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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产品类别的主营业务毛利额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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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生产销售的耳机成品及电声配件是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其他产品主要是耳机原线材,毛利额及占比均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电声配件主要包括插线类和耳机皮套,是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由于各项电声技术的革新及其在耳机成品的应用推动了电声产品的消费升级,带动电声产品的市场需求,公司生产销售的耳机成品的金额逐年增加,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重要来源。
(2)主营业务的产品毛利率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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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对耳机成品的销售收入占比呈增长趋势。近年来,各项电声技术的开发及其在耳机成品中的应用推动了电声产品的消费升级,耳机成品的市场需求增加,公司为进入国内外知名电声品牌的供应链,在掌握各项电声技术并在产品设计、研发、工艺等方面建立优势的同时,自主承担各项产品量产前的研发、试制及检测成本,使耳机成品的毛利率相对较低。
2018年,公司生产的耳机成品的品质和性能不断升级,所需的原材料的品质和价值相应提高,原材料成本的增长使耳机成品的毛利率下降;2019年,成本较高的蓝牙耳机销售比重提高使耳机成品的毛利率下降。
2018年,随着电声产品的升级换代,公司生产销售的电声配件的附加值进一步提高,相关产品的毛利率较2017年提高;2019年,受产品结构和价格变动的影响,电声配件的毛利率较2018年有所下降。
凭借多年电声配件生产研发技术的积累,2013年开始生产耳机成品,2014年成为小米品牌客户万魔声学的耳机成品供应商,2015年成为魅族品牌的耳机成品供应商,2018年成为安克创新的耳机成品供应商,耳机成品的各项生产技术日臻成熟,随着公司产业链逐渐向终端产品延伸,耳机成品的收入占比逐渐增加。
公司长期为苹果、Beats等知名电声品牌商供应电声配件,这类品牌厂商对电声配件的工艺要求高、产品设计复杂,技术难点多,公司在长期合作中形成了设计、研发、检测、生产的成熟体系,依靠长期积累的技术和工艺优势,客户认可度较高,公司的议价能力较强。
(四)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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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27.02万元、8,438.17万元和5,391.63万元。
2018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增加,主要为公司境外销售金额及比重增加,使当期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下降,支付的各项税费相应减少。
2019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2018年减少,主要为公司支付给职工以及未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产能,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投资所致。报告期各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出分别为1,062.54万元、1,787.12万元和9,090.37万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107.47万元、-4,031.87万元和250.16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的银行借款,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借款及利息、现金分红。
(五)股利分配政策
1、上市前股利分配政策
2018年11月17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议案》。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上市前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为现金。公司盈利年度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重大投资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当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2、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分配现金红利360万元(含税)。
2018年6月9日,公司召开了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分配现金红利1,800万元(含税)。
2019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分配现金红利1,440万元(含税)。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现金股利已全额发放完毕。
3、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可以为现金或股票,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盈利年度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重大投资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者当年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时,公司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
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董事会在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3)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在上述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计划。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董事会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和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且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的意见应当作为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议案的附件提交股东大会。
若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现有的利润分配政策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时,公司可以根据内外部环境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
(4)股利分配方案的制定与披露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应从公司盈利情况和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综合考虑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应保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注重对投资者稳定、合理的回报,但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利分配方案。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时,公司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4、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8年11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如下: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全资子公司莱芜朝阳、香港律笙、东莞律笙、越南朝阳,全资孙公司越南律笙、印度律笙。2016年,公司注销一家全资子公司天津凯昇。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情况如下:
