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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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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0-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328 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等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3.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5名。

4.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本集团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以报告期末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份742.63亿股为基数,向本行登记在册的A股和H股股东,每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31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33.93亿元。本年度无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6.公司简介: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19年,交通银行已连续十一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50位;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1000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位。

普通股和优先股简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 主要业务简介

本集团主要业务包括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同业与金融市场业务。其中:公司金融业务向企业、政府机关客户提供多种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存贷款、产业链金融、现金管理、国际结算与贸易融资、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理财及各类中间业务等;个人金融业务向个人客户提供存贷款、财富管理、银行卡、私人银行及各类中间业务等;同业与金融市场业务与客户在利率、汇率、商品等市场开展业务合作,提供投融资、交易、代理、结算、清算等综合服务。此外,本集团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交银保险有限公司、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等子公司,涉足基金、信托、金融租赁、保险、境外证券、债转股和资产管理等业务领域。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模式、主要业务和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报告期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90.00万亿元,同比增长8.14%;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65.54万亿元,同比增长7.71%。本集团属于我国大型商业银行之一。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集团于 2019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对前期可比数不做重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未分配利润和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相关影响详见本行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2019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注: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08)》要求计算。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中,不应单独列示“应收利息”及“应付利息”项目。为便于分析,此处“客户贷款”不含相关贷款应收利息,“客户存款”不含相关存款应付利息。

3.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4.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同期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计算口径进行重述。

5.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6.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7.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8.根据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后的净额计算。

四、报告期内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人民币百万元)

五、股本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74,262,726,645股,其中:A股股份39,250,864,015股,占比52.85%;H股股份35,011,862,630股,占比47.15%。本行普通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可流通股份。据统计,本行普通股股份中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43,438,978,252股,占比58.49% ,其中∶国家股31,186,505,823股(包括财政部、社保基金会及地方财政厅局持股),占比41.99% 。

1.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59,287?户,其中:A股325,110户,H股34,177户。2020年2月29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62,659?户,其中:A股328,573户,H股34,086户。

2.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3.报告期末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注:

1.相关数据及信息来源于本行备置于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

2.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划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中央金融机构部分国有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2019年12月,财政部将其持有交通银行股权的10%(共计1,970,269,383股)一次性划转给社保基金会持有(登记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有资本划转六户”名下)。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社保基金会对本次划转股份,自股份划转到账之日起,履行 3 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

3.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于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H股股份合计数。

4. 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所载,报告期末,汇丰银行持有H股股份13,886,417,698股。根据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向香港联交所报备的披露权益表格,报告期末,汇丰银行实益持有本行H股14,135,636,613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9.03%。汇丰银行实益持有股份数量比本行股东名册所记载的股份数量多249,218,915股,该差异系2007年汇丰银行从二级市场购买本行H股以及此后获得本行送红股、参与本行配股所形成。该部分股份均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汇丰银行被视为实益拥有H股的股份权益情况详见本节“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二和第三分部的规定须予披露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5. 根椐本行股东名册所载,报告期末,社保基金会持有A股股份1,134,886,185股,H股股份1,405,555,555股。2019年5月,社保基金会将原所持有的A股742,627,266股(占总股本比例1%)划转由减持专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股票灵活配置产品组合”持有。2019年12月,财政部将原所持有的A股1,970,269,383股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有资本划转六户。根据社保基金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报告期末,除上述股份外,社保基金会还持有本行H股7,655,672,777?股,其中:7,027,777,777股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627,895,000股通过管理人间接持有(含港股通)。报告期末,社保基金会共持有本行A股和H股12,909,011,166?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7.38%。

6.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社保基金会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有资本划转六户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行与5%以上股东之间股权关系的方框图

(三)优先股

1.优先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总数为41户,境外优先股股东总数为1户。2020年2月29日,境内、境外优先股股东总数均保持不变。

2.报告期末前十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注:

1.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持股比例”指境内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3.本行未知前十名境内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3.报告期末境外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注:

1.境外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DB Nominees (Hong Kong) Limited以托管人身份,代表报告期末在清算系统Euroclear和Clearstream中的所有获配售人持有122,500,000股境外优先股,占本行境外优先股总数的100%。

3.“持股比例”指境外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4.本行未知境外优先股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六、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利润总额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882.0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1.33亿元,增幅2.48%。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利润表项目的部分资料:

(人民币百万元)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营业收入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人民币1,440.83 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31.75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61.98%,是本集团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每日结余、相关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及平均收益率或平均成本率: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注:

1.指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平均计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间的差额。

2.指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3.考虑债券利息收入免税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0.06%,净利差为1.48%,同比上升9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为1.58%,同比上升7个基点,其中,第四季度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环比分别上升4个和6个基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季度的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

