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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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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75 公司简称:东方电气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7,671,818.1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9,018,076.48元。公司拟以年报披露日股本数量3,118,792,13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39,352,386.65元。无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该预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属于能源装备行业,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共创价值、共享成功”为宗旨,大力发展清洁高效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致力于创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装备及服务企业,为用户提供水电、火电、核电、风电、气电、太阳能光热发电等大型发电成套设备,以及工程承包及服务等,主要业务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产品包括5-100万千瓦等级水轮发电机组、5-100万千瓦等级火电机组、100-175万千瓦等级核电机组、重型燃气轮机设备、1.5-10兆瓦等级风电设备及大型化工容器、大型环保及水处理设备、电力电子与控制系统、新能源电池及储能系统、智能装备等产品,构建了“水电、火电、核电、风电、气电、太阳能光热发电”多电并举、协同发展的产品格局。

本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是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先进的水电、火电、核电、风电、气电、太阳能光热等大型发电成套设备,以及向全球能源运营商提供工程承包及服务等相关业务。作为全球最大的发电设备研究开发制造基地和电站工程承包特大型企业之一,本公司发电设备产量连续多年名列世界前茅,发电设备及其服务业务遍及全球近80个国家和地区,在发电设备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随着全球经济增速持续下滑与不确定性增多,电力行业发展态势变革加剧,进入加速调整阶段。电力供需形势变化导致行业增长态势加速变革。环境保护和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等因素推动电力结构加速调整,对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公司积极应对形势变化,加速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继续保持了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28.4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8亿元,同比增长13.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8亿元,同比增长35.24%;实现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41元。综合毛利率为23.81%,较上年增长0.81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

本期持有的股票公允值变动损失1.26亿元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扣除,增加扣非利润1.26亿元,上年持有的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0.70亿元作为经常性损益项目扣除,减少扣非利润0.70亿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2018年修订)

财政部于2018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即2019年1月1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按照以下两种方法计量使用权资产:

- 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的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对不动产租赁采用该方法;

- 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本公司对所有其他租赁采用该方法。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将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6)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在计量租赁负债时,本公司使用2019年1月1日与租赁期限匹配的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来对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 本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本公司合并及母公司报表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二级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20-005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在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董事长邹磊主持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电气国际合作有限公司部分债权核销》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东方电气国际合作有限公司部分债权核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东方电气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将两个境外项目的债权及相应减值准备进行核销。上述债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该核销事项对当年损益不产生影响。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议案。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经审计的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年报披露日公司股本3,118,792,13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2.05元(税前),共计现金分红639,352,386.65元(税前)。本次分红占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04%。本年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请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按要求披露。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标的公司及标的资产完成了2018年度、2019年度的累计业绩承诺。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按要求披露。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董事会同意《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并按要求披露。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按要求披露。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按要求披露。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意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有关内容提请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国务院关于调整适用在境外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期限等事项规定的批复》等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意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有关内容提请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类别股东会议》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类别股东会议》的议案,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20-006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在成都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烈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了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和严格管理原则,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事项,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信息披露充分,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重大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监事会一致同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20-00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 2019 年度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或“公司”)于2018年6月完成对东方电气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95%股权、东方电气集团国际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合公司)100%股权、四川东方电气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自控”)100%股权、东方日立(成都)电控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立”)41.24%股权、东方电气(四川)贸易有限公司(“东方贸易”,前称东方电气(四川)物资有限公司)100%股权、东方电气集团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件物流”)100%股权、东方电气成都清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科技”)100%股权、东方电气成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100%股权和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拥有的833项设备类资产(包括407项机器设备、426项电子设备)及472项无形资产(包括63项软件、1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95项专利)的收购。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标的公司2019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现就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和集团公司签订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上合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就本次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拟购买资产进行业绩承诺,经双方确认,本次业绩承诺涉及的公司仅包括:

对于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之一国合公司100%的股权、东方自控的专利、专有技术及软件产品和商标权、东方日立的专利、专有技术及著作权和商标权、物资公司的柏蕊商标权,评估机构采取了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449号)以及《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450号),2019年度业绩承诺对象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2019年12月31日,东方财务95%股权估值扣除补偿期限内的股东增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对资产估值的影响数后为356,692.09万元,东方财务95%股权交易价格为309,020.21万元,未发生减值。

上述业绩承诺主体2019年度实现扣非净利润数均达东方电气集团所作承诺。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20-008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5元。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7,671,818.1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数3,090,803,431股,2019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11月22日,2020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798.8699万股的授予登记。经公司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年报披露日公司股本3,118,792,130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2.05元(税前),共计现金分红639,352,386.65元(税前)。本次分红占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0.0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是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所制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在成都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2020-009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九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法律审核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临2020-01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东方电气2019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 会议时间:2020年4月9日上午10:00-11:00

● 会议地址: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形式:网络在线交流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拟于2020年3月28日披露《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做好投资者的沟通工作,拓宽广大投资者的参与渠道,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定于2020年4月9日以网络方式召开2019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20年4月9日上午10:00-11:00

会议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形式:网络在线交流

二、公司参加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长、公司高管、公司财务等部门以及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1、为了更好地安排本次活动,公司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投资者在 2020年4月9日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并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答。

2、投资者可以在2020年4月9日上午10:00-11: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邮箱:dsb@dongfang.com

联系电话:028-8758 3666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