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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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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0-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20-005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陕西煤业”或“本公司”)接到副总经理张森先生完成增持本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本公司副总经理张森先生。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三)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四)增持时间:2020年3月27日。

(五)增持数量:本次合计增持97,500股本公司股份,增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1%。

(六)增持平均价格:7.29元/股。

(七)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

(八)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九)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本次增持前持股数量为0股,本次增持后持股数量为9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01%。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在本次增持行为后6个月内,增持人张森先生无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张森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购买股份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五)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的本公司股份进行管理,并督促上述增持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股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