1、东莞律笙
名称:东莞市律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万元
实收资本:3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庆凯
住所:东莞市企石镇旧围村工业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东莞市企石镇旧围村工业区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086756852C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电子产品、电线、通讯器材、电声产品、手机配件、塑胶制品、泡棉制品、模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发行人持有东莞律笙100%的股权。
经审计,东莞律笙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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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莱芜朝阳
名称:莱芜朝阳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荣祥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凤城西大街西首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凤城高新技术产业区清华孵化器C座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2326130331L
经营范围:电子设备、塑胶制品、模具制造、研发、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莱芜朝阳100%的股权。
经审计,莱芜朝阳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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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香港律笙
中文名称:律笙(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RISUN(HK)TECHNOLOGY LIMITED
注册资本:100万元港币
实收资本:100万元港币
注册办事处地址:香港上环干诺道西28号威胜商业大厦1210室(Room 1210,Wayson Comm.Bldg,No.28,Connaught Rd.W.,Sheung Wan,H.K.)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6日
公司注册编号:2012663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香港律笙100%的股权。
经审计,香港律笙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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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香港律笙无生产业务。
4、越南律笙
英文名称:RISUN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
中文名称:越南律笙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100,000万越南盾(折合100万美元)
注册地址: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云中乡云中工业区CN-05区
主要生产经营地:越南北江省越安县云中乡云中工业区CN-05区
取得越南工业管理局投资许可时间:2014年12月16日
投资许可证书编号:202043000213
主营业务:生产、加工、组装、销售各项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线及耳机。
股权结构:香港律笙持有越南律笙100%的股权。
经审计,越南律笙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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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印度律笙
英文名称:RISUN (INDIA) ELECTRONICS PRIVATE LIMITED
中文名称:律笙(印度)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181.77万卢比(折合50万美元)
住所:A-58,BASEMENT,DAYANAND COLONY,LAJPAT NAGAR-IV, DELHI, South Delhi, Delhi, India, 110024.
成立时间:2017年2月3日
公司编号:U74999DL2017PTC311378
股权结构:香港律笙持股99%,越南律笙持股1%。
经审计,印度律笙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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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越南朝阳
英文名称:RISUNTEK VIE TNAM COMPANY LIMITED
中文名称:越南朝阳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4,800,000万越南盾(折合1,500万美元)
注册地址:越南河南省金榜县同文四工业区CN-04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越南河南省金榜县同文四工业区CN-04号
取得越南工业管理局投资许可时间:2019年6月18日
投资许可证书编号:4304591097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耳机及耳机部件。
股权结构:朝阳科技持股66.67%、香港律笙持股33.33%。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越南朝阳正在进行厂区建设。
经审计,越南朝阳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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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津凯昇(已注销)
名称:天津凯昇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荣祥
住所: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旗良公路东侧隆良道0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天津市武清区大良镇旗良公路东侧隆良道01号
成立时间:2013年9月1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07594257X8
经营范围:电子设备、塑胶制品、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天津凯昇于2016年12月27日注销,注销前朝阳科技持有天津凯昇100%的股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17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根据发行方案,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公司将按项目轻重缓急顺序依次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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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全部投资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拟投资项目的全部投资需求,超出部分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或其他项目投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二、募集资金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目
