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20 公司简称:浙江东方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监管政策,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及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董事会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91,386,330股),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并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5,483,179.80元,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0年;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利润分配及转增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27,940,862股。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该预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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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和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一家国有上市金控平台,报告期内,通过控股参股多家公司分别经营各项金融业务和商贸业务,具体业务如下:
1、金融业务
公司主要通过多家金融类子公司、合营公司等分别经营信托、期货、人身险、财富管理、基金管理、基金投资、融资租赁等业务,具体如下:
(1)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由浙金信托开展。浙金信托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是浙江省属唯一信托公司。浙金信托积极开展多领域、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投资范围涵盖了证券、金融、基础设施、房地产、工商企业等各个领域;信托产品设计包括了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有限合伙投资、产业基金等多元化业务结构。
(2)期货业务
期货业务,由大地期货开展。大地期货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资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具备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业务资质。旗下子公司浙江济海是行业内首批获准成立的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可从事仓单服务、基差贸易、合作套保、场外衍生品业务及做市业务等具体试点业务。
(3)人身险业务
人身险业务,由中韩人寿开展。中韩人寿是公司与韩华生命保险株式会社共同出资,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中外合资人寿保险公司,主要经营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公司在合规经营、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利用个险、银保、团险、中介和网销五大销售网络,实现业务稳健有价值的增长。
(4)财富管理业务
财富管理业务,由般若财富开展。般若财富是国内最早注册成立的财富管理公司,持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牌照,主要业务包括资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等。公司以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为两大核心能力,打造具有新时代国企特色的全国性独立财富公司,在杭州、上海、南京、金华、宁波等地设立财富中心。
(5)基金管理业务
基金管理业务,主要由东方产融、国贸东方资本和东方嘉富开展,主要管理 VC、PE、PIPE 和夹层基金。业务的营收来源于各支基金的管理费和超额业绩报酬,两项收入分别取决于管理基金的规模以及专业的投研分析能力。公司具备挖掘优质资产的能力,具有强大的募集资金能力以及丰富的客户资源。
(6)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业务,主要以公司自身及全资子公司东方产融作为投资主平台,通过行业研究挖掘项目标的,从多途径获得投资信息以及利用自身储备资源开拓投资渠道,寻找具有成长性的目标企业,在进行系统的尽职调查后,履行相应程序,以参股形式或者联合成立基金间接投资的方式,投资于企业股权。
(7)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租赁业务,由国金租赁开展。国金租赁是经中国商务部批准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等,兼营与融资租赁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主要涉及的行业以医疗健康产业为主,公用事业、教育文化、经营性物业、高端工业制造等为辅。
2、商贸业务
公司商贸流通业务主要为两个部分:进出口贸易业务以及内贸业务。进出口贸易业务主要由公司下属各进出口子公司开展和经营,出口商品分类为针织服装、梭织服装、家用纺织品、服饰类、鞋靴类等,贸易模式主要是根据海外客户订单和国内供应商生产情况,通过接单、采购、出口、结汇、退税等环节实现服务交易,子公司自身无零售业务,无零售门店;此外,子公司还从事部分代理进出口业务,经营模式为通过收取代理费获得收益。内贸业务由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子公司主要开展钢材、有色金属等贸易,贸易模式主要为采购、销售;公司开展期现结合业务,所涉及的主要产品为白银、橡胶、PTA,经营模式为无风险套保模式。
(二)行业情况说明
1、金融行业
报告期内,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中央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做好经济工作。其中金融行业重点在实施“稳金融”政策、加大金融开放力度、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层面实施工作。一方面,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同时发行永续债、推出科创板。另一方面,中国金融开放进入纵深新阶段。启动沪伦通、大幅降低外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QFII、RQFII 投资额度限制取消。在金融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的同时,中国金融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1)信托行业
2019年,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与金融监管政策的变化,信托行业转型发展已进入结构性调整的深化阶段。信托公司严格落实“资管新规”过渡期的整改要求,强化合规管理和受托责任担当,管理资产规模平稳回落。长远来看,信托公司将继续立足本源,寻找差异化的制度优势和经营模式,在切实提升合规和风控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坚持行业深化转型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2)期货行业
2019年期货行业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新期货品种上市步伐加快,天然橡胶、棉花等期权产品数量快速增长,“保险+期货”业务继续保持深耕细作的发展趋势,对外开放工作持续推进,国际化业务有条不紊的放开,行业对外开放程度提升;监管部门在鼓励期货公司服务实体经济、服务机构投资者的导向更加清晰。这样的市场趋势给期货公司深化转型、合规管理、提升竞争力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促使期货公司从深入推进转型发展、加强风控合规管理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与能力,从而提升竞争力。
(3)人身险行业
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监管指标数据,2019年保险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3万亿元,同比增长12.2%。2019年,人身险行业聚焦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发展态势趋稳向好,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业务持续增长,市场竞争逐步向高水平的服务和品牌竞争转变。报告期内,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长期年金保险评估利率下调等改革政策落地,国务院正式批复修改《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放宽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限制。长远来看,人身险行业将持续转型升级,行业整体将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供给质量,切实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4)财富管理行业
2019年,资管新规过渡期的第二年,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监管、保险资管产品暂行办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等一系列实施细则加速落地,严监管仍是行业态势所趋。随着多家银行理财子公司相继开业、外资资管机构加速入驻,财富管理行业的竞争格局有望重塑。展望未来,财富管理公司将持续提升产品与服务创新能力,强化渠道与品牌管理能力,加强风险管控能力,行业发展将迎来新的机遇。
(5)私募基金行业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统计,截至2019年底,存续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471家,同比增长0.09%;存续备案私募基金81,739只,同比增长9.51%;管理基金规模13.74万亿元,同比增长7.52%。2019年,私募基金行业克服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募集资金渠道收窄等不利影响,保持了管理规模的稳定增长,资金投向结构趋向合理,支持实体经济及新兴产业的作用逐步显现。展望未来,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将紧紧围绕质量、效率、动力进行变革,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6)融资租赁行业
据中国租赁联盟统计,截至2019年9月底,全国融资租赁企业总数为12,073家,较年初增长2.5%;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为3.33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6%。报告期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叠加行业监管过渡期,融资租赁行业增长态势有所放缓,行业加速出清,行业已进入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新阶段。长远来看,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经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监管政策的出台,融资租赁公司将进一步专注主业、回归本源,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2、商贸行业
