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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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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50 900914 公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9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45,519,414.33元,加本年净利润252,320,655.27元,减2019年内发放的2018年度现金股利137,902,526.75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9,937,542.85元。

利润分配方案为:按2019年末总股本551,610,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137,902,526.75元。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主要经营以下几项业务:

1、主要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经营包括车辆营运业务、汽车销售业务和低温物流业务,合资设立的锦江联采供应链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供应链管理业务,参股的锦海捷亚主要经营国际货代业务,参股的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货运站有限公司经营仓储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车辆营运业务方面,公司所属锦江出租公司、锦江外事公司和锦江商旅公司提供出租汽车和商务租赁等各类服务,公司出租车、租赁车、旅游车等各类车辆约1万辆,是上海市综合接待能力最强的汽车租赁服务企业之一。

(2)汽车销售业务方面,公司在上海市吴中路100号投资建设了“锦江汽车服务中心”,汇集了通用、大众、丰田和日产等品牌的4S店,提供汽车销售、保养和维修等综合配套服务,已显现出一定的集聚效应。

(3)低温物流方面,本公司拥有自有和租赁冷库规模约10万吨,具有较强的冷藏和低温配送能力。

3、行业情况:

(1)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市场对汽车营运及相关业务、物流相关服务及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加。上海正在进行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将服务业定位重点产业,“大虹桥”、“迪士尼”、“进口博览会”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将为本公司的核心业务发展创造大量机遇。

(2)随着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上海重点打造国际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航运、国际贸易等“四个中心”和“自由贸易区”等项目,为物流产业提供了重要的机遇。本公司下属的常温、低温等物流业务将由此受益。

(3)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渠道的崛起对传统汽车服务营运商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传统汽车服务营运商拥有线下资源优势,积极推进“互联网+”,稳步布局网上业务发展,将成为本领域新的增长点。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要求,稳定有序的推进各项工作,经济运行实现稳中有进。

锦江汽车

1、报告期内,锦江汽车圆满完成第二届中国进口博览会接待任务。锦江汽车公司继首届中国进口博览会后,继续承担参会外国政府商贸代表团、访问团的核心供车保障以及相关政府机关的工作用车任务,前后共投入用车近1,300辆,直接参与任务的一线驾驶员和后勤保障人员1,300余人,以优质、安全、高效、圆满的接待工作,赢得参会各国贵宾和会议筹备各方高度肯定,向世界展示了中国风采、上海风采、锦江风采。

2、抓住会务会展赛事、邮轮以及迪士尼市场机遇,积极扩大集群性供车业务市场规模。报告期内,圆满完成“世界执行大会”、“十三届二次政协会议”、“F1大奖赛”、“第二届国家品牌日”、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第20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陆家嘴论坛、市长咨询会、汇丰杯高尔夫公开赛等大型会务、赛事用车业务2,700余批,提供车辆服务3,700余辆次,同比增长86%;继续保持邮轮接待用车市场的领先地位,承接银音号、威斯特丹号、蓝宝石公主号、玛丽女王号等邮轮41艘次,提供车辆服务近1,500辆次,同比增长30%。目前,迪士尼供车项目主要包含园区内游客蓝色巴士接送业务、园区外员工宿舍和酒店接送业务、员工日班和夜班接送业务。报告期内,园区内外共投入车辆51辆,总运营26万班次。此外,公司高档商务车包车总量达到近1,900余辆,其中新增租赁长包业务56辆,净增客户超过15家。

3、报告期内,共销售新车超过8,000辆,售后维修8.44万余台次,汽销汽修企业网络咨询数达9.2万余次。

锦江低温

1、吴泾公司进一步提升包库业务比重。业务部门积极主动引导原有的零租客户转向包库运作,全年包库面积增加到45,900方米,库房综合利用率上升到87%;同时重点服务好大客户,把握关键大客户作为公司为吴泾公司的服务和营销重点,积极引入大客户冷藏业务,全年业务取得稳定增长,全面完成当年经营任务。

2、新天天继续以餐饮客户为业务重点,坚持仓配一体业务模式。报告期内,新天天完成了经营场所的平稳搬迁,并努力维护好老客户,延续了与重要客户业务合作。同时,积极引入新客户,完成了11家新客户的签约工作。截至报告期末,新天天客户总数达到62家,其中仓配一体客户48家,同比仓配一体客户占比提高了11百分点。

锦海捷亚

1、2019年由于各种外部因素影响,锦海捷亚的传统空海运业务均受到较大挑战。面对不利环境,锦海捷亚充分发挥上海总部优势,积极拓展境内物流业务,统筹协调各地分公司开发运营了一批综合物流项目,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成效。