本项目为入耳式耳机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及头戴式耳机生产线建设,投资总额16,682.54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朝阳科技,实施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
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达产后将在现有产能基础上增加头戴式耳机50万个、运动蓝牙耳机120万个、TWS蓝牙耳机80万个和转接线配件400万条的年生产能力,增加年均收入44,310.34万元、年均净利润5,201.33万元。
公司较早地从事电声产品及电声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积累了丰富的耳机成品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头戴式耳机、运动蓝牙耳机以及TWS蓝牙耳机在电声传输技术、腔体结构设计和外观设计方面均具有更高的要求,工艺流程也比入耳式耳机更加复杂。头戴式耳机由于具有佩戴舒适、声场更大、带入感强、耳道损伤小、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同时兼具专业性和时尚性的特征,被广泛应用于音乐、游戏、监听及日常收听等;运动蓝牙耳机是在普通耳机的基础上增加了防水功能,增强了电池续航能力,通过耳钩设计提升佩戴舒适度和稳固性,近年来随着人们运动和健康观念的增强而受到更多青睐;TWS蓝牙耳机真正实现了无线连接且可以单双耳分离使用,深受年轻消费者和高端商务人士的喜爱。
公司生产的头戴式耳机、运动蓝牙耳机和TWS蓝牙耳机投入市场后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客户的订单需求快速增长。具有高附加值的高端耳机是公司的重要发展方向,这也是公司优化产品结构的重要举措。公司加大高端耳机的研发和设计投入,且拟新建生产线以提升订单消化能力。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年产头戴式耳机50万个、运动蓝牙耳机120万个、TWS蓝牙耳机80万个和转接线配件400万条的年生产能力。深入高端产品市场既有助于向客户提供多层次的产品服务,又能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供更多的利润增长点。
(二)现代化电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电声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建成后用于入耳式耳机、蓝牙耳机的研发与生产。项目投资总额15,197.69万元,其中拟以募集资金投入14,667.69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莱芜朝阳,项目厂址拟建于山东省莱芜市凤城西大街以南、凤城街道叶家庄居委会以北,该土地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达产后将形成入耳式耳机每年1,000万个、蓝牙耳机每年100万个的生产能力,为公司创造年均收入37,948.72万元、年均净利润3,914.52万元。
公司近年来产品订单持续增长,开发的新品陆续投产,生产线的产能利用已趋于饱和,目前的生产能力不能满足业务需求。产能不足将成为公司快速发展和规模化经营的瓶颈,制约了公司拓展市场的能力。公司计划在山东莱芜兴建现代化电声产品生产基地,建成后将用于生产入耳式耳机和蓝牙耳机。入耳式耳机和蓝牙耳机是公司报告期的主营产品,已积累了成熟的生产技术,以及充沛的客户资源,未来随着公司入耳式耳机业务的继续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品质管理能力也将同步跟进。基于在耳机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公司在山东莱芜组建入耳式耳机和蓝牙耳机生产线,配备先进的生产设备,采用优良的生产工艺,能够提升公司入耳式耳机的整体生产能力和品质管理能力。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入耳式耳机每年1,000万个、蓝牙耳机每年100万个的生产能力,解决相应市场需求快速扩张带来的产能瓶颈问题,进一步发挥生产管理和规模经济优势,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三)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利用公司研究院已有的组织基础、研发成果、技术优势和经验,通过改善研发环境,配置先进的实验测试设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完善研发管理制度,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现代化研发平台,提升公司的整体技术研究与创新能力。
实施主体为朝阳科技,实施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朝阳产业园K栋2楼,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投资总额4,788.04万元。
作为专业从事电声产品及电声配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始终秉承不断创新的研发理念,以技术优势为核心竞争力、以技术创新为首要发展战略,在行业内已经拥有一定技术优势。在行业技术水平不断发展的趋势下,公司必须持续进行技术投入才能长期适应行业的技术发展,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优势地位。公司近年来加大研发投入并已取得一系列成果,但受资金限制,公司研发实验测试设备和研发经费的投入仍然难以满足电声行业的技术及产品研发需求。
本项目拟利用公司研究院已有的组织基础、研发成果、技术优势和经验,通过改善研发环境,配置先进的实验测试设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完善研发管理制度,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现代化研发平台,提升公司的整体技术研究与创新能力。本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保持技术优势,提升公司产品开发能力,从而增强公司在电声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耳机及电声产品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所属电声行业的增长受国家宏观经济环境、经济运行周期、产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外部经济环境出现不利变化,或者上述影响因素发生显著变化,都将对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导致下游客户需求放缓,进而影响经营业绩。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电声行业的竞争较为激烈,国内耳机和电声产品配件的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大部分在价格较低的产品上同质化竞争;国外公司凭借技术和品牌优势占据国内高端市场。公司的产品面临国内、国际同行企业的激烈竞争,如果在产品技术升级、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营销渠道拓展等方面不能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公司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PCBA、喇叭、塑胶件、五金配件、塑胶料、漆包铜线、连接器件、皮料等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达到57.38%、57.08%和65.70%。公司通过多年的经营,与主要供应商维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货源稳定。但是如果经济形势发生变动,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波动,从而影响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4、用工短缺及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劳动力供求关系的结构性矛盾以及老龄化加速导致我国劳动力成本进入上升通道,各地区上调工资标准的频率及幅度逐渐增大,我国制造业的劳动力成本优势正逐渐消失。目前东南亚、南亚地区的越南、印度等国劳动力成本低于我国,随着全球制造业逐步向上述地区转移,东南亚、南亚地区劳动力成本也进入快速上升通道。虽然近年来公司在生产设备改良、提升自动化水平以及优化生产流程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抵消了人工工资上升的影响,但是人工成本仍是影响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因素之一,公司存在用工短缺及劳动力成本上升的风险。
