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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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20-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83 证券简称:鲁信创投 公告编号:2020-14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C座41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召集人

和主持人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因疫情防控原因独立董事任辉、刘健康未现场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王晶出席会议;副总经理于晖,财务总监葛效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开广、田雅雄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83 证券简称:鲁信创投 公告编号:临2020-15

债券代码:155271 债券简称:19鲁创01

债券代码:163115 债券简称:20鲁创01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2020年4月2日

● 债券付息日:2020年4月3日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发行完成的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020年4月3日开始支付自2019年4月3日(起息日)至2020年4月2日期间的利息。根据《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9鲁创01

3、债券代码:155271

4、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0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90%

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4月3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0年至2029年每年的4月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4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信用评级情况: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19鲁创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1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且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9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90%。每手面值1,000元的“19鲁创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9.00元(含税)。

三、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年4月2日

2、付息日:2020年4月3日

四、本次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4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鲁创01”持有人。

五、本次付息方法

1、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2、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2、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2018年11月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飚

住所: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裕民路129号

联系电话: 0531-86566770

传真:0531-86969598

联系人:王晶

(二)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3310

传真:010-60833504

联系人:吴江博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聂燕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