报告期内,尽管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但中央相关部门积极贯彻稳外贸工作部署,完善政策措施,推进贸易结构优化,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积极主动扩大进口,稳步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全年进出口总额31.54万亿元人民币,增长3.4%,贸易规模迈上新台阶。其中,出口17.23万亿元,增长5.0%,进口14.31万亿元,增长1.6%,进出口、出口、进口规模均创历史新高。此外,国际市场布局明显优化,商品结构不断升级,贸易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取得新进展。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不断强化,新业态新模式成为外贸增长新动能。外贸对产业升级引领促进作用更加突出,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创新,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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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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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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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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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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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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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定,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20东方01的信用等级为AAA。
报告期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未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预计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于本年度报告披露的两个月内根据报告期情况对公司及公司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置备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地点,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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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72,715.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42%;实现利润总额118,534.71万元,同比增长15.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298.48万元,同比增长14.1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176,682.66万元,较期初增加18.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32,363.65万元,较期初增加22.06%,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为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3月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准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发生改变:变更前公司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变更后公司将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
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转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因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将对公司2019年起财务报告产生一定影响。
2、依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的列报:
1)原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原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3)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4)利润表中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将“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以及本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和所有者权益。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46户,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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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控股子公司浙江国贸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该等公司100%的股权。
[注2]: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8.64%的股权,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36%的股权。
[注3]: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7%的股权,控股子公司杭州舒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的股权。
[注4]: 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服装服饰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该等公司100%的股权。
[注5]: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注6]:控股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
[注7]: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说明。
[注8]: 控股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泓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该等公司100%的股权。
[注9]:全资子公司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方集团产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9%的股权。
[注10]:控股子公司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原因、以及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5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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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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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20-006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18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郭田勇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公司董事长金朝萍女士的主持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监管政策,结合公司现阶段发展状况及资金需求,并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股东未来与既得利益综合权衡出发,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91,386,330股),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并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5,483,179.80元,剩余未分配的利润滚存至2020年;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利润分配及转增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227,940,862股。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2020年度按照进出口业务结售汇实际需要,以用于远期结售汇的交易金额不超过进出口业务收付的外币金额为原则,与相关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累计发生的远期结售汇交易总额不超过30,000万美元。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号)。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使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期限为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在授信期限内,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公司为下属4家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为325,000万元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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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审议确认公司2019年度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情况。2019年度公司合并报表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703.58万元,增加2019年度利润总额15,703.58万元。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104.93万元,主要为上市股票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8,104.15万元,信托计划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8,457.63万元,以及资管产品、期货合约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541.59万元。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合计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98.65万元,均为下属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海贸发”)所签订期货、期权合约产生。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支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0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30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董事2019年度从公司获得的如下税前报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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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所列其余董事薪酬由2019年基薪及以前年度清算年薪余额合计组成。