5、产品更新换代风险
公司产品或其终端产品为电子消费类产品,随着电子产品的升级换代和电声技术不断进步,新型电声产品不断涌现,传统耳机呈现向无线化、数字化、智能化和复杂化等方向发展的趋势。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研发出满足市场最新需求的电声产品,公司持续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6、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含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2.25%、73.78%和79.66%,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对第一大客户万魔声学的销售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42%、30.09%和35.74%,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报告期各期,万魔声学对发行人的毛利贡献占比分别为11.94%、11.92%和8.35%,发行人对其不够成重大依赖。
如果个别或部分主要客户由于产业政策、行业洗牌、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市场需求减少、经营困难等情形,将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公司未来产品不能持续得到相关客户的认可,或者无法在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保持优势,公司经营将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7、产品研发的风险
电声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产品属于电子消费类产品,具有更新迭代快、客户端需求变化多样等特点,因此客观上需要电声企业在目前成熟产品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升级、优化、扩展等方式,快速满足终端客户的需求。尽管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及研发团队,但是如果不能快速研发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以及在关键技术方面不能取得关键突破,则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8、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包括越南律笙在海外的销售和公司及其境内子公司的出口销售。公司进出口贸易以美元为结算货币,受中美贸易战的影响,汇率波动较大,如果中美贸易战持续升级,可能会影响公司的进出口贸易,使公司生产经营面临一定的风险。
9、境外经营风险
为了满足下游客户苹果、三星、小米等的产业链拓展和全球化布局,发行人于2014年12月在越南设立全资孙公司越南律笙,建立越南生产基地;2017年2月在印度设立全资孙公司印度律笙;2019年6月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越南朝阳。目前,越南律笙已正常经营并且已实现盈利;印度律笙已投产运营;越南朝阳正在进行厂区建设。在拓展海外业务时,公司将受到国际政治关系、双边关系、业务所在地相关法规政策差异、经营环境差异以及汇率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一旦当地政治环境、法律法规、外商投资环境等经营环境发生对公司开展业务不利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和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本次首发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资金实力将有所增强,能够满足现有经营业务和发展规划的资金需求,并将有力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可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主要还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若公司现有业务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增长较快,占总资产比例相对较高,主要与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和信用期有关。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净额为28,030.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7.13%,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99.56%。
公司应收账款水平较高,整体账期处于合理水平,应收账款周转正常,但不排除未来如果客户财务状况恶化或者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应收账款可能不能及时收回而形成坏账,从而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内存货账面净额分别为10,170.78万元、11,802.92万元和15,268.3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75%、23.30%和20.22%,存货净额高是由于公司产品种类增多以及存在发出商品的情形所致。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存货净额可能进一步增长。如果耳机行业出现技术革新或客户需求转变,公司现有存货可能难以继续销售,公司将对存货大幅计提跌价准备,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变现存货也将对公司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4、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33%、25.41%和22.04%。其中,耳机成品毛利率分别为15.54%、10.99%和7.62%;电声配件毛利率分别为30.32%、33.47%和32.05%,耳机成品的毛利率低于电声配件,因耳机成品的收入占比增加且受产品和客户结构、生产效率等因素的影响,耳机成品的毛利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使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呈下降趋势。2019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公司产品和客户结构的优化以及生产效率的提升,公司成品耳机毛利率已有所回升。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优化产品和客户结构,提升生产效率,公司成品耳机毛利率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同时,如果公司耳机成品的收入占比继续增加,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是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需求、生产技术、营销能力等综合因素作出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并对其产品方案、工艺方案、设备选择和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了细致的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项目组织管理、厂房建设工期、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市场开发和规模扩大后的管理等方面都还存在一定风险,如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将会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
