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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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0-031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复药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复药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复药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复药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2018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医学诊断收入约占本集团收入的3%-4%、净利润占本集团净利润的比重较小(注:2019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医学诊断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非本集团新增业务,本集团现有诊断产品的品种及其所涉疾病领域较为广泛;本次相关诊断试剂产品获得国内注册/欧盟CE认证,不会致本集团主营业务发生变更。

3、本次获国内注册的诊断试剂产品主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等,仅为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和肺炎的辅助诊断及应急储备,注册证有效期为一年。

4、本次获国内注册/欧盟CE认证的相关诊断试剂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受(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发展、同类产品市场竞争等诸多因素影响,其销售情况对本集团当期及未来的收入及利润影响尚无法预计,存在不确定性。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注到有媒体报道: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长征”)研制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荧光PCR法)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审批、获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并有若干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已通过欧盟CE认证。

现就该等诊断试剂产品获国内注册/欧盟CE认证对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的影响说明如下:

一、2018年及2019年前三季度,医学诊断收入约占本集团收入的3%-4%、净利润占本集团净利润的比重较小(注:2019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医学诊断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非本集团新增业务,本集团现有诊断产品的品种及其所涉疾病领域较为广泛;本次相关诊断试剂产品获得国内注册/欧盟CE认证,不会致本集团主营业务发生变更。

三、本次获国内注册的诊断试剂产品主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等,仅为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和肺炎的辅助诊断及应急储备,注册证有效期为一年。

四、本次获国内注册/欧盟CE认证的相关诊断试剂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受(包括但不限于)疫情发展、同类产品市场竞争等诸多因素影响,其销售情况对本集团当期及未来的收入及利润影响尚无法预计,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