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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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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808 公司简称:中海油服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集团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528,015,26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502,238,0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028,122,605元,减去2019年度派发的2018年度股利人民币334,011,440元,截至2019年末集团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96,349,188元。集团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771,59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元(含税)。本次分配共将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63,454,72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人民币16,432,894,46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2018年度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超过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再提取。

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服务贯穿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及生产的各个阶段,业务分为四大类:钻井服务、油田技术服务、船舶服务、物探采集和工程勘察服务。公司既可以为用户提供单一业务的技术服务,也可以为客户提供一体化整装、总承包作业服务。公司的服务区域包括中国近海及亚太、中东、远东、欧洲、美洲和非洲等地区和国家。

(二)报告期内油田服务行业的发展阶段与周期性特点

2019年全球石油需求增速趋缓,北美页岩油气开发热度降低,中东地缘政治多变。全球油气上游市场回暖趋势继续;油气勘探开发投资保持增长。2019年中国实施“七年行动计划”,国内油气行业改革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大,油气勘探开发不断取得新突破。油田服务市场缓慢复苏。据行业信息机构Spears & Associates的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全球油田设备和服务市场规模为2,677亿美元,与2018年基本持平。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全球最具规模的油田服务供应商之一,拥有完整的服务链条和强大的海上石油服务装备群,业务覆盖油气田勘探、开发和生产的全过程,是全球油田服务行业屈指可数的有能力提供一体化服务的供应商之一,既可以为客户提供单一业务的作业服务,也可以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勘探开发、油田生产服务。公司坚定执行“技术发展、国际化发展”两大战略,装备和技术实力持续提升,行业地位进一步提高。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受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影响本集团对2019年初的财务报表科目进行了重述,涉及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动比例均为与“调整后”的数据比较结果。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情况见控股股东情况相关内容。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百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付息日为2019年5月27日,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付息日为2019年10月24日,公司已按募集说明书约定及时、全额完成本年度公司债券付息工作。其中,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16油服01)已全部完成本息兑付工作。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第二期)(品种一)(16油服03)于2019年10月24日完成部分回售,回售金额19.981亿元,回售金额已于2019年10月24日发放完毕。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和第二期信用等级均为AAA级。大公国际将在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发布年度报告后两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以及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而进行的主体评级存在评级差异情况。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说明:受修订后的新准则影响,本集团对2019年1月1日的资产负债表科目进行了重述,本表中涉及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动比例均为与“调整后”的数据比较结果。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9 年集团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1,135.1百万元,同比增幅41.9%。净利润为人民币2,528.0百万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439.3 百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52 元,同比增加人民币0.51元。截至2019年12 月31 日,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76,101.8百万元,较年初基本持平。总负债为人民币39,191.5百万元,较年初减少5.5%。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6,910.3百万元,较年初增加6.5%。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新租赁准则

本集团自2019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修订前的租赁准则简称“原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在租赁期开始日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改进了承租人对租赁的后续计量,增加了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并增加了相关披露要求。此外,也丰富了出租人的披露内容。本集团修订后的租赁的会计政策参见年度报告全文财务报告附注三、18,附注三、24和附注三、30。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集团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集团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于首次执行日,本集团因执行新租赁准则而做了如下调整: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

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下列方式计量使用权资产:

-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确认租赁负债人民币1,801,002,958元(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人民币1,480,884,837元。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集团采用首次执行日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后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该等增量借款利率的区间为3.85%~4.47%。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除非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进行重新评估和分类,对于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作为一项新的租赁处理外,本集团对于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无需任何过渡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明确了准则的适用范围;规定了确认换入资产和终止确认换出资产的时点,以及当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与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原则;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增加了有关披露要求。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实施未对本集团本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新债务重组准则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一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新债务重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新债务重组准则修订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准则的适用范围;修订了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简化了债务重组的披露要求。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实施未对本集团本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财务报表的列报

本集团按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6号文件”)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财会6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同时明确或修订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递延收益”、“其他权益工具”、“研发费用”、“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行目的列报内容,调整了“资产减值损失”项目的列示位置,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列报内容。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年度报告全文财务报告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0-007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在河北燕郊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5人)。会议由董事长齐美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邬汉明先生、程新生先生、赵璧先生列席会议(其中邬汉明先生、程新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董事会秘书吴艳艳女士出席会议并组织会议记录。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批准其报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等资质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的专业服务均体现了审计师应有的职业标准,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业务的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境内会计师事务所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人民币2,528,015,26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502,238,02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5,028,122,605元,减去2019年度派发的2018年度股利人民币334,011,440元,截至2019年末公司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96,349,188元。公司拟以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4,771,592,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6元(含税)。本次分配共将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63,454,72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人民币16,432,894,468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和《企业管治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H股增发权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10%的A股和10%的H股回购权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如下:(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A股10%的A股股份。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A股的,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A股股东或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H股10%的H股股份。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管理层绩效考核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公司执行董事齐美胜先生、曹树杰先生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涉及的有关担保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林伯强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罗康平先生的任期将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满六年,任期结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林伯强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相关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如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提名,林伯强先生将接任罗康平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的职务。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林伯强先生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条件,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意提名其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上述第(一)、(二)、(三)、(四)、(八)、(九)、(十一)、(十二)项议案涉及的有关事项,尚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三、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林伯强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林伯强先生简历