注: 考虑债券利息收入免税的影响。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因规模和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变化。规模和利率变动的计算基准是所示期间内平均结余的变化以及有关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利率变化。

(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人民币131.75亿元,其中,各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人民币87.70亿元,平均收益率和平均成本率变动致使利息净收入增加人民币44.05亿元。

(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人民币3,674.53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85.89亿元,增幅5.33%。其中客户贷款利息收入、证券投资利息收入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占比分别为66.12%、24.12%和3.18%。

A.客户贷款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利息收入是本集团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客户贷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2,429.48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75.26亿元,增幅7.77%,主要由于客户贷款平均余额增加人民币3,441.77亿元。

B.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886.47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1.98亿元,增幅3.74%,主要由于证券投资平均余额同比增加人民币1,150.34亿元。

C.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报告期内,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16.91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13.57亿元,降幅10.40%,主要由于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平均余额同比减少人民币816.63亿元。

D.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为人民币241.67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7.78亿元,降幅3.12%,主要由于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收益率同比下降21个基点。

(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为人民币2,233.7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54.14亿元,增幅2.48%。

A.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主要资金来源。报告期内,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391.53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05.64亿元,增幅8.22%,占全部利息支出的62.30%。客户存款利息支出的增加,主要由于客户存款平均余额同比增加人民币2,512.37亿元,且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上升8个基点。

B.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为人民币576.50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91.38亿元,降幅13.68%,主要由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成本率下降39个基点。

C.应付债券及其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应付债券及其他利息支出为人民币265.67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9.88亿元,增幅17.66%,主要由于应付债券及其他平均余额同比增加人民币1,886.98亿元。

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集团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大力推动盈利模式转型,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436.25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3.88亿元,增幅5.79%。管理类业务是本集团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主要增长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组成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210.5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9.36亿元,增幅4.65%,主要得益于发卡量增长以及卡消费业务的发展。

管理类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144.0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8.76亿元,增幅14.98%,主要由于本集团理财产品及资产证券化收入增加。

投资银行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43.37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0.87亿元,降幅1.97%。

代理类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30.98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21亿元,增幅11.56%。

担保承诺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25.2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0.59亿元,增幅2.40%。

支付结算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20.24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1.43亿元,降幅6.60%。

4.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为人民币665.6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5.20亿元,增幅3.94%;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为30.11%,同比下降1.39个百分点。如进一步对债券利息等收入免税影响进行还原,成本收入比将较30.11%下降2个百分点左右。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业务及管理费的组成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

注:因财务报表项目列报方式的变化,比较数据已按照当期列报方式进行了重述。

5.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信用减值损失为人民币519.54亿元,其中贷款信用减值损失为人民币490.8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65.85亿元,增幅15.50%。

6.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支出为人民币101.38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17.64亿元,降幅14.82%。实际税率为11.49%,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持有的国债和地方债等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二)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9,056.0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3,744.29亿元,增幅3.93%。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资产总额中主要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1)客户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投向和节奏,贷款实现均衡平稳增长。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为人民币53,042.7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500.47亿元,增幅9.27%。其中,境内银行机构人民币贷款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242.94亿元,增幅10.01%。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贷款总额及构成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3,464.7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845.61亿元,增幅9.29%,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上升0.01个百分点至63.09%,其中,短期贷款增加人民币193.43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人民币2,652.18亿元。个人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7,547.6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191.38亿元,增幅7.28%,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下降0.61个百分点至33.08%。

地域集中度

本集团贷款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报告期末,上述三个地区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分别增长5.06%、7.45%和22.42%,占比分别为36.03%、15.96%和8.78%。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客户贷款分布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发放贷款和垫款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2)金融投资

报告期末,本集团金融投资净额为人民币30,058.4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839.34亿元,增幅6.52%。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按性质划分和按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划分的金融投资构成情况:

一一按性质划分的投资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

一一按财务报表列报方式划分的投资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末,本集团债券投资余额人民币25,856.78亿元, 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161.57亿元,增幅9.12%。未来,基于对经济金融形势的研判,本行将着力于存量结构调整、优化再投资。一是加大高流动性资产债券配置力度,重点向地方债和国债倾斜。对于政策性金融债,在满足一级市场必要承销份额的同时,加强二级市场交易,做大流量。二是择机加大信用债投资,提升信用债对整体投资收益的拉动作用。加强信用研究,持续研判利率和信用利差走势,等待利差走阔时机,择机择优投资信用债。三是优化存量资产结构。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调整存量低收益债券,配置其他较高收益资产。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按发行主体划分的债券投资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末,本集团持有金融债券人民币6,343.03亿元,包括政策性银行债券人民币2,786.09亿元和同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人民币3,556.94亿元,占比分别为43.92%和56.08%。

本集团持有的最大十只金融债券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3)抵债资产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抵债资产的部分资料:

(人民币百万元)