2、继续推进集中采购,通过强化重要口岸核心产品的开发、集中资源营运包板业务、加强代理开发和网络业务、落实海运美线签约、培训新精品航线等举措,进一步降低了营运成本,集中采购工作初显成效。

3、报告期内,锦海捷亚通过了中国海关认证(AEO一般认证),后续会根据自身情况和经营需要,适时申请高级认证。

“互联网+”

报告期内,锦江汽车积极探索优化业务结构、优化牌照资源的网约车合作新模式,努力迈出平台合作经营步伐。此外,秉着“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的理念,公司目前设立了网约车项目专属机构,并统筹公司资源,配备符合网约车资质驾驶员,借用外事和出租公司车辆,分别投入多个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约车服务。

锦江低温持续推进WMS软件项目,针对吴淞公司、吴泾公司的业务变化对软件操作进行优化与数据维护;对锦恒公司进行wms版本独立化操作,使其在仓储操作导入,网络,计费等个性化要素可进行定制二次开发,实现与业务的匹配。锦江低温采用现代化的技术帮助各企业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新天天借助搬入吴淞冷链基地时机,扩大语音分拣系统的使用,从原先的三家餐饮客户的使用扩大到所有餐饮连锁客户覆盖。使用后准确率达到99.8%以上,不断优化和推广现代化物流技术,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锦海捷亚积极推进OFM项目开发工作。IT部门积极与业务部门沟通,做细项目需求征询,做实项目开发和上线准备工作, 报告期内上海空运出口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并进行了持续优化完善。后续空运进口、海运出口、海运进口以及直客版本开发,按照“满足运营、逐次开发,控制成本、量力而行,先做急需、再做提升”的原则,对OFM项目总体目标、存在的问题、实施方案、过程控制等方面进行阶段性总结分析,为后阶段有序、高效的项目实施打下基础。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42亿元,同比上升4.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8亿元,同比上升0.26%。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 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按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09〕6号)(以 下简称“财会〔2009〕6号文”)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列报。

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财会〔2009〕6号文”要求进行会计报表列报,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0年3月25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参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附注(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参见附注(六) “合并范围的变更”。

股票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编号:2020-002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并于2020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张晓强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风控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风控委员会事前审阅,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9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为:按2019年末公司总股本551,610,1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为137,902,526.75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到对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我们认为,本议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规合法,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段亚林、洪剑峭、夏雪

五、关于2020年度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度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商定费用标准后确定。

公司2019年度支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1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48万元)。

六、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七、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晓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孙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仓定裕(上海锦江国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珏(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的公司公告。

九、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关于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9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同意计发报酬总额352.53万元。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批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按照年度经营指标、工作管理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段亚林、洪剑峭、夏雪

会议还听取了以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编号:2020-003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并于2020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兴先生主持。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0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五、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编号:2020-004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或公司总交易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交易对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晓强、孙瑜、仓定裕、张珏均回避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审阅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未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很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及风控委员会出具的审核意见: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中,必要的日常业务往来,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结算成本和销售费用,并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无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及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下表锦江国际指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锦江资本指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注:

1、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指锦江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上海锦房物业有限公司、上海盛鹰置业有限公司、上海茂昌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龙华肉类联合加工厂等、香港锦江旅游有限公司、上海市沪南蛋品公司、上海锦江物业管理公司等。

2、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指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上海华亭宾馆有限公司、上海豫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锦江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宏旅馆有限公司、上海锦乐旅馆有限公司、苏州锦狮旅馆有限公司、上海国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上海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旅游汽车服务分公司、上海国之旅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敏亮

注册资本:20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3楼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企业投资及管理、饭店管理、游乐业配套服务、国内贸易、物业管理及相关项目的咨询等。

关联关系: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敏亮

注册资本:55.66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新东路24号316-318室

主营业务:酒店投资、企业投资管理、酒店管理、国内贸易,自有办公楼、公寓租赁、泊车、培训及相关项目的咨询;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酒店经营、餐饮、附设卖品部(含烟、酒零售)、西饼屋、咖啡馆、酒吧、雪茄吧、音乐茶座、水疗按摩、美容美发、游艺室、健身房、游泳馆、停车场库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 号27 楼

法定代表人:马名驹

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入;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

关联关系: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定价政策和结算方式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按规定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双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以货币方式结算。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销售费用,并获得便利、优质的服务。

上述关联交易以公允为原则,无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或公司总交易量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很小。此类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交易对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编号:2020-005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