林伯强先生,美国国籍,1957年出生。林先生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亚洲开发银行主任能源经济学家。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国际能源经济学术刊物(Energy Economics)主编,国家能源委员会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价格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新华社特聘经济分析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特约观察员、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能源引领者委员会执行委员。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0-008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在河北燕郊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2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邬汉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会监事审议表决,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查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包括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业绩公告、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形;未发现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的主要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载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的监事会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二)涉及的有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0-009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以及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具体名单见本公告附件。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授信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亿元,截至2020年2月29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2亿元;2)履约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0亿元,截至2020年2月29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55亿元;3)第三方履约担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被担保人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截至2020年2月29日,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国际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3月25日审议通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包括:

1、授信担保:公司同意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可以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同意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获取独立银行授信时提供合理必要的担保,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亿元(人民币叁拾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2、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当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采办业务并签署合同时,本公司提供履约担保,保证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0亿元(人民币壹佰叁拾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3、第三方履约担保:公司同意其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为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提供履约担保,保证上述所属公司及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人民币陆亿元),具体担保限额由公司视各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的经营需要进行调配。

董事会同意后续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管理层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及被担保人(不含第三方公司)范围内,将担保金额用于除上述授信担保、履约担保外的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性担保、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担保等。

担保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公司将按照实际提供担保时的被担保人的股权结构确定其适用的担保类型及额度,如期间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对新增全资子公司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也可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议案及董事会审议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www.cosl.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20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如获股东大会审批)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90.2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369.1亿元)的50%;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6亿元,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部分被担保的所属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此本次担保须提交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如获批准,本次担保有效期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以及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四、担保协议

1、授信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使用本公司部分授信额度,对外出具银行保函及信用证,用于投标、履约以及付款等日常经营性业务提供担保。为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获取独立银行授信时提供合理必要的担保。

担保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亿元。

2、履约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采办业务并签署合同时,提供履约担保,保证其所属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担保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0亿元。

3、第三方履约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类型:为公司及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在当地从事油田服务市场开发、投标活动并签署作业合同时,本公司为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提供履约担保,保证上述所属公司及其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在失去履约能力时由本公司代为履约。

担保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时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

担保金额:公司在担保期限内为此承担的连带担保责任最高限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审议,一致通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议案,认为担保有利于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公司对本公告附件中非全资子公司PT. COSL INDO、PT. COSL DRILLING INDO、COSL DRILLING SAUDI LTD、PT. SAMUDRA TIMUR SANTOSA 拥有实际控制权,其他股东未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董事会决策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对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394.2亿元(主要用于美元债券、中期票据、授信担保及履约担保等)、为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担保总额共计约为人民币419.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13.6%;对公司所属的全资子公司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235.2亿元、为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1亿元,担保余额共计约为人民币236.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64.0%。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附件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3月26日

附件: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所属全资子公司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第三方公司(合作伙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2020-010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本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以下简称“德勤华永北京分所”)承办。德勤华永北京分所于1998年6月成立。2012年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应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也获准转制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德勤华永北京分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0层、11层,获得财政部批准并取得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德勤华永北京分所具有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曾顺福先生 ,2019年末合伙人人数为189人,注册会计师1,191人(较2018年增加184人),从业人员7,143人,并拥有足够的具备证券服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67亿元,年末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8.27亿元。德勤华永为56家上市公司提供2018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2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2018年末资产均值为人民币4,257.89亿元,其中上市公司中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未发现德勤华永近三年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及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曦女士自1998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陈曦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陆京泽先生自1997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美国注册会计师。陆京泽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琛女士自2010年加入德勤华永北京分所,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陈琛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近10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上述项目成员均未从事兼职工作。

未发现以上人员近三年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及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0年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较2019年无变化,将根据报告期内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德勤华永参与工作员工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2019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91,401元(包含内控审计报酬)。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已投保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等资质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的专业服务均体现了审计师应有的职业标准,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相关业务的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本年度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公司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批准其报酬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工作量批准其报酬。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证券代码:601808 公告编号:临2020-011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196,349,188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71,59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3,454,7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2020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偿付能力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