(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沈庆凯、郭丽勤夫妇,两人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6,848.00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95.11%,持股比例较高。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仍有绝对控制权。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力求在制度安排上防范实际控制人操控公司、侵犯中小股东利益现象的发生,但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持股比例优势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加以控制,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朝阳科技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至2021年11月28日。届时如果公司无法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而公司无法享受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中美贸易摩擦的风险
自美国新一届政府上台以来,美国推动的以加税为主要手段解决中美贸易平衡问题的贸易摩擦越演越烈。2018年7月,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宣布在7月6日起对价值34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2018年8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从8月23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约16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2019年5月,美国总统特朗普宣布在5月10日起对中国原征收10%关税的2,000亿美元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至25%;2019年8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对价值3,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税率由原定的10%提高至15%,并分两批实施,实施日期分别为9月1日和12月15日;2020年1月15日,中美签署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美国取消12月15日对剩余商品加征关税,同时对9月1日已加征的商品关税税率从15%降至7.5%。这对以中国为核心的全球电子消费品产业链造成了不利影响,这也将对公司的主要品牌客户-美国苹果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苹果公司供应链主要在中国,2015年时其所有供应商有44.9%在中国,2019年已升到47.6%,苹果的规模无法轻易转移产业链。根据苹果公司公布的2018财年年报,其中销售收入来源于非美地区占比63%,美国地区占比37%。
公司目前客户主要以境内客户为主,但考虑产业布局和贸易摩擦,公司分别于2014年12月、2019年6月投资设立了越南律笙、越南朝阳,主要负责境外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内公司对美国出口报关的销售收入占比低,公司境内客户涉及Apple和Beats品牌的产品出口美国的比例低,美国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对公司影响较小。
人民币汇率市场化调整已经降低了加征关税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通过在境外加工生产调整产业链布局已得到初步解决,因此美国目前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关税对公司的影响较小。但是,如果中美贸易摩擦无法控制,将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
2020年1月15日,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签署,中美达成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有利于中美两国,有利于世界,中美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对话磋商找到有关问题的妥善处理和有效解决办法,协议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双方关切,实现了互利共赢,有助于缓和当前贸易摩擦紧张局面,消除市场不确定性。
(七)品牌客户需求变化的风险
耳机及电声产品配件主要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及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国外智能终端品牌主要包括苹果、三星、LG、微软、索尼等,国内智能终端品牌主要包括华为、OPPO、vivo、小米、魅族等。
公司目前的客户主要为苹果(耳机品牌包括Beats品牌和苹果Apple品牌)、三星、小米和魅族等智能终端品牌的供应链企业,公司与主要客户万魔声学、歌尔股份、易力声、富港电子、安克创新、永保电子等有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合作默契,被替代风险较小。考虑到品牌客户订单采购的波动性和不均衡性,如果公司不能根据未来的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适应客户品牌需求以及开拓新品牌和新客户,将会对公司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1、销售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客户的销售框架合同及协议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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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加一联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魅族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
注2:富港电子系台湾企业正崴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属公司。
2、采购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履行的主要供应商的采购框架合同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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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尚在执行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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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如下:
2018年10月25日,发行人与普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普联技术”)签订《担保函》,为发行人越南子公司与普联技术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合作过程中依约产生的一切债务责任或其他合同责任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最高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其期限为自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越南律笙在合作协议项下所负债务全部结清之日止。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无作为一方当事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员未涉及刑事诉讼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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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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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在以下时间和地点查阅招股意向书全文和备查文件:
一、查阅地点: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
二、查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三、招股意向书全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上接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