2.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人民币91,046.8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788.25亿元,增幅3.16%。其中,客户存款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805.81亿元,增幅4.90%,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65.96%,较上年末上升1.10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较上年末减少人民币1,796.70亿元,降幅16.31%,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10.12%,较上年末下降2.36个百分点。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60,050.7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805.81亿元,增幅4.90%。从本集团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占比为67.14%,较上年末下降1.76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为32.80%,较上年末上升1.77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上看,活期存款占比为43.27%,较上年末上升0.71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为56.67%,较上年末下降0.70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的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人民币1,677.35亿元,较上年末净减少人民币757.57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人民币825.45亿元,同比多流出人民币2,064.37亿元。主要是发放客户贷款及垫款产生的现金流出同比有所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人民币818.08亿元,同比少流出人民币183.32亿元。主要是金融投资相关活动导致的现金净流出同比有所减少。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人民币867.28亿元,同比多流入人民币1,002.04亿元。主要是本年度发行债券及永续债收到的现金同比有所增加。

(四)分部情况

1.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个地区分部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

注:

1.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汇兑及汇率产品净收益/(损失)、保险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下同。

2.含少数股东损益。下同。

2.按地区划分的分部存贷款情况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按地区划分的存款和贷款余额:

(人民币百万元)

3.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成四类: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五)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遵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相关规定计量资本充足率。自2014年中国银保监会首次核准使用资本管理高级方法以来,本行持续按监管要求稳步推进高级方法的实施和持续深化应用,2018年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扩大高级方法实施范围并结束并行期。报告期末,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4.83%,一级资本充足率12.8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22%,均满足监管要求。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注:

1.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国交银保险有限公司和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不纳入并表范围。

2.按照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范围,符合监管核准要求的信用风险采用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内部模型法未覆盖的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标准法未覆盖的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

关于本集团资本计量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本集团在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以及本行官方网站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报告》。

(六)杠杆率

本集团依据中国银保监会2015年1月颁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杠杆率。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7.43%,满足监管要求。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七)资产质量情况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划分的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计算的贷款迁徙率如下:

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非现场监管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计算。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有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9年 1 月 1 日起,本集团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财会〔2018〕35号),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对前期可比数不做重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未分配利润和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相关影响详见本行刊载于上交所网站的2019年年度报告。

2019年5月,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本集团已采用上述准则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以上准则的实施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行设立全资子公司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外本行全资子公司交通银行(英国)有限公司于2019年内完成清算,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日 期 202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0-00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在上海、香港和北京召开。本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任德奇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5名,亲自出席董事15名。部分监事及全体高管列席会议。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行长工作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行长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决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0-010)。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同意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具体事宜。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决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优先股股息派发实施公告》(编号:临2020-011)。

(七)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同意以下分配方案及授权事项:

1.本次境内优先股股息为人民币1,755,000,000元,票面股息率为3.9%。

2.根据境内优先股条款规定,本次股息派发日为2020年9月7日。

3.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境内优先股股息分配具体事宜。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同意将该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资本充足率信息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2020-2022)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2020-2022)》。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聘用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名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决议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编号:临2020-012)。

(十三)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聘任周万阜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周万阜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周万阜先生为本公司副行长。周万阜先生的副行长任职资格,尚须报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6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周万阜先生简历请见附件1。

(十六)关于聘任张辉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聘任张辉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的议案》,同意聘任张辉先生为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张辉先生的首席风险官任职资格,尚须报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6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张辉先生简历请见附件2。

(十七)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落实反洗钱监管意见的工作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落实反洗钱监管意见的工作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条例》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偏好与风险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风险偏好与风险政策》。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同意向本公司股东大会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并表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1.周万阜先生简历

2.张辉先生简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附件1:

周万阜先生简历

周万阜,男,1965年11月生,中国国籍。周先生2018年4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董事会秘书;2012年9月至2018年4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战略规划部总经理,天津培训学院院长,战略规划部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12年9月任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副行长;2003年10月至2009年6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1999年11月至2003年10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副行长;1988年7月至1999年11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研究室科员、副处级干部,发展规划部副处长,综合计划部处长。周先生1988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3年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附件2:

张辉先生简历

张辉,男,1972年4月生,中国国籍。张先生2019年2月至今任本公司风险管理部(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经理(主任);2017年2月至2019年2月任本公司风险管理部(原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总经理;2007年10月至2017年2月历任本公司资产保全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贵州省分行副行长(代为履行行长职责)、行长;1993年7月至2007年10月历任本公司西安分行大庆路分理处出纳,城西办事处会计,人教处科员,办公室综合秘书、副主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副行长,办公室主任,预算财务部高级经理。张先生1993年于陕西财经学院(现西安交通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20-0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现金股利0.3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普通股总股本742.63亿股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公司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分配现金股利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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