董事、总裁徐晓东先生薪酬为2019年5月任职后的基本年薪;董事潘英松先生薪酬为2018年11月任职后的年薪清算余额与2019年基本年薪。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高管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管人员2019年度从公司获得的如下税前报酬: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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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依照公司制度规定,表中所列薪酬由2019年基薪及以前年度清算年薪余额合计组成。总裁徐晓东先生薪酬为2019年5月任职后的基本年薪;副总裁王正甲先生薪酬为2018年11月任职后的年薪清算余额与2019年基本年薪。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大地期货向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期货”)向其控股子公司济海贸发进行增资,将济海贸发的注册资本由目前的10,000万元增加至24,000万元。本次增资以银信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专项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确定大地期货对济海贸发每1元新增注册资本的价格为1.42元,大地期货实际出资额为19,880万元。济海贸发的其余股东放弃参与本次增资。增资完成后,大地期货持有济海贸发的股权比例将由原来的70%增加至87.5%。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浙金信托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对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金信托”)2019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无需进行补偿。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浙金信托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浙金信托资产减值测试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浙金信托的相关财务指标较资产重组时确定的财务指标未发生减值。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浙金信托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大地期货减值测试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大地期货的相关财务指标较资产重组时确定的财务指标未发生减值。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关于大地期货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中韩人寿减值测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依照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韩人寿”)的相关财务指标较资产重组时确定的财务指标未发生减值。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关于中韩人寿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二十、审议通过了《公司下属部分金融类子公司2020年度自有资金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下属金融类子公司浙金信托、大地期货2020年度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浙金信托2020年度将以自有资金26亿元额度(滚动余额并包含上年末投资未退出余额)为上限进行金融投资;大地期货2020年度将以自有资金3.3亿元额度(滚动余额并包含上年末投资未退出余额)为上限进行金融投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金朝萍女士、林平先生进行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预计。2020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与省国贸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国贸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韩人寿、杭州高盛制衣有限公司等关联法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号)。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决议于2020年4月20日下午2:00在公司18楼大会议室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发布的《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4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20-007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26日上午11:30在公司18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在公司监事会主席金刚先生主持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派发股息红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所处的实际发展阶段以及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浙金信托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浙金信托资产减值测试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大地期货资产减值测试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中韩人寿资产减值测试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监事2019年度从公司获得的如下税前报酬:
单位:万元
■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和年报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20-008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派送红股2股(含税),转增2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原因说明: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成长阶段,公司及旗下金融板块业务的拓展及经营发展对资本投入需求较大。公司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情况制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2,984,769.3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盈余公积35,890,792.01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4,905,692,007.33元,扣除于2019年6月已实施的2018年度现金分红87,438,809.30元后,2019年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141,270,326.16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1,386,33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5,483,179.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1.89%。
2、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以资本公积转增2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1,386,33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227,940,862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2019年,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95,483,179.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2,984,769.33元的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作为省属国有上市金融控股公司,旗下所开展的信托、保险、期货等多项业务均处于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发展与净资本规模密切相关,资本实力很大程度上是一家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衡量金融企业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依据。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正处于金控平台打造的成长发展阶段,旗下金融企业一方面不断夯实传统业务、提升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积极准备和开展各类创新业务,扩展发展空间。面对激烈的行业竞争环境,公司将建立可持续的、市场化的资本补充机制,为提升旗下金融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提供充足的资本支持。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拓展与现有业务兼具协同效应和市场前景的新业务领域作为未来发展重点,进一步丰富金融版图,培育新发展动力。
(三)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单位:元
■
公司努力提升平台管控能力,大力推动旗下金融企业改革转型、创新发展。为积极应对金融行业日趋激烈的资本竞争,公司资金除用于日常经营需求外,将主要用于解决旗下金融企业的资本补充需求。
(四)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及旗下金融企业发展的资本主要来源于经营积累的自有资金及资本市场融资。公司账面留存未分配利润为公司历年滚存的经营积累,未来一方面主要用于支持旗下金融企业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用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效率, 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关预计收益水平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提升股票流动性以及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符合上交所及证监会提出的有关现金分红文件的精神,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议案后,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有关规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总额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派发股息红利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实施完毕后,每股收益状况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0-009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理财受托方:银行、信托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