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本次担保金额: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25,37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2020年度因经营业务需要,计划向银行贷款,需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公司董事会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下列公司贷款决定提供相应的担保 (单位 人民币:万元):

以上股权比例为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持的投资比例,担保期限按有关担保法规执行,担保金额包含2019年度延续至2020年度的担保余额。

二、被担保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公司经营情况如下(单位 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已根据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在以前年度签订的协议外,尚未签订新的担保协议。本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由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以上公司的申请,按照资金需求予以安排,本议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2020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一致通过《关于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该担保事项是为满足下属公司正常经营需要,理由充分、合理。

3、公司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可能产生的风险,现有对外担保数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较小,处于受控状态。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担保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尚无直接对外提供担保。本次授权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25,37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的7.24%。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公告编号:2020-006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收入、净利润、净资产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一、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020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新收入准则下,不再区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建造合同等具体交易形式,按照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确认收入,并且对很多具体的交易和安排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指引。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公告编号:2020-007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元(含税)。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以美元支付,根据《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批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9,937,542.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向2019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2.50元(含税)。以批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551,610,107股为基数,拟派发红利总额计人民币137,902,526.75元(含税),占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50%。在上述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美元向B股股东支付。根据《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美元与人民币汇率按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2020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现金分红水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50 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 锦投B股 公告编号:2020-008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1993年2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2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9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曾顺福先生,2019年末合伙人人数为189人,注册会计师1,191人(较2018年增加184人),从业人员7,143人,并拥有足够的具备证券服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2018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4.67亿元,年末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8.27亿元。德勤华永为56家上市公司提供2018年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2.25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2018年末资产均值为人民币4,257.89亿元,其中上市公司中前五大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所投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彦先生自2006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陈彦先生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文惠女士自2008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杨文惠女士长期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崇斌先生自2012年加入德勤华永,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王崇斌先生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以上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审计费用是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经理及其他员工在本次审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成本为基础计算的。

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18年度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预审通过《关于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与风控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在听取德勤华永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初审结果的汇报后,结合掌握的相关信息,认为德勤华永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三)审计及风控委员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投资/锦投B股 公告编号:2020-009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锦江投资”)下属上海锦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汽车”)拟与关联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国际”)签署《租车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锦江国际拟从锦江汽车处买断部分车辆租赁服务,用于接受由政府组织开展的防疫用车任务。

● 关联人回避事宜:锦江国际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与锦江国际的关联交易,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 关联交易金额: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4,847,500元。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牢记国有企业使命,相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进一步深化支持各地方政府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治工作,同时促进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锦江国际拟从锦江汽车处买断部分车辆租赁服务,用于接受由政府组织开展的防疫用车任务。

锦江国际为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4,847,500元。

(二)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俞敏亮

成立日期:1991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23号楼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企业投资及管理,饭店管理,游乐业配套服务,国内贸易,物业管理,自有办公楼、公寓租赁,产权经纪及相关项目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持有100%股份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锦江国际资产总额为1,092.80亿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0.59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锦江国际、锦江汽车。

2、合同内容:锦江国际从锦江汽车处买断200辆20座以下中小型车辆,以及75辆30座以上大型车辆的租赁服务,用于接受由政府组织开展的防疫用车任务。

3、交易金额:人民币54,847,500元。

4、支付时间:锦江国际在合同签署后五日内向锦江汽车进行支付。

5、合同期限:2020年1月2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如需续订租车合同,双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前三十天另行协商。

6、政府征用补偿支付安排:锦江汽车如遇政府单位征用防疫用车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复工复产用车,机场、车站、码头防疫需要专门用车等),需临时调用锦江国际所租车辆的,锦江国际应予以配合。调用期间,由政府单位直接与锦江国际结算征用补偿费用。

7、生效条件:合同本合同须经锦江投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促进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五、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核与风控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车合同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车合同的议案》。出席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晓强先生、孙瑜先生、仓定裕先生及张珏女士回避了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段亚林先生、洪剑峭先生、夏雪女生事前书面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锦江汽车拟与锦江国际签署《租车合同》,根据协议,锦江国际从锦江汽车处买断部分车辆租赁服务,用于接受由政府组织开展的防疫用车任务,锦江汽车如遇政府单位征用防疫用车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复工复产用车,机场、车站、码头防疫需要专门用车等),需临时调用锦江国际所租车辆的,锦江国际应予以配合。调用期间,由政府单位直接与锦江国际结算征用补偿费用。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该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内容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参考合适的市场价格审慎测算并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由合同双方平等善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