行签订了下列保证合同(本金最高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类型:本金最高额保证

3、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被担保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4、担保金额:

5、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无须反担保。

6、上述担保事项均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情形。为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担保的金额为2.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95%,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签署的保证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