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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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0-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0721 证券简称: *ST百花 公告编号:2020-009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如果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由于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2019年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828,693.78 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如果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公司股票可

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2019年年度

报告披露之日起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十五个交易

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历次暂停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 2020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2020-003);于2020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2020-007)。

四、其他风险事项

公司与张孝清先生关于股份赔偿的仲裁案件已于2019年12 月10日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对此案进行裁决。

五、其他事项

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2020-005),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出现盈利,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0万元到 2100万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00万元到900万元。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 2020 年 4月16日,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