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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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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3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境内股票。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2019年1月25日,江苏银保监局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2、2019年3月3日、2019年6月28日及2019年12月5日,宁波银保监局分别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

3、2019年8月13日,上海银保监局对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处以责令改正、罚款;

4、2019年10月21日,北京银保监局对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处以责令改正、罚款;

5、2019年11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于上述证券的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后续将密切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其制度建设与执行等公司基础性建设问题的合规性。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票,不存在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3)其他资产构成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流通受限股票。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基金净值表现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及因基金投资产生的费用等;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结合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运行情况,对其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说明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一、绪言”的相关信息;

三、更新了“二、释义”的相关信息;

四、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五、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六、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七、更新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相关信息;

八、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及最近一期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

九、更新了“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的相关信息;

十、更新了“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的相关信息;

十一、更新了“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的相关信息;

十二、更新了“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相关信息;

十三、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披露了本期已刊登的公告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