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2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通过公司内网在公司内部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进行了公示,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0 年3月16日至 2020年3月26日,共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网
(4)反馈方式: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结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2、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本次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2020年3月27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110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上午9:15至2020年3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行政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学武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2,332,76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1.9103%。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1,051,46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0.9124%。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281,3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9979%。
(四)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281,3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99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81,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979%。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92,332,7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1,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2,332,7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1,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92,331,4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92,331,4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92,332,7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1,3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2,331,4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2,331,4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同意92,331,4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92,331,4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3,30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6%;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张学武先生、湖南昊平投资有限公司、张学文先生以及湖南盐津铺子同创企业(有限合伙)、兰波先生已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2,331,4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已合作银行申请循环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92,331,4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25%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92,131,4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28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5%;
反对1,3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5%;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孙林先生已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莫彪、周晓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19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0年3月27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1)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浏阳市彭记轩食品厂(以下简称“彭记轩”)采购熟芝麻、紫苏酸枣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曼谷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谷王公司”)采购榴莲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3)预计2020年度公司向长沙市博特食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博特”)销售公司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已于2020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新增与关联方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越南一品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因向越南一品公司采购芒果而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除回避的董事外,其他董事、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新增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表内金额均不含税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5月
法定代表人:谢智卫
注册资本:贰佰叁拾贰億玖仟万越南盾
住所:越南永龙省平明镇美和乡美兴2里平明工业区B单元。
经营范围:农产加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37,863,975.75 元,净资产37,137,960.89 元,2019年未正式投产,无营业收入,净利润-686,217.55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自2019年5月16日起持有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的第(二)项规定,公司与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进展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二、关联交易定价及协议情况
1、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交易。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20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 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一建造合同》,以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一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06〕18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应用指南》。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新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有: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新收入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决议;
2、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2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0年3月27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10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6.47元/股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以2020年3月27日为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0万股,授予价格为26.47元/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19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4月4日,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19年4月8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4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数量为5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12,400万股的4.44%。其中首次授予44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12,400万股的3.55%,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 量的80.00%,预留11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公告日公司股本总数12,400 万股的0.89%,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0.00%; 并披露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5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19年5月9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4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19 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196月21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1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4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6月26日。
7、2020 年3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3月27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 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11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况,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四、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标的股票种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3月27日
4、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共8人,预留授予数量110万股,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6.47元/股,授予价格确定方法: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2.94元的50%,为每股26.47元;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51.04元的50%,为每股25.52元。
6、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7、预留部分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6、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除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要求外,必须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以上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且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2018年营业收入指2018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1,107,553,942.50元;2018年净利润指2018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180,336.93元。
3、如上述期限内发生并购重组、非公开发行事宜,净利润计算方法遵照证监会认可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司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X,0≤X≤100),并依照激励对象的年度综合考评得分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除限售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五、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市价为基础确定授予日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0年3月27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和授予价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三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2962.30万元,则 2020年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说明: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六、公司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七、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八、监事会核查意见
1、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未发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2、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本次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业已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2020年3月27日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110万股限制性股票。
九、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3月27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规。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综上,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 2020年3月27日,并同意以26.47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授予110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授予日均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本次预留部分授予合法、有效。
十一、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权益授予日及其确定过程、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限制性股票权益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公司不存在不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2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15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4月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3月28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0年4月13日(星期三)9:00一11:30,13:00一16:00。
3、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朱正旺
3、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4、指定传真:0731-85592847
5、指定邮箱:yjpzzqb@yanjinpuzi.com
6、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7、邮政邮编:400015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7”,投票简称为“盐津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对;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2020年4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委托有效期: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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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2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3月27日下午16:0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1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张学武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以2020年3月27日为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0万股,授予价格为26.47元/股。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兰波先生和王宾女士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以下无正文)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0-024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黄新开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7日通过电话、专人送达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3月27日下午16:3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小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黄新开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确定以2020年3月27日为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0万股,授予价格为26.47元/股。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