● 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理财投资类型: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理财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于2020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
临时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含上一年未到期金额)。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5、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仅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6、投资实施
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资产财务部、投资管理部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依照其相应制度实施。
7、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资产财务部将对购买的产品进行持续跟踪、分析,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并实现收益最大化。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增加板块间协同效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三、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日常暂时闲置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的产品仅限于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以及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原则上能保证资金本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1、决策程序
2020年3月26日,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使用临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理财产品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信托计划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过去十二个月的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购买的理财产品累计531,961.21万元,主要为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26,956.77万元;银行理财产品465,904.44万元,该类银行理财产品主要为公司以临时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购买的“日积月累”等可随时变现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29,00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 2020-010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4、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本次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325,000万元的额度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28,932.2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0.67%。除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 逾期担保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召开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议案》,拟为下属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325,000万元的额度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事项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东方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注册资本为1,2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杨学峰。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凭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供应链管理,农副产品(不含食品)、初级食用农产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矿产品、纺织原材料、日用纺织品、造纸原材料、机器设备、机电产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金银制品、焦炭、煤炭(无储存)、鱼粉、日用百货的销售;废旧物资收购;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9,822.21万元,负债总额为10,585.96万元,净资产为-763.75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170.64万元。
2、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金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为8,000万美元,公司持有其91.57%的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章亚明,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388,126万元,负债总额为311,023.57万元,净资产为77,102.43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8,549.67万元。
3、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济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12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吴建明。经营范围:不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金属材料、橡胶及制品、建筑材料、初级食用农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矿产品、轻纺产品、纸张、纸浆、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机械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饲料、棉花、煤炭(无储存)、焦炭、沥青、木材、汽车配件、贵金属的销售(不含专控),食品经营(凭许可证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单体)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51,488.58万元,负债总额为38,622.58万元,净资产为12,866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1,161.95万元。
4、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般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5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其法定代表人为何新华。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单体)审计后期末资产总额为14,038.59万元,负债总额为1,752.46万元,净资产为12,286.13万元,2019年度净利润为922.76万元。
三、关于担保的相关说明
1、公司向上述子公司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包含2019年度各有关公司已发生但目前尚未到期的已使用额度。
2、公司向上述子公司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的有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
3、董事会建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上述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具体确定各子公司的合作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
4、上述担保额度的使用将视各子公司的经营所需,严格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流程操作实施,并将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上述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向公司承担相应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考虑了以往年度担保额度的连续性,有利于促进下属相关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确保努力完成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目标。在具体实施时,将严格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努力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余额合计为128,932.2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0.67%。除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也不存在到期债务未清偿要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拟为下属4家子公司提供合计最高额度为32.5亿元的额度担保,是为了满足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我们要求公司在担保过程中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子公司业务监督,强化风险控制。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0-011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020年3月26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金朝萍女士、林平先生回避表决。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国贸集团”)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会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是相关各方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实现各方资源合理利用、协同发展和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将秉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执行情况
1、购买及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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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省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一般商品及原材料的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主要系省国贸集团及其子公司在2019年度内未实际开展大宗商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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