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0年

3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招商招禧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20-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82版)

(1)宏观分析师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物价形势、货币政策等判断市场利率的走向,提交策略报告。

(2)债券策略分析师提交关于债券市场基本面、债券市场供求、收益率曲线预测的分析报告。

(3)信用分析师负责信用风险的评估、信用利差的分析及信用评级的调整。

(4)数量分析师对衍生产品和创新产品进行分析。

(5)在分析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基金经理提出月度投资计划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6)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基金经理提交的投资计划。

(7)如审议通过,基金经理在考虑资产配置的情况下,挑选合适的债券品种,灵活采取各种策略,构建投资组合。

(8)集中交易室执行交易指令。

§10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

本基金定位为现金管理工具,注重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采用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作为业绩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如果活期存款利率或利息税发生调整,则新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从调整当日起开始生效。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或停止该基准利率的发布,或者市场中出现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12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招禧宝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来源于《招商招禧宝货币市场基金2019年第4季度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2.1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3.2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3.3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6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7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7.1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7.2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9.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1.0000元。

9.2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19国开06(证券代码190206)、19华夏银行CD096(证券代码111918096)、19农发05(证券代码190405)、19农业银行CD112(证券代码111903112)、19平安银行CD043(证券代码111911043)、19平安银行CD240(证券代码111911240)、19浦发银行CD018(证券代码111909018)、19浦发银行CD047(证券代码111909047)、19浦发银行CD419(证券代码111909419)、19兴业银行CD367(证券代码111910367)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9国开06(证券代码190206)

根据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因违规经营、违反反洗钱法、未依法履行职责,多次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2、19华夏银行CD096(证券代码111918096)

根据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因违规经营、内部制度不完善、违反反洗钱法等原因,多次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3、19农发05(证券代码190405)

根据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因违规经营、违反反洗钱法、违规提供担保及财务资助、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等原因,多次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4、19农业银行CD112(证券代码111903112)

根据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因违规经营、伪造诈骗、产品不合格、内部制度不完善、违反反洗钱法、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职责、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多次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5、19平安银行CD043(证券代码111911043)

根据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因违规经营、违法占地、内部制度不完善、违反反洗钱法、未依法履行职责、涉嫌违反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多次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6、19平安银行CD240(证券代码111911240)

根据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因违规经营、违法占地、内部制度不完善、违反反洗钱法、未依法履行职责、涉嫌违反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多次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7、19浦发银行CD018(证券代码111909018)

根据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因违规经营、未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反洗钱法等原因,多次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8、19浦发银行CD047(证券代码111909047)

根据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因违规经营、未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反洗钱法等原因,多次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9、19浦发银行CD419(证券代码111909419)

根据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因违规经营、未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反洗钱法等原因,多次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10、19兴业银行CD367(证券代码111910367)

根据发布的相关公告,该证券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因违规经营、未依法履行职责多次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投资上述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

9.3 其他资产构成

§13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招商招禧宝货币A:

招商招禧宝货币B: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3月29日。

§14 基金的费用概览

14.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14.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两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14.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4.3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14.4 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以及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低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14.5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14.6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一般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可对以下情形征收强制赎回费用:

(1)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

(2)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且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

当出现上述任一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1%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投资者申购所得的份额等于申购金额除以1.00元,除征收强制赎回费的情形外,赎回所得的金额等于赎回份额乘以1.00元。

3、本基金申购份额的处理方式为:申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本基金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为:赎回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5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月15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更新了“重要提示”。

2、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

3、在“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概况”,更新了“主要人员情况”,更新了“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4、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基金份额销售机构”,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5、在“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更新了“基金的业绩”。

7、在“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更新了“托管协议当事人 ”。

8、更新了“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8日