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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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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0-004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3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3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春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从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检查、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行使监督职能,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20元(含税),预计支付现金86,400,000.00万元,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08%。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修订的薪酬考核制度兼顾了效率与公平,结合了激励与约束,对薪酬的核定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流程,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0-005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5,564,582.52元(合并报表),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7,306,656.94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6,730,665.6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3,516,591.78元,扣除已分配利润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4,092,583.03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0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6,4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0.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订的此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方案,并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0-006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扩大公司的经营范围。在不改变公司主营业务的前提下,按监管部门要求,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现经营范围:生产生物柴油(非粮)、甘油、轻柴油乳化剂、脂肪酸酯类产品及生物柴油(非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废动植物油的收购(不含国家限制类品种)。(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拟变更的经营范围: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物柴油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因经营范围变更,同时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于2020年3月1日生效并实施,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其他条款不变。

三、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和《公司章程》的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本次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0-007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越新能”)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分公司(具体分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的有关设立事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

一、拟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

1.拟设分支机构名称: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美山生物科技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营业场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苏坂镇美山村集安中路88号

4.经营范围:生物基、淀粉基新材料制造;生物柴油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专项化学用品制造(不含易制毒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分支机构负责人:曾庆平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各项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分公司的有关设立事宜,包括不限于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设立分公司相关的申报手续。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0-008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建设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和年产5万吨丙二醇项目

● 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方式:76,000万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资金;

● 本项目已经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立项、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基于多年在生物柴油行业内的技术积累和团队管理优势,计划在龙岩市新罗区苏坂镇美山村集安中路88号(新罗生物精细化工园)新建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和年产5万吨丙二醇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一)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资金:投资额预计48,000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包括但不限于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超募资金和适度银行贷款等方式。

4.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5.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我国酯基生物柴油经过将近20年的发展,已经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大规模出口欧洲市场。相对于酯基生物柴油,我国烃基生物柴油生产尚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烃基生物柴油相较于目前国内主流的酯基生物柴油产品,具有更好的低温流动性、更高十六烷值、更优的氧化安定性等性能指标,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项目依托新罗生物精细化工园良好的基础建设优势,借助公司原有规模化生产装置和自主专利、专有技术依托,有可靠稳定的原料采购网络、广阔的市场需求等条件保证,具备项目实施的条件。

(二)年产5万吨丙二醇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资金:投资额预计28,000万元。

3.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包括但不限于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超募资金和适度银行贷款等方式。

4.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5.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丙二醇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主要用于制备不饱和聚酯树脂(用于表面涂料和玻璃纤维增强树脂)、功能流体(防冻液、化冰剂、传热液)、药品及化妆品、液体洗涤剂、增塑剂等领域。最主要的用途是作为单体与对苯二甲酸合成新型聚酯材料一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 PTT)。PTT具有多种优良特性,在地毯工业、服装材料、工程热塑料等众多领域应用前景十分广阔。随着PTT使用的快速增长,丙二醇的需求也在快速增加,目前我国丙二醇市场缺口较大,大量依赖进口。

近年来,随着生物柴油产业的发展,产生了大量副产甘油,本项目立足于公司生物柴油产业产生的副产甘油原料资源,采用环境友好的生物工程技术生产丙二醇,既可以为丙二醇的生产找到廉价易得的原料供应途径,减少丙二醇及聚酯行业对石油化学产品的依赖,减少对石化产品和丙二醇的进口依赖;又可以为生物柴油副产甘油找到一条应用途径促进生物柴油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客观必要性。

二、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项目尚未正式投建,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立项、环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0-009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及期限

拟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5.具体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类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办理购买理财产品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为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理财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